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指出,市属国企存在参差不齐、盈利能力较弱、融资能力不断受限、薪酬体系较为传统等问题,提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市管国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处理。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一)明确监管主体责任。我市国有企业分为市管国企和部门下属的其他企业两类。对于市管国企,国资监管部门既要履行监管职责,又要行使主管部门职责;对于部门下属的其他企业,国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人事权、业务经营、企业党建、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
(二)加强人员编制管理。根据2021年出台的《乐清市市管国企机构设置与员工编制管理办法》,国资监管部门多次对三大集团的内设机构、人员岗位与工作量的匹配程度进行调研对接,2022年完成了三大集团本级及下属共13家单位的三定方案审核,提高员工编制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国企改革有序、有效推进。
(三)完善业绩考核和薪酬体制。按市管国企实际情况,2022年修订《乐清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办法和措施,实施“一企一策”市管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将经营效益、重点工作、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采购管理和资产租赁等制度的落实纳入业绩考核。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工作,2022年对市管三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共22家企业进行专项财务审计,重点关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并督促企业就审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市属国企突出问题整治和完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在国企自查反馈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的四大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资产领域存在资产未入账和租金欠缴问题,已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2022年搭建完成用友NC财务软件平台,市管三大集团实行统一财务核算软件;开发上线公房采集系统,全市国企房产的产权分布、使用、租赁、闲置等情况实现数字化管理。2023年计划开发使用国企人事管理系统,将公房采集系统升级为资产管理系统,具备资产出租、划转、处置、线上审批备案的功能,实现房产数据动态管理和一表统管。后续逐步扩展其他管理模块,形成数智化国资国企监管综合平台。
二、进一步做强市管国企
(一)深化国企改革。经多次调研讨论,出台《乐清市深化国企改革方案》。通过整合产业板块、注入优质资产、拓宽业务范围、补齐经营短板等方式,在原有框架内持续优化国企结构,如将国投公司持有的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公司、乐清经济开发区投资公司和城投集团持有的柳白新城投资公司100%股权转至市交通水利集团;组建园区板块,做强市交水集团平台资产,争取在1—2年内实现AA+信用评级,改革涉及国企11家。整合存量闲置资产,组织三大集团对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摸,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原则,形成资产注入清单。现已完成二批资产注入,第三批已部分注入。
(二)强化项目承接力度。2022年以来,三大集团不断拓展经营业务范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建统领,奋战“1310”,争当九大标兵,在共富路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承接了未来社区、智慧停车、正泰新能源股权直投等项目共计108个。各集团在发展混凝土搅拌、沥青搅拌等主业相关的经营项目的基础上,也发展云创电商、共富乐购、市域疗养等新项目。现已基本形成以三大集团公司牵头承接项目、市财政局及各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的模式。三大集团的运营日趋稳定,现金流也不断充盈。
(三)创新国企融资能力。我市现有国投公司、城投集团两家AA+信用评级公司。近年来,市管国企通过多种金融资产工具的组合方式,利用市场利率波动的窗口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公开市场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融等品种,实现期限利率最优化,我市公开发行的债券利率均低于市场同期同级别的发行主体。
(四)盘活存量资产。聚焦燃气、供水、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清洁能源、大中型水库、文体旅游、体育、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资产,以及物业、股权、闲置土地等,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进场交易、资产置换、兼并重组、产权转让、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
为科学应对我市债务规模扩大、国企资金周转压力加大的情况,做好到期债务风险预警,市国资办于2022年11月出台了《市管国企到期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全覆盖到期债务月报告制度,明确各偿债企业是债务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国资监管部门做好全市债务规模总体分析,对接各金融机构,重点关注还款量大的国企,对付息较困难的企业提前做好统筹处置预案,落实到期偿付资金来源,保障各项融资续期及经营资金周转,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政策处理、时间周期、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如停产留守企业除部分通过房产土地征迁补偿和资产处置解决困难,其余停产留守企业处置转化方案尚未确定。2023年,我们将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企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