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翁垟街道组织辖区代表学习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与条例,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为依法履职加强认知。 培训会上,许海峰副主任着重介绍了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知识,从入海排污口设置与管理、入海河流(溪闸)污染控制与消减、海上污染损害防控和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在随后展开的交流讨论中,代表们进一步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了解到每次的业务培训都是一次认知积累的过程,学习相关的法律与条例后,执法监督才不会盲人抓象,做到有的放矢。 培训会后,代表们开展了执法检查自查活动,重点对翁垟沿海的入海河流、溪闸、排污口与海洋养殖、三屿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等点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听取了街道负责人的汇报与介绍,查看了重点区域的水质、污染物、漂浮物、填海行为、治理预案、海水养殖尾水处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并约定了复查内容,加强后续法律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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