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乐清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乐委发〔2019〕43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国有企业户数和人员。全市国有企业分为国投及其下属子公司、其他生产经营型企业(除国投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的生产经营企业)、停产留守企业三类。截至2022年底,全市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含集团公司下属二、三级独立核算子公司,新设成立未运营及停产停业企业未纳入统计范围)共129户,年末在岗职工人数8959人,较上年增加408人,增长4.77%。国企改革以来至2022年末,三大集团新招录人员135人(城投集团89人、国运集团26人、交水集团20人),其中2022年招录38人(城投集团24人、国运集团10人、交水集团4人)。
2.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截至2022年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56.61亿元,较上年增长30.04%;负债总额565.16亿元,较上年增长36.81%;所有者权益总额391.45亿元,较上年增长21.37%;资产负债率59.08%,较上年增加2.92%。:
市属国有企业占有房屋和土地资产共2052宗(套),建筑面积152.48万㎡,土地使用面积202.75万㎡,2022年办理了18宗不动产权证。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划出房屋和土地资产1宗,从行政事业单位划入房产和土地资产2宗。
3.国有企业资产运营。2022年,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81亿元,较上年增长8.19%【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2021年营业收入为26.60亿元,由于2022年纳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企业户数增加,导致2021年度财务数据调整,2021年营业收入调整为26.63亿元】,我市国企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乐清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乐清市乐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乐清市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营业收入合计21.68亿元,占全市营业收入75.25%;净利润总额1.42亿元,较上年增长11.81%【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2021年净利润总额为1.38亿元,由于2022年纳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企业户数增加,导致2021年度财务数据调整,2021年净利润总额调整为1.27亿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成立的乐清市健康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筹建期产生大量建设费用但无收入产生,2022年开始经营实现收支平衡,导致利润增长;上缴税费1.51亿元。
4.国有资产收益、盘活、分配
(1)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情况。我市国有企业效益不高,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尚未出台,2022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市财政1500万元,其中:湖雾岭隧道公司上缴1000万元,国投公司参股的温州高速投资公司分红上缴500万元。
(2)国有资产盘活情况。2022年,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共计1.43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9项,成交金额1763.7万元;资产租赁成交311项,成交金额1.25亿元(成交金额是指协议约定的租赁年限的租金总和)。2022年资产租赁共1220项,年租金总收入1.65亿元。
(3)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2022年,全市纳入企业国有资产报表系统的共129家,国有企业负责人共196人,薪酬总额2864.62万元,人均14.62万元,其中:国投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负责人95人,薪酬总额1789.35万元,人均18.84万元【三大集团本部负责人12人,薪酬总额353.28万元,人均29.44万元,其负责人根据市委办反馈的考核得分情况,实施经营业绩考核,按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进行薪酬兑现与管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3年内延期逐年兑现,薪酬总额不超过公务员工资总额的2倍】;其他生产经营国有企业负责人31人,薪酬总额531.42万元,人均17.14万元;停产留守企业负责人70人,薪酬总额543.85万元,人均7.77万元。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1.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365家,人员编制数27739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6072人。按隶属关系分析,市本级独立核算机构数336家,人员编制数25194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3634人;乡镇(街道)独立核算机构数29家,人员编制数254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438人。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81家,人员编制数396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919人;事业单位核算机构数284家,人员编制数2377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2153人。
2.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412.22亿元,较上年增长5.96%;负债总额58.35亿元,较上年增长1.14%;净资产353.87亿元,较上年增长6.79%。按隶属关系分析,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346.79亿元,较上年增长3.81%;负债总额56.36亿元,较上年增长0.91%;净资产290.43亿元,较上年增长4.39%。乡镇(街道)行政事业资产总额65.43亿元,较上年增长18.99%;负债总额1.99亿元,较上年增长8.15%;净资产63.44亿元,较上年增长19.36%。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54.59亿元,较上年增长6.91%;负债总额23.60亿元,较上年减少7.38%;净资产230.99亿元,较上年增长8.6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7.63亿元,较上年增长4.45%;负债总额34.75亿元,较上年增长7.89%;净资产122.88亿元,较上年增长3.51%。
