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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2-26     信息来源:   作者:

关于乐清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6219

在乐清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晓忠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乐清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坚持以“五市六城”建设为目标,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推进转型发展、赶超发展,全市经济社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6.8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0.40亿元、390.97亿元、355.46亿元,分别增长3.6%6.4%11.7%;财政总收入124.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15亿元,分别增长7.7%7.5%;限上固定资产投资555.15亿元,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4.78亿元,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8.94亿元,分别增长10.3%9.5%;进出口总额20.9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20.19亿美元,分别下降5.5%5.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35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91元,分别增长8.8%9.8%

(一)经济结构更趋合理,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工业和服务业经济双轮驱动格局初现,三次产业结构从2014年的2.8:53.6:43.6调整为2015年的2.7:51.0:46.4。工业经济实力稳步增强。省级工业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综合评价排名从全省一档县(市、区)第5晋升至第4,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70.57亿元,其中规上工业总产值1286.90亿元,分别增长5.4%5.6%;“四换三名”、“三转一市”有力推进,完成“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立项107个,完成“个转企”1047家、“小升规”163家、“有限转股份”42家,企业挂牌上市52家;创新驱动支撑有力,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9家、省科技型企业219家,创建省级企业研究院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6家,开发省级新产品217项;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规上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53.6%76.2%38.6%。现代服务业加速提升。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服务业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机制,促进服务业规范、高质量发展;注重规划政策引领,开展《乐清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并出台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培育方案;集中开工建设11个百亿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中国国际电工电器城销售中心、北白象百佳商贸城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网络经济快速发展,阿里巴巴乐清产业带入驻企业达3414家,电商园区配套设施日趋完善;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出台实施“乐十条”房产新政,全年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分别增长43.2%66.0%;旅游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全年接待中外游客、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2%17.8%。现代农业加快发展。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48亿元,增长3.6%;粮食生产稳中有增,全年粮食总产量达13.83万吨,增长1.4%;成功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铁皮石斛生物产业基地,新增铁皮石斛种植面积800亩左右;农业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2.15万亩、温州市级现代农业园区8个;深化“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新增家庭农场7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0家;农业电商加快发展,81家农业龙头企业网店开设率达50.6%;完成淡溪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6家示范主体创建。

(二)投资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工程扎实推进

深入实施“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在保持投资较快增长的前提下积极优化投资结构。全年完成工业性投资222.01亿元,占限上投资比重达40.0%,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性投资比重达81.8%,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占服务业投资比重达36.2%,民间投资占限上投资比重达75.8%,实物投资占限上投资比重达87.6%,比上年分别提高2.97.42.45.6个百分点。108个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4.56亿元,完成率为103.6%,其中建成或基本建成四都至绅坊火车站公路、蒲岐中学迁扩建、环保产业园区等16个项目,开工建设乐清火车站至七里港区公路、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天成小学迁扩建等12个项目,加快推进中国国际电工电器城销售、会展中心、疏港公路等项目建设进程。全面开展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清零”专项行动,全部完成 3个温州市级清零项目99个清零点,共完成借地30.25公里、交地905.08亩、拆迁7680平方米、迁坟862穴。

(三)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力度加大

中心城区建设全面推进。新客货运中心正式投入营运,总部经济园、文化综合体和正大新生活城市中心加快建设,清和公园完成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文化商业时尚休闲区和宜居宜业滨海休闲区加快形成;旧城“二区五路”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道路网更趋完善,完成清远路延伸(三环至四环段),玉箫路至双雁路断头路基本打通。城市管理和服务明显提升。积极推进交通治堵,建成9个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245个,启动宁康西路公交枢纽站建设,柳市、虹桥公共自行车系统建成投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规范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倚门经营3700余处,取缔流动摊贩460多个,拆除户外广告2.24万平方米;全面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城市公园绿地,有效规范道路开挖行为,修补破损道路及人行道4.8平方米新建市政燃气管网2.4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729户。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发展改革,柳市镇连续四年获评省小城市培育试点考核优秀单位,成功列入国家首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在温州地区率先对3个省级中心镇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等33项权限;以产城人融合发展为理念,谋划打造智能装备小镇、雁荡山月光小镇等7个特色小镇;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统筹扶贫资金1.1亿元,深入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进20个市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工作,积极打造中雁荡山休闲文化之旅精品线。

