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 审议意见 (2023年4月14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并认真审议了《总体规划》。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浙江省及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温州市发展定位以及乐清市“十四五”规划,有效发挥现有空间资源禀赋,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醉美之城·幸福乐清”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相适应。 总体上看,《总体规划》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市人大常委会原则同意《总体规划》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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