3.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流动资产50.68亿元,较上年减少4.50%,占比12.29%;固定资产60.78亿元,较上年增长18.25%,占比14.74%;在建工程131.80亿元,较上年减少2.57%,占比31.97%;无形资产4.04亿元,较上年增长164.05%,占比0.98%;长期投资4.70亿元,与上年持平,占比1.14%;公共基础设施159.22亿元,较上年增长12.45%,占比38.63%;其他资产1.00亿元,较上年减少32.43%,占比0.24%。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48.57亿元,较上年减少5.56%,占比14.01%;固定资产58.70亿元,较上年增长19.28%,占比16.93%;在建工程130.24亿元,较上年减少2.62%,占比37.56%;无形资产4.01亿元,较上年增长167.33%,占比1.16%;长期投资4.70亿元,与上年持平,占比1.36%;公共基础设施99.57亿元,较上年增长8.23%,占比28.71%;其他资产1.00亿元,较上年较少32.43%,占比0.29%。
4.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固定资产20.13亿元(其中:教育系统10.85亿元,卫健系统3.52亿元,中心区管委会2.70亿元)。其中:市本级19.59亿元,占比97.32%。
(2)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总面积15.27万平方米,租金收入3196.03万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面积12.04万平方米,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总出租面积的78.85%,租金收入1570.99万元;住建直管公房和乡镇(街道)出租房产面积合计3.23万平方米,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总出租面积的21.15%,租金收入1625.04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原值4.99亿元,包含报废报损0.88亿元,无偿调拨4.11亿元其中:市本级4.01亿元,占比80.36%。(卫健系统1.61亿元,教育系统0.71亿元,虹桥镇0.58亿元)。
(4)资产收益情况。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1.44亿元,包含租金收入0.32亿元,处置收入1.12亿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1.22亿元,占比84.72%;乡镇(街道)0.22亿元,占比15.28%。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2022年,全市批准建设用地面积0.0128万公顷,征收集体土地0.0062万公顷,建设用地供应0.0395万公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0.0184万公顷,土地出让合同价款58.1478亿元,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0.0253万公顷。2022年全市国土总面积13.96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面积3.2289万公顷。国有土地中,耕地0.0858万公顷,园地0.0092万公顷,林地0.1799万公顷,草地0.038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790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682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6569万公顷,其他土地0.0117万公顷,湿地1.1881万公顷。
2.矿产资源情况。2022年,全市无新发放探矿许可证,新发放采矿许可证1个。截至2022年底,全市有效勘查许可证为0宗,有效采矿许可证7宗。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12种。目前已开发利用矿产1种,以建筑用石料为主,全市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为2900.67万吨,2022年持证建筑用石料矿采掘量83.8万吨。
3.水资源情况。2022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0.2369亿立方米,比上年少49.48%;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698立方米。全市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0.1958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少0.2283亿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2.5188亿立方米,总用水量2.5188亿立方米,总耗水量1.5905亿立方米。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2022年可比价)17.37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406.35万元。
4.森林资源情况。2022年,全市林地总面积6.88万公顷,约占陆域面积的58.28%;林木蓄积量300.7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0.44%。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总面积1.35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9.68%。拥有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国有林场,林场总经营面积0.2129万公顷。
5.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情况。2022年,我市管辖的海域总面积284.3平方千米。共有海岛9.5个(横仔屿为乐清市和温岭市共有海岛),其中有居民海岛3个,无居民海岛6.5个。海岛陆域总面积为7.08平方千米,陆域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4个。全市海岸线约155.3千米,其中大陆岸线总长127.9千米,海岛岸线总长27.4千米。
二、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指出市属国企存在参差不齐、盈利能力较弱、融资能力不断受限、薪酬体系较为传统等问题,提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市管国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处理,并委托市财政局于2023年3月提交了《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国企改革以来,先后出台了《乐清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乐国资办【2021】3号)、《乐清市市管国企机构设置与员工编制管理办法》(乐国资办【2021】4号)、《乐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乐财国企管【2021】334号)、《乐清市市属国有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乐国资办【2022】14号)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管理,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财务审计工作,2022年对市管三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共22家企业进行专项财务审计,重点关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并督促企业就审计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市属国企突出问题整治和完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在国企自查反馈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的四大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资产领域存在资产未入账和租金欠缴问题,已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三是强化风险防范。为科学应对我市债务规模扩大、国企资金周转压力加大的情况,做好到期债务风险预警,2022年11月出台了《市管国企到期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工作机制》(乐国资办【2022】25号),建立全覆盖到期债务月报告制度,明确各偿债企业是债务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做好全市债务规模总体分析,对接各金融机构,重点关注还款量大的国企,对付息较困难的企业提前做好统筹处置预案,落实到期偿付资金来源,保障各项融资续期及经营资金周转,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四是推进信息化管理。2022年搭建完成用友NC财务软件平台,市管三大集团实行统一财务核算软件;开发上线公房采集系统,全市国企房产的产权分布、使用、租赁、闲置等情况实现数字化管理。