(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科技实力稳步增强。市科技孵化创业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园区内新建了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顺利通过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市、区)复核验收,创建省专利示范企业4家、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4家。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新建公、民办幼儿园6所,无证幼儿园整治率达100%;义务教育更趋均衡,合理调整全市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制度;中职学校“4+1”校网布局更趋完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文化发展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加速态势,蝴蝶广场、雁楠文创园等创意园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新图书馆和文化馆投入使用,新建26个农村文化礼堂。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市二医迁扩建工程顺利搬迁并投用,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顺利开工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级诊疗模式加快构建,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社会资本办医工作积极推进,全市民营医院床位占比达26.5%;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35元提高到40元。社保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数达97.84万人,参保率达98.8%;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8家;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5%。市场物价总水平和社会粮情保持稳定,城乡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提升。

(五)生态文明不断提升,城乡环境更加优化

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稳步夯实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基础,新增2个省级生态镇街,修编完成《乐清市环境功能区划》;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市区建成区全面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改造433台,淘汰黄标车4996辆,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94.5%以上;预计全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96%6.6%6.2%6.15%。低碳循环发展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温室气体清单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推动乐清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及全市集中供热;大力扶持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正泰1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实施;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圆满完成全年34家落后产能企业淘汰任务,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0.3%。城乡环境面貌有效改善。不断巩固扩大“五水共治”成效,完成河道清750万方,建成生态河道护岸32.76公里,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56.33公里、供水管网33公里,开展24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大力开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拆除违法建筑262.02平方米完成“三改”面积555.5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24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行政村覆盖率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新建改建滨水公园24个,建成胜利塘河景观绿带等一批公园绿地,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8%,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六)深化改革有序推进,开放合作全面加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加快“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和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跨层级联动审批扩面增项促进政务服务网不断完善;实行市场准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零土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促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基本完成全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出台了农房抵押改革“1+4”配套改革政策, 全市26家金融机构已有16家开办农房抵押业务,累计办理农房抵押登记14724宗,占已登记农房的22.3%;金融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今年以来新增企业直接融资60.42亿元,成功推进4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内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乐清湾港区南区25万吨级兼靠10万吨级码头建成投运并正式开港,铁路支线、疏港公路等港区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推动乐清湾港区综合保税区设立;全面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乐清海峡两岸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快创建省级对台经贸合作区;新增设立外商企业3家,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921万美元。

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财政增收节支压力依然很大,部分重点项目受要素制约和政策处理影响推进缓慢,内外需求不足;二是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创新能力不足,经济效益有所下滑,资金链和担保链风险不容乐观;三是城市功能还不够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城市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环境整治任重道远,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各项社会民生事业仍需加强,城乡统筹力度需要加大。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不足,在2016年及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十三五”规划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我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财政总收入增长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限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实现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7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网络零售额增长3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5%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推进转型发展、赶超发展,全面加快“五市六城”建设。加大企业帮扶和培育力度,有效防控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全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大项目攻坚和招商引资力度,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改造提升传统商贸市场,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养老等消费热点,全面推动电商在生活领域应用,加快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和外贸重点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5%6.5%10%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2%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一六五”产业发展计划,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狠抓工业强市建设,切实打好“四换三名”转型升级组合拳,重点引导企业加大以“机器换人”为主的工业技改投入。大力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时尚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现代物流、网络经济、旅游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型业态,推动城市服务经济做新做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大力发展铁皮石斛、茶叶等高效生态农业。

(三)持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

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8.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1万人;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统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环保等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互联互通、供给高端、系统有效、安全生态的基础设施网络。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新一轮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营造“万众创新、大众创业”良好氛围,加快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加强民生支出财政保障,加大对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

(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等指标按上级下达任务安排。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加快培育低碳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打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综合环境整治组合拳。

与此同时,还要积极稳定市场物价,扎实做好粮食与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人口计生、妇女儿童、平安乐清、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2016年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计划安排

全年计划完成限上固定资产投资622亿元,同比增长12%。包括:重点工程建设投资80亿元;工业性投资256亿元;城市建设类投资198亿元,其中房地产投资100亿元,其他城建项目98亿元;保障性住房项目88亿元。全年安排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07项,其中续建项目77项,开工项目30项;安排重大建设前期项目75项。

(一)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安排

1.重大产业转型工程。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园、中国国际电工电器城销售中心及会展中心、文化产业园、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正泰创新创业园、德力西集团产业园和人民集团产业园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2.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快交通网络建设,开工建设象石公路(北白象段)改建、104国道至西门岛公路(一期)、虹三线拓改建(一期)等项目,建成温州大门大桥二期(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柳白大道延伸(白石段)等项目,加快推进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甬台温高速复线乐清南塘至黄华段、温州绕城北线二期高速公路、104国道虹桥至乐成段改建、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乐成至乐清火车站公路(乐白路延伸)、乐清火车站至七里港区公路等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快能源保障项目建设,开工建设110KV象北变等项目,加快推进温州电厂四期“上大压小”送出工程、220KV芙蓉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建成正泰1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等项目。加快空间拓展和水利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乐成围海等项目,建成中心城区滞洪区等项目,加快推进市标准海塘、乐虹平原防洪二期、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盐田河(经二路河)整治、淡溪水库保安加固和长石岭水库等项目建设。

