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4年6月25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主题主线,大力实施乡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等十二大行动,持续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但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功能配置滞后、基层医务人才队伍建设不强、财政保障和政策供给力度不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效不显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实施《乐清市乡村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社区医院评价标准(2024年)》《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3版)》《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及《浙江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评分细则》的上限标准,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达标行动;落实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强预防、治疗、康复等医疗功能有机衔接,加快补齐医养结合、康复护理等服务短板;积极寻求与上级优质医疗资源的多途径、多形式合作,以专业联盟的方式,打通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人才培育,打造过硬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持续扩大定向委培规模,推行县招乡管村用,配齐配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推广在职学历教育、转岗培训等形式,提升基层卫生队伍技能;积极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落实符合条件的村医补助;按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要求,逐步将基层医疗机构医技人员编制由差额事业转为全额事业;强化绩效考核,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内强素质;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称晋升倾斜政策,加强乡村“名医”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培养。 三、加大保障力度,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后顾之忧。建立差异化经费补助制度,提高对低等级卫生院补助比例;全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尽早重启处于停滞状态的卫生院建设项目,优先解决3家已结顶和6家已完成征地的卫生院项目续建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切实解决好基础医疗机构建设用地、业务用房不足,尤其是10个卫生院生命健康绿色通道的畅通问题;逐年拨款配备、更新基层医疗机构各类医疗卫生设备;及早启用2024版温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在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应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加快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四、加速医共体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携手共进。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实现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协调,全力构建“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共享”的医共体格局;加快完善“云上医共体”平台,建立医疗健康数据中心,打通统一数据、统一预约、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用药协同等应用;加大对相关制度、政策,特别是对分级诊疗制度、医保报销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知晓,促进区域内就诊率提升。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并于2025年3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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