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方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8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方晗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余乐燕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海亮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徐建旭、连佐勇、曾建军、黄良宇、卢旭亮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采、石强、周朝虎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钱立波、滕国鹏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艳秋、林宏炽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庄丽燕、施海成、叶二平、倪宗荣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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