2.持续发力,深化国企改革。一是打造多业态布局,助力经济发展。2022年以来,三大集团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稳步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等项目谋划实施,承接了未来社区、智慧停车、正泰新能源股权直投等项目共计108个。各大集团结合企业特色,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在推动主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经营业务范围,发展云创电商、共富乐购、市域疗养等新项目,现已基本形成三大集团牵头承接项目,市财政局和各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的模式。二是着力增资化债,做优国有资本。全面梳理资产现状,挖掘优质经营性资产,加快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从严从紧控制各类费用开支,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效率;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解决公益性项目的资金需求,为置换存量债务和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国投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平均融资利率4.53%,较2021年平均融资利率下降0.22个百分点。三是完善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积极建章立制,完善人事、财务、招标内部监管体系,严格把控风险;开展擂台赛,通过“亮晒比”学先进、找不足,形成合力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进入快车道;推进用人、用工、薪酬三项分配制度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中长期激励计划,加快构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格局;出台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激励担当作为。
3.坚持党建统领,守牢廉洁防线。一是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规定,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将廉政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方面,全力打造“清廉国企”。三是履职尽职促发展。聚焦市“六新六力”主题实践活动总体要求,以“三升一优”“三比一讲”“三学一争”三套组合拳为主抓手,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潜力和激情。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乐清实际,修订国有房产出租管理文件,对原出租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了租期和租赁方式,强化了出租主体的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房产租赁行为。二是采集公房基础信息。配合市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公有房产信息化管理。公房信息系统建立“一房一档”,掌握房产分布、使用、租赁、闲置和处置等详细情况。通过采集摸清家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有411处房产,面积561.88万平方米,账面原值80.53亿元。三是调研摸底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基本情况。经相关部门统计摸底,乐清市政道路74条,桥梁71座,路灯约18600杆,雨水管网120公里,污水管网4236.84公里,公园19个,园林绿化面积758万平方米,但价值数据缺乏,存在资产归属划分和管理体制比复杂,多部门管理但责任不清的问题。四是继续加强公路资产清查核算。交通部门联合属地乡镇街道,继续开展新增公路资产的入账核算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清查入账公路资产1836.76公里,价值138.73亿元。
2.增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效能。一是继续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排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形成处置任务清单,按照一类一策、分类处置的方式推进处置任务,盘活利用低效、无效资产。2022年度,共通过无偿调拨等方式处置低效无效资产21项,所涉资产账面原值合计939.49万元。二是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资产监管日常以及2020年以来审计、巡查、纪检等部门发现的资产领域违规情况,市财政局对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改,通过整改,虹桥镇第一小学等5家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账面价值合计2.92亿元,完成了转固会计处理。三是继续推进国有房产盘活工作。落实房产盘活专班制度和分类盘活政策,施行月例会和每月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部门和乡镇(街道)房产盘活进展情况的考绩,在各项政策的刺激下及相关部分的合力配合下,截至2022年底,通过拍卖、注入国资等方式共盘活国有资产9.03亿元。
3.加强民生领域投入。一是减免公房租金。出台疫情减租政策,对承租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依申请给予2022年一季度租金20%的减免和第二季度租金减免。开展减租执行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部门减租政策执行到位。2022年共为163户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减免租金351.83万元。二是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程主体结顶,市二医定点医院、健康驿站亚定点医院建成投用。实施乡镇卫生院迁改扩建项目10个,建成投用城东、城南、盐盆等3家,开工柳市、象阳、翁垟、湖雾、蒲岐等5家,续建清江、石帆等2家;完成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5个。三是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5所公办幼儿园、3所学校已投用,3所学校已开工建设,4所学校已办理前期手续。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完成相关前期工作,“乐清人自己的大学”正在加速创办。四是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建成105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6家城市书房,2家文化驿站。20家文化驿站入选温州市首批星级文化驿站,总量居温州第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实现功能升级,非遗馆新馆、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等项目即将投入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坚持规划引领,空间布局再获优化。2022年9月30日,乐清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发文启用,将作为今后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以及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依据。全年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33个,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45个,专项规划编制4个。全面推广应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打造“多规合一”综合应用。