3.重大城乡统筹工程。开工建设市区三环路延伸工程及城西大道一期、虹桥镇虹南公路上侯宅段改建等项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道路网、柳市镇和北白象镇道路网、旧城改造“二区五路”安置房、旧城改造B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等项目建设。

4.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开工建设磐石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升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市区及柳白片区、大荆片区污水处理二三级管网、虹桥片区污水管网、柳市林宅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

5.重大公共服务工程。开工建设石帆第一中学、第五人民医院扩建、市地方储备粮第二中心库、太阳谷养老示范基地等项目,建成城南第一小学迁建、乐成公立寄宿学校高中部、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加快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积极推进柳市职业技术学校迁扩建、天成小学迁扩建、第一人民医院扩建、第三人民医院迁扩建等项目建设。

(二)重大建设前期项目计划安排

2016年安排重大前期项目75项。其中争取开工项目15项,包括:乐柳线(山弄到湖头段)改建、天蒲公路改建、福溪至甸岭公路、湖江线湖雾段改建、珍上线芙蓉至清江段、亨乾口至东山公路改造、柳白新区新城河和长东路、瓯江北口大桥、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浙能电厂三期等项目;争取批复初步设计项目10项,包括:翁垟围海、雁荡山燕尾瀑——筋竹涧景观带开发、228国道(南金公路)乐成至黄华段公路、中雁荡山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西路延伸等项目;争取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22项,包括:湖雾至双峰公路、翁垟污水处理、乐海围垦河网、柳白新区现代物流园等项目;开展前期研究项目28项,包括: 芙蓉池旅游开发、323省道乐清雁荡段、324省道东延伸、七都至沿江大道、乐清湾港区拓展区、柳市中学、虹桥中学等项目。

(三)强势推进有效投资

在及时总结2015年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有效投资推进年活动”。一是破解要素制约。加强土地、资金、石料等生产要素的保障服务,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包装,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加强项目集约用地,着力解决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等瓶颈问题;拓宽融资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强化重大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统筹安排市、乡镇(街道)两级财力,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发展。二是优化建设环境。市行政审批(许可)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审批等服务工作,实现项目审批提速提效;继续加大对项目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整治强揽工程和无理阻挠施工等行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为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定投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项目推进全过程管理,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处于受控状态。四是完善督考机制。继续推行“一月一排名一通报,一季一督查一评议,半年一检查一考核,全年一总评一奖罚”的督考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和鼓励激励力度;健全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联席会议、问题抄告、排名通报和承诺问责等制度,为项目推进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部署,求真务实,克难攻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顺利完成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6年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建议)》


附件

2016年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建议)

单位

2015年计划

2015年完成

2016年计划

绝对数

增长率%

绝对数

增长率%

绝对数

增长率%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758.5

7.5以上

766.82

8.6

818.9

8

       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20

2.5

20.40

3.6

20.9

2.5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395

7.5

390.97

6.4

403.9

6.5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343.5

8

355.46

11.7

394.1

10

二、财政总收入

亿元

120.1

8左右

124.08

7.7

133.5

7.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59.8

7.5左右

64.15

7.5

68.7

7

三、限上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559

15

555.15

14.3

622

12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14.78

10.3

346.3

10

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121

13

118.94

9.5

五、网络零售额

亿元

86.43

112.4

30

六、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23.3

5

20.98

-5.5

      其中:出口总额

亿美元

22.7

6

20.19

-5.7

21.2

5

七、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2.06

2.2

八、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

亿元

75.61

77

九、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6400

9

46352

8.8

50290

8.5

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930

10

24891

9.8

27000

8.5

十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02

1.21

十二、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2.85

十三、人口自然增长率

8以内

6.09

十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25

-0.3

按上级

下达任务

十五、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万元



十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1.化学需氧量

万吨

-1.8

-3.96

        2.二氧化硫

万吨

-1.5

-6.6

3.氨氮

万吨

-2.5

-6.2

4.氮氧化物

万吨

-2.0

-6.15

注: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为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实际增长率,由于价格指数存在不确定性,地区生产

总值及三大产业增加值2016年计划安排以增长率为准;

      2. 由于2015年财政统计口径调整,财政总收入2015年增长率虽未达到计划目标,但绝对数超额

完成计划目标;

3.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15年完成数均为自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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