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协商 促成共治——乐清市“人民听证”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4-03-14     信息来源:   作者:

完善协商  促成共治

——乐清市“人民听证”工作汇报

2014314日中办调研组“人民听证”座谈会上

 

 

“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新的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化,体现了科学的治理理念。它是现阶段社会的需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需求。自2007开始,乐清市人大探索实行“人民听证”制度,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引入协商民主机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成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讨论解决公共事务,促进了人大监督的公开化、民主化,在表达公民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人民听证的做法和特点

“人民听证”是乐清人大履行监督职权时的一种具体的制度,一种方式。它包括监督什么怎么去监督等内容,具体到问题的提出,调查调研的安排,会议的开法,质询等手段的使用等细节设计。

“人民听证”的议题由每年年初的代表大会确定,每个议题的会前调研准备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参与的代表及相关人员一般都在50人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的是基本相应的时间和人员。会议当天举行一天的活动,基本上有200多人参加,部门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作调研发言,还有3个来小时的代表与政府副市长及部门局长的对话沟通、协商。会后,整理相关材料、数据,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交政府落实,工委督促实施,跟踪监督。会议实况网络直播,会场发言全程速记归档。

 “人民听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协商民主,强调对话面对面。首先是人大、政府、代表包括个别市民,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其次是听取他方面的意见。协商是多层次的,包括人大和政府,人大工委和有关部门局,代表与政府,代表和人大,以及人大与市民之间。协商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方案的提出、问题的探索、询问解答等。面对面的,表达意见直接,方案直接,回答问题也直接,人大的监督介入也就直接。

在这一过程中,坚持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关注社会难题的处理,形成共治合力。

(二)一事一听证,都在制度中。强调系统的设计,制订了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流程。从议题确定,到组织调研,到开会,到追踪监督,到追究问责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首尾连接。

(三)突出公开透明。听证的过程全公开,包括调查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都向社会公布;整个听证会场公开,市民可全程参与;提问公开,网络直播,还有后续的承诺和计划全部都是公开的。

(四)突出监督刚性。“人民听证”是法律框架内的人大活动方式,依照的是宪法、监督法及相关法律,它是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及其部门的直接监督,组织实施的是人大常委会,它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约束是刚性的。政府必须要接受和面对,对会议过程提出的问题,不含糊不回避。对监督意见也明确公开,还有时间表和工作量。

二、人民听证的具体实践及体会

去年,我们一共进行了四场“人民听证”。

关于河道及河道整治的“人民听证”。调研时间长达三个月,参与人员170多人次。427举行了一天的会议,200多人参加,5个部门作报告,8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代表就治河的有关政策、举措、问题、矛盾与政府副市长及部门局长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对话。就在这次会议上,三位局长就河道的污染问题表示公开的道歉。会后,我们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将河道整治办、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等部门与河道整治相关的工作职责以及2013年工作计划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食品安全的“人民听证”。除了对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进行一般性执法检查外,重点先后检查了10个镇街和8个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视察了27个食品安全问题点,实地检查了加工作坊、农业基地、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集市超市、饮食摊店等30多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627,我们召开了人民听证会议,在观看视频专题片和公布社会调查结果后,13位代表向人大和政府部门提出询问。代表询问有依有据,发言质量高,切中要害。整个会风也很接地气,敢于直面问题,少了空话、套话,多了对问题的思考,让政府与各界有了沟通的渠道,把我的困难告诉你,把我的制约也告诉你。政府怎么做,老百姓怎么做,有了个协商,大家都明确了责任。

关于城乡清洁的“人民听证”。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市民对17个镇街进行了14次调研视察。829,我们召开了城乡清洁人民听证会议,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将乐清的垃圾围城现状展现在近200名与会者面前。随后8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发表调研意见。9位人大代表、4位市民就垃圾处理、路面保洁、道路开挖、饮用水水源、人大的监督职能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和人大常委会现场发问。6个部门进行了表态性发言,并一一解答代表和市民的提问。常委会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社会参与和长效管理、部门联动、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完善和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垃圾分类等5条审议意见,尔后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视察监督。

