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2-29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在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定不移深入实八八战略”,强化“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检察履职要求,狠抓落实,共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荣誉14件,整体考评质效位列温州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名。

一、牢记政治使命,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紧贴党委工作大局,以主动扎实履职,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检察政治职责履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针对检察履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向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9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院领导、员额检察官主动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42次,联系代表委员151次,办理代表委员提案、议案8件,全覆盖走访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通报检察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落实接受监督的政治责任。发挥检察机关上下领导一体履职优势,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4人;加强监检配合,提前介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9件,稳妥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5人,追赃挽损1437余万元,助力净化县域政治生态。

深入推进平安乐清建设。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64人、审查起诉314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70全面助力打赢平安建设硬仗。以柳市检察室争创“枫桥式检察室”为载体,在柳市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开设检察窗口,深化排查并成功协同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30件,嵌入云端平台创新开展法规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主题宣讲16场次,全面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首创“三融合”解纷工作法被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列入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重要方式,通过办案深入分析滩涂养殖挂网破坏野生鸟类资源、散装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等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8件,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6件,抓前端、治未病,切实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起诉涉企业内部贪腐等侵害企业犯罪213人,挽回企业经济损失480余万元。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履职,办理侵害知识产权犯罪124人,引导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件,联动省电气行业协会等发布全省首部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合规指引,检察护航乐清电气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做法获省委办推广,并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等出台全省首部覆盖侦、诉、审、执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机制,推进完成19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牵头与市异地商会联合会搭建“乐商清”平台,对乐清在外商会法治需求第一时间受理、监督、反馈,助力更多投资资本回归,凝聚磅礴乡情力量壮大“地瓜经济”。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在做优做实为民司法上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守护群众切身权益。紧盯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安全相关犯罪18人,重点强化对肉制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治理,推动开展中心城区9家菜市场肉制品的溯源标识工作。重视信息安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2人,对危害大、影响广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依法从严提出赔偿诉讼请求。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返贫的110名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4.2万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在市社会治理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分别设置专门接待窗口,深化推进“为民办实事”检察实践活动。

全力定纷止争为民解忧。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7件,检察长接访39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当事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合法权益有保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听证评议311件,以公开促公信,强化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调认罪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保障,进一步强化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权益保护,认罪认罚制度整体适用率8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4.3%。宽严相济促进轻罪治理,对严重犯罪,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规范落实“宽”的政策,不起诉或建议非羁押量刑1486人,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决定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6人,起诉68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保护要求,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4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0份,委托家庭教育指导66人。联动市民政局等职能部门搭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及救助协作等机制,办理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6件。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打造数字治理防溺水预警应用平台,推动全市设立未成年学生防溺水预警处置机制,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报道。积极能动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残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缺失、KTV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落实不力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管。深化“检校合作”,引入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设立高维俭专家团队工作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课题合作、基地共建。开展“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共话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19场次,受众近万人。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初心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均衡发展,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促进检警协同办案质效提升,立案监督后已起诉56件,督促撤案47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8件。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7次,依法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提出监督意见,以融入式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信权威。深化刑罚执行监督,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53件,收监执行监督案件12件,协同办理的对看守所机动巡回检察案作为典型案例入编最高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手册”;推进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发现4名社区矫正对象未请假离开辖区,经监督均对其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理。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法律帮助,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85万余元。深化开展涉企破产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针对虚假申报优先债权等违法行为,向审判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且被采15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就涉车辆查封扣押、公积金和社保账户冻结划扣等方面问题,向执行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且被采纳60件;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37件,全力维护裁判权威,中,在办理1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中,促成当事人全额履行1700余万元执行款,助解执行困局。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职能履行,对虚假注册公司、刑事撤案后未跟进行政处罚等26件案件开展监督,共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其中,行政罚款不当监督类案被编入“省检察院办案指引”。不断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融合运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促成工伤认定等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3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常态化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及非诉执行监督,对裁判文书生效后未及时退还诉讼费用涉破产被执行人非诉执行不当38件案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联动市司法局等,就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事项深化会商,促进实现人员“互联”、信息“互享”和案件“互商”,联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0件。推进“保耕地护农业”公益诉讼监督,办理5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围绕市委“重振雁荡雄风”中心工作部署,就经营户非法抽取雁荡片区地下水、景区周边建筑垃圾违法堆放问题推进监督,助力放大雁荡绿水青山的原生文旅优势。对标“海洋经济”战略实施,强化乐清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理32家企业污水直排乐清湾海域监督案件,督促完成胜利塘沿线11000余亩滩涂防鸟网清理,有关乐清湾生态海洋公益保护经验做法,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并获时任温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积极审慎的履职探索推进检察改革