2.坚持发展先行,资源保障再强化。2022年共计争取新增用地指标共1838.5亩,以及部计划单列指标266亩。开展报批类、储备类项目集中征地大攻坚,已完成2467亩征地项目前期工作,完成1440亩征地批后实施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1.7亿元。完成土地收储997亩。出让工矿仓储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2636亩,成交出让金57.08亿元。供应建设用地6241亩,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3848亩,完成率175%;清理供而未用土地5602亩,完成率200%。积极申报全国自然资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已成功入选。积极推动镇安塘围垦、翁乐围垦15000亩岸线修测工作,委托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制定镇安塘动态岸线修测方案。建成长石岭、樟布岙2座小型水库,新增总库容800万立方米,新建银溪水库总库容1368万立方米,已完成立项,正在可研阶段。建成珊溪水库应急供水管道,日供水10万吨。
3.坚持生态优先,绿化护林再创佳绩。大力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012亩;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建设战略储备林、美丽廊道等合计面积3052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要求,初步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并颁发配套文件。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湿地重新确认范围后已申报省林业局,目前重要湿地名录文件已正式下发。全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10.5万亩,清理松枯死木6.5万株,完成建设、维护防火隔离带337公里。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4.45亿元,现有的四个子项目已全部进场施工,其中互花米草除治基本完成,微地形塑造完成20万方,总计支付资金1.52亿元。
4.坚持监管为要,保护能力再上台阶。全面推行“耕地智保”场景应用,安装高位铁塔探头212个,可全方位监控三调耕地29.3万亩,实现平原耕地全覆盖、山区耕地80%以上覆盖。出台“田长制”实施方案,构建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处置工作,已按上级要求完成9428亩耕地“非农化”问题的处置工作,完成率100%。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实现全市1885条河道(河段)河湖长全覆盖,并对所有河道设置了县、镇双总河长,共配备县、乡、村三级河长980名,以及湖(库)长20名、河湖督察长248名。2022年全年,全市县、乡、村三级河长共履职66264次,上报问题31560个,问题上报率47.63%,问题处理率99.87%。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提高河长制精准施策,结合河湖实际和存在的问题,每年初编制完成45条县、748条乡级河道的“一河一策”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做强做大民间河长队伍,健全公众护水激励机制,积极推广“绿水币”小程序,我市绿水币志愿者注册人员已达52801名。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债务规模扩张,融资难度加大。现三大集团经营性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已融资的项目未能实现资金平衡,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成本、保证盈利,违约风险会很高,而公开市场政策指导日渐趋严,一旦融资政策收紧,资金周转将难以为继。二是企业未能实现市场化转型,盈利能力弱。三大集团举借的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回收期较长的公益或准公益性项目,企业利润主要来源为财政对非营业性项目的补贴,经营性收入不足,利润增长不具备持续性,长期偿债能力弱。一些平台公司承担的投资项目过多,对所投的项目缺乏严格科学的论证,投入产出效率不高。三是长效激励机制和业绩考核有待完善。我市现有的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总体架构和指标体系参照温州制定,对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和追求企业长远利益没有明确的考核意见和激励机制,但在实际改革过程中不应该忽略关乎企业长远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建设,另外三大集团承接的重点工作任务数量参差不齐,国资对于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成效较难判定,增加了考核赋分难度。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有待落实到位。虽然政府对本级国有资产监管负总责、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监督管理体系已经构建,但主管部门的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充分。二是资产管理制度有待修订完善。乐清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需要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卫生健康行业资产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有待逐步研究制定。另外,虽然财政部门投入大量精力来审批资产配置、处置事项,但因缺乏行业性的专业资产配置标准,难以达到配置科学合理、节约有效。三是资产核算有待加强。通过近年来的资产规范化管理,资产账和财务账不相符的情况已经大为改善,但个别单位因早期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盘亏的历史遗留问题,账实不符,难以解决。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现象依然存在。政府资产家底尚未摸清,市政基础设施尚未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四是资产管理依然存在不规范现象。个别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开展不规范,存在单位违规无偿占用国企闲置房产。五是资产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资产云尚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且操作模块较单一,缺乏资产分析、预警等高级管理模块。