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2-27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1026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两部《条例》助推三个一号工程落实落地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着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工作协调机制企业发展动能、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力度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充分认识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条例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深化各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保持政策的持续性,最大化发挥两部《条例》的法治保障作用。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产业发展动能。全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坚持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双轮驱动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科创平台优化整合提升,赋能产业链和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新能源产业、汽车电子和新材料等产业培育,加快智能电气与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培育更多的“单项冠军”。

三、加强各项服务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各类惠企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效益,把有限资源向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倾斜。全力打好老旧工业区块改造组合拳,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管理运营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引育环境。优化金融服务,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政务服务能力,构建亲清政企合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中介等机构服务作用。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

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保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知识侵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保护机制,落实中小微企业在资源配置、市场配置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公平公正待遇。及时解决企业诉求坚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理,并于20243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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