以破解难题、深化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有效激发新时代检察工作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实施。进一步发挥好数字技术对法律监督效能的支撑作用,共推动开展42个数字办案项目,其中,构建多元联动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联合市民政局等多单位核查,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件,累计发放救助金74.7万元,救助案件数量和金额同比均上升近70%,该系列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创建串通投标类案监督数字模型,经筛查移送线索,公安机关立案13人,涉案金额5亿余元,经温州检察院推广后,排查出五年内串通投标线索279件,获评“全省十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监督类案被编入“省检察院办案指引”;开展超限运输交通肇事类案监督,利用大数据监督纠正指使人员未受追责等问题,成功监督立案2名主管指使人员,督促对6辆货运车辆、15家运输公司分别作出吊销车辆营运证、停业整顿行政处罚,以专题报告推动专项治理,获时任副省长批示。推进多跨应用场景开发,“乐·政和行政争议化解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已上线试运行,以行政争议化解、行刑双向衔接、智能预警提示等功能模块为抓手,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促进诉源治理。

强化经济便捷检察履职。在前期涉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涉未成年人和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基础上,进一步将虚假诉讼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七类涉民刑事案件由民事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以四大检察互融互促为统领发力,带动整体监督效能跃升,今年以来,由刑事检察带动融合监督成案53件,同比上升130.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数同比上升42.3%突出优化刑事诉讼分流机制建设,用足用好不起诉裁量以减少不必要的起诉、审判活动;结合检察履职在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特点,落实检察主导责任,通过控辩协商引导起诉案件适用适宜的审判程序,扩大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适用全年同比上升19.4%

五、夯实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坚韧作为锻造检察铁军

一体化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党建统领铸堡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2次,不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向深入。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三学一争”等主题学习活动56次,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13场次。开展红色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参观永乐人民抗日自卫游击纪念馆、龙西初心公园等红色教育基地,举办“八八战略在指引·我们的新时代”微党课比赛,在学思践悟中增强使命担当。打造党建文化阵地,揭牌启用院党员活动中心,组织开展“五四展风华·检察正青春”等青年主题活动,建设富有青春朝气、契合青年特质的理论学习品牌。

培育素能激活力。用好“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平台,组织各类业务学习培训活动49次,融合“群众身边小案评比”“法律监督竞赛”等“三比一讲”载体比学赶超,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和“温州全市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规范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定期进行业务数据分析会商,开展各类案件审视评查517次,促进干警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办案素能。持续做优检察理论和调查研究,参与出版专著编写1本,在各类期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33篇,其中知名期刊5篇;另有13篇理论调研成果获奖,入选省市级理论研究人才库11人。与龙港检察院开展基层院结对共建活动,抓实理念相融、互帮互学、资源共享,共促两院建设迈上新台阶。

从严治检树新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检务督查39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91件,有力促进廉洁从检、公正司法。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切实将评议结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人员高质效办案的强大约束。深化“六新六力”主题实践,全院开展“五对标”“五专项”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新要求新规定,常态化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强化形成“三不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浙江有礼·孝行乐清”主题宣讲活动,加强对子女“孝德”的教育引导,鼓励干警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家风典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持续优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举措,奋力书写了新时代乐清检察工作新篇章。所有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还要迭代升级。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尚存有短板。与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相比,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数字检察手段运用还需强化。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仍需持续提升。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乐清检察工作。

202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去年919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出席亚运会开幕式,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发出了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动员号令。奋进新征程,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八八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打好“三升一优”“三比一讲”“三学一争”三套组合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美好蓝图更加可感可及,以实干实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检察新篇章。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抓牢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牛鼻子”,深化知识产权一体履职保护,指导企业构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擦亮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金名片。坚持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在类案监督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咨政报告等多种方式,强化诉源治理、系统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政法机关构建更加积极有效的监督配合制约体系。

二是增强法治自觉,以更实举措践行检察为民。坚持常态化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严密防范房地产、欠薪等领域风险,推进柳市检察室争创“枫桥式检察室”。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合理缩短办案时长,切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标文化文明建设,加大文化资源司法保护探索力度,强化保障孝、廉等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干预,加强涉老年人刑事保护,积极服务全龄友好城市建设。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以更大力度深化监督履职。深耕“四大检察”主责主业,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乐清、法治乐清。刑事检察方面,在轻罪案件数量上升且占比较大形势下,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检察侦查职责履行,从严打击涉黑恶等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同时,进一步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模式,一体推进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民事检察方面,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推进虚假诉讼、民事执行难问题监督,不断加强支持起诉、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行政检察方面,推进行刑双向衔接配合,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紧盯耕地资源规范利用难题,综合运用磋商座谈、提起诉讼等多元化手段,织牢耕地保护网;紧扣市委“雁荡山重振雄风三年行动计划”,探索立体协同雁荡山生态重修、文化重现、村落重塑。

四是增强行动自觉,以更严要求推进队伍建设。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以“三比一讲”数据晾晒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引导检察人员加深对多元社会关系的理解,提升准确作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巩固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争做检察标杆,为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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