关于治堵和“四小车”整治的“人民听证”。常委会于3月份组成专门调研组,到17个镇街和相关部门展开调研,历时6个月,制作了视频专题片,收集了90条建议和意见,并召开了部门对接交办会。1031,召开了人民听证会议,5位常委会督办委员分别围绕治堵总体情况、四小车问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城管等方面问题发表了调研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询问,会议也安排了代表与部门的对话。交通、公安等部门对代表提出的104国道虹桥过境段的通车时间、翁垟交警中队的设置等问题给予了明确的回答。13个重点部门向会议印发了书面报告,市政府及市治堵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等向会议作了表态性发言,把交通拥堵和四小车整治的困难问题都摆到了桌面上,会议形成了治堵必须先治乱的共识,强调治堵政府有责任,市民同样有责任,政府与社会两头都要积极努力,合力建立良好交通秩序。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对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及“人民听证”工作,对中央关于逐步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等重大思想和理念也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一是所选的监督议题既要符合上级精神,又要从乐清的实际出发,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且是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乐清长远发展的。二是人民群众及代表始终是“人民听证”的主体。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这四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代表的有力支持,包括几个社会团体,前后共有8300多人次参与,代表在其中发挥了骨干的作用。三是对情况的了解一定要深透,掌握的资料要翔实,导向性的意见一定要明确,而且有依有据,经得起检验。四是必须形成共识,产生制约力。“人民听证”要制度化,整个过程须环环相扣,能让提出的目标、措施公开透明化地运行。

三、人民听证的效果

从实践的结果来看,“人民听证”制度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也提高了基层人大的地位。可以说是惠而不费,好处不少,成本不高。

(一)提升了政府执行力。在2013年我们开展的河道及河道整治“人民听证”会议中,三位政府部门局长除了公开道歉外,并对河道污染原因、现状及治理计划、措施进行了陈述。会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向人大书面报告了2013年度河道整治工作计划,并启动了治理河道“661工程”(六治本:拆违、绿化、垃圾收集、河面保洁、护岸、清淤;六治标:截污纳管、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畜禽业整治、泥浆入河整治、村庄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一样板段建设)。我们在网站和乐清日报上对计划要点进行了公布,这样市民对政府工作也有了评判和打分的标准,摆脱了以往政府自己出题、自己打分的“包厢唱KTV”的模式,以此倒逼政府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12月底,乐清基本完成86条垃圾河清理和44条黑臭河整治。在20136月底的食品安全人民听证会议中,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弃用了印发给会议的原报告,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现场回应。对会议上市民反映的柳市中心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工商局在中午会议休息的时候马上进行了对接。会风也很接地气,政府部门负责人讲话都直面存在的问题,空话套话少了,对问题的思考多了。

(二)提高了基层人大的地位。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基层人大没有立法权,只有主动围绕中心工作,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发挥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才能改变人大橡皮图章的角色。通过这几年“人民听证”在乐清的实践,感觉到人大更有活力和影响了,代表履职也更有激情,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和信任度更高了。

(三)促成了社会共治。依托人大常委会这一平台,通过“人民听证”具体做法,使政府、公众及社会组织就某一共同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对话,把社会上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汇集起来,形成共识,最终达到一个“社会难题、社会共治”的格局。如在今年进行的“食品安全”人民听证会议上,政府与社会各界有了直面沟通。“把我的困难告诉你,把我的制约也告诉你。”政府得怎么做,老百姓得怎么做,有个协商。通过这次听证,老百姓明白了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问题,谁也超然物外不了,需要大家一起使力。这样经过充分交流协商,老百姓消除了一些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对政府工作的误解,从而形成了合力。

“人民听证”作为人大监督工作一种新的方式和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还在探索中,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予以规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协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听证”制度,形成政府和民间力量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难题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