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4-2-07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26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八八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打好“三升一优”“三比一讲”“三学一争”三套组合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美好蓝图更加可感可及,以实干实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检察新篇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