六是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有待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对建立公物仓,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乐清公物仓尚未建立,暂无有效的国有资产统筹调配、共享共用和机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规划严肃性亟待加强。控规和村规是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同时也是政府调控空间资源及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抓手,需符合国家、省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守好底线。目前,我市规划修改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对法律规定不得修改的负面清单考虑不够全面,规划修改程序仍有优化空间。同时,规划的频繁修改将极大削弱其严肃性和固定性,建议引入成果勘误工作机制,增加规划的弹性,避免频繁修改。二是收储格局亟需完善。一方面,我市目前的土地收储工作缺乏前瞻性和统筹安排,经常出现一个地块做地、收储、出让三项本应次第进行的工作同时推进,导致土地收储质量相对较差,距省政府要求的大储备格局相去较远。另一方面,各乡镇、街道的土地收储意愿低下,除对存在考核任务的经营性用地进行敷衍式收储外,对其他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完全没有收储意向,供地时无法达到“三通一平”标准,为后续的土地清理工作带来额外压力。三是造地推力亟需强化。随着我市启用EPC土地整治新模式,项目建设施工已从政府转移到承包单位,但政策处理难度依旧居高不下,部分乡镇政策处理推进缓慢,导致项目无法按时进场开工。四是水资源保障能力亟待加强。域内既是资源型缺水又是工程型缺水,水资源利用效率仍然不高,供给保障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用水需求存在差距,保障体系仍有待完善,亟需挖掘本地水资源潜力和域外引水,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提出新的要求。
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和举措
(一)推动国有企业开创改革新局面。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布局结构优化,改变我市旅游经济地位不突出、旅游产业发展不充分、多产业融合程度不够、旅游类国企综合实力不强等现状。拟定乐清市文旅集团组建方案,以多元共建、统一运营为原则,通过整合文化旅游板块、注入经营性优质资产,实现全市现有及域外在建及新增经营性文旅项目的统一谋划、运营,引领我市文旅产业快速发展。完成市传媒集团组建方案,制订市传媒集团发展规划,拓展媒体应用新业态,深入推进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和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理顺传媒集团内部运行体制,各项改革措施逐步调整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加快媒体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参与数字化改革、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文化传媒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企业职能定位,健全公司化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机构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做好到期债务偿付计划,确保按时偿付到期本息,不出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国企资金信用管理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大程度体现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推进资产管理重心从注重前置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和完善现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乐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制度。推动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强资产会计核算。研究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调研、推动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等各类政府资产纳入会计核算,督促单位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完成转固会计处理。四是升级完善资产云,加快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进程,推动资产云分析、预警模块的开发建设,完善资产云分析决策功能。五是推动资产业务无纸化办公。梳理资产管理业务事项,探索部分资产业务线上审批模式,实现无纸化办公和单位尽量少跑的目标。六是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和报废资产集中处置制度。根据上级文件,加快建立政府公物仓,依托资产云的公物仓应用,打造符合乐清实际的虚拟公物仓平台,同时推动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支持现代社区建设专项工作。探索由市管国企作为集中处置主体,实行一般性报废资产的集中处置。
(三)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并重。进一步深化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待上级指示并及时报批。编制滨江新城、未来车世界、城西片区(温乐快速路互通)等重要城市设计,争取实现重要区域城市设计全覆盖。以服务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经营性用地项目落地建设为主要目标,全面启动2023年征地攻坚15000亩。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拟为乐清市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00亩。全年拟出让经营性用地1000亩、工业用地2000亩,预计出让金90亿元。稳步推进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试点,在试点实施方案和入市管理办法出台后,尽快制定入市增值收益分配等配套政策,谨慎稳妥探索,总结试点经验。严格落实省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二十条措施,力争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解决乐清水资源紧缺现状,必须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体系的“效率”(总量和强度更加有效控制)和水资源供给体系的“质量”(水质更优、保证率更高),增强水资源供给韧性,谋划实施一批水源工程及引调水工程,为进一步优化市域水资源配置、完善市域水资源保障基础设施、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乐交办通〔2023〕16号市委徐建兵书记近期(4月至5月中旬)重要会议交办事项,开展龙西水库建设论证,并纳入决策咨询委员会的重点决策咨询项目。市水利局牵头开展龙西水库前期建设论证,分析研究库区移民、土地、建库规模、可供水量及投资估算,提供市委市政府决策。
(四)推动国有监管数字化水平提升。推广城投集团资金池管理试点,改善资金统筹能力与使用效益。引进国企人事管理系统,建立实时薪酬绩效考核机制。升级公房采集系统,上线资产出租、划转、处置网上审批备案功能,实现房产数据管理一表统管。坚持党建统领,强化“清廉国企”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数字化转型等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