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2020年5月27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4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廖凯峰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城建环资工委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对我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检查了浙能乐清电厂、柳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和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城东街道产业功能区等园区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实地察看了乐清湾港区码头堆场、翁垟污水处理厂、乐清市人民医院、虹桥镇“污水零直排”工程和“隔油池”项目建设现场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就环保方面提出的审议意见,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98.6%,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总体情况良好,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完成农业“两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工作,森林覆盖率达55.21%,湿地保有量274.86平方公里,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存在问题
水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黑臭水体局部范围依然存在。受污水直排、雨污合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水环境污染有所反弹,黑臭河现象时有出现。二是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仍然不足。我市每天污水实际产生量达22.5万吨,而现有污水处理总能力仅18.3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三是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提标工程进展较慢。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设计标准较低,仍有未达标污水排入河道。四是污染源治理不够到位。城乡河道沿线一些工业企业、餐饮业和六小行业存在违规将废水废物排入河道现象。五是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滞后。城镇管网老化破损,雨污混排现象突出,个别村庄三级管网仍未覆盖,未达到全面“污水零直排”。六是个别畜禽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还存在直排现象。部分屠宰加工厂存在废弃物处理不规范问题。七是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堆场存在渗漏液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固废处理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一是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处置困难。工业固废填埋场尚未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不足,致使一些工业废料、建筑垃圾在路边、高速桥下、河道等地随意堆放、倾倒。二是餐厨垃圾缺少处置场所。我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虽经多年努力仍未开工建设。三是垃圾处置推进力度不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中后两个环节的设施尚未落实到位。
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仍然滞后。一是“飞灰”填埋场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滞后。二是医疗废物暂存中转站缺乏。基层社区医院、小诊所医疗废物的回收不及时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三是电镀污泥处置困难。电镀企业经整合入园后,电镀污泥产生量与日俱增,现有设施已难以满足。四是危化品仓库建设严重滞后。我市从2013年开始筹备这一项目,至今尚未建设。五是有害垃圾处置不够到位。目前我市对废旧电池、废旧日光灯管、油漆、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没有做到统一回收处理。
(四)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不够到位。一是沿海港区码头堆场沙石煤渣露天堆放,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煤渣、沙土运输车辆未封闭运载,抛洒滴漏、车轮带泥等路面污染情况普遍存在,码头虽已配备扬尘治理设施,但实际效果不理想。二是部分建筑工地存在脏乱现象。内部道路未按照标准化要求实施硬化,路面冲洗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垃圾露天焚烧时有发生。个别企业存在随意焚烧工业固废垃圾现象。
(五)群众环保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依然薄弱,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主环保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重视环保审批程序,不落实环保措施,如个别企业存在废乳化油非法处置行为。
(六)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这些部门的管理职能相互交叉,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发展理念,紧扣“重要窗口”新定位新目标,充分发挥我市生态资源优势,加快经济发展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市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低碳出行,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二)精准施策,统筹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治理方面:强力推进“铁腕治水”,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突破口,加速污水管网提质增效扩面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重点开展黑臭水体、未达标水质断面等专项整治行动,妥善做好蒲岐国考断面水质稳控提升,科学制定生态调水方案;加强垃圾中转站和堆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设施,确保渗漏液不外流;深化畜禽业污染源整治,配套建设我市肉联中心和畜禽废弃物储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实现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固废”治理方面:尽快出台工业固体废物专项处置方案,建立健全工业固废分类收运体系,推进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尽快建成工业固废填埋场,科学安排与生活垃圾性状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共享能力资源。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落地,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含泥浆),提升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危废”治理方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意见,按期建成“飞灰”填埋场;明确乐清环保产业园区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加快建设配套综合体和危化品仓库;加快瑞集环保电镀污泥处置项目投产,有效解决电镀污泥处置问题;加强废电池等有害垃圾的管理和处置,明确收集有害垃圾的工作部门和责任;加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费投入,建设医疗废物中转暂存设施;加强危废处置监管力度,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方面: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园区废气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施工工地、码头堆场的规范管理,控制扬尘污染,严肃查处焚烧工业固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大气质量持续向好趋势。
(三)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治污合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健全环保与综合行政执法、卫健、水利、农业、市政公用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统筹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环保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保持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环保方面的资金、人力、设备投入,确保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