2026年5月28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卢旭亮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忠敏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磊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卓晓平为乐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朱扬、虞成哲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 彭晓青、高文丹为乐清市人民法院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晓娇为乐清市人民法院雁荡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慧呀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林一锋为乐清市人民法院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林浩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黄道强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卓晓平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职务; 刘忠敏的乐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虞成哲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磊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晓娇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高文丹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林一锋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立雄、白传明、胡丹霞、朱方星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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