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4-2-07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乐清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26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 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乐清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聚焦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美好愿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