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讲话
关于“协商民主”在乐清的实践
发布日期:2013-4-12     信息来源:   作者:

关于“协商民主”在乐清的实践

2013412日深圳中国风论坛上

 

民主是个老话题,但决不会是老面孔。而被写进十八大报告的“协商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新的形式,具有法宝式意义的一种民主新方式。

我们清楚,民主在实践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供给式,既由上而下式。由上层乃至顶层设计,有理论和制度的架构及其解释,较为系统、规范。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大代表选举法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等等。另一种则是需求式,它由社会矛盾发展的关系所决定,因势而生,顺势而起,反映社会的需要或为人们所共同期盼。它有三个最基本的特点:(一)来自社会的实践;(二)有一套合乎实际的做法;(三)能为多方面所授受。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全面市场化以后,县市一级处理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一直在不断的调整和不断的适应中,群众 路线一直是我们党所坚持和实行的基本路线之一,各地在听取民意,保障公民的权益以及让公众参于国家和地方重大事务的管理和讨论等等方面,都有很多的建树和重大的进步。但是在激烈的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变得更为复杂,也更为深刻。以政府为例,大量的社会问题有些可以依法解决,有些要在法外解决。这是一个令政府纠结,社会纠结,老百姓也很纠结的时期。现在,地方政府不借助权力的强势很难成事,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强征、强拆、强制进场事件发生。而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些事有很大的风险,维稳和信访的压力又很大,以致造成这样的一种局势,一方面是强势的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包,另一方面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近些年如何去应对这些矛盾乃至尖锐的对抗,各地都在思考这些问题,积极地探索新的方法。其实,大量的矛盾和事件引用一句歌词,叫“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因为大量是人民内部矛盾或至多也是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打的都不是死结,都可以解得开。凡是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大都是因直接利益引发,政府方面的问题往往是政策界线不清或者行为的随意性,而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习惯于居高临下和高压手段,群众易迁怒于政府,我们行为不当也易激怒群众。所以,一改过去的强迫命令以及高压、强制等做法,而代之以谈判、沟通、协商、妥协等方法,基本上能反映这个时期的新气象。

由此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协商民主”,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概念,体现了党的科学的行政理念,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化。它是现阶段社会的需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需求。“协商”自古有之,但过去仅是一种方法和手段,现在把它作为一种民主方式,有了更丰富而又全新的内涵。它对于调节和缓和各类社会矛盾,推进依法行政,凝聚社会的正能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我以乐清为例,举三个事例予以说明。

第一个事例,乐海围垦的潮起潮落。

乐海围垦是一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围海造地工程项目,总面积近万亩,总投资13亿元。

这对附近20个村的村民来讲是个大蛋糕,但由谁来吃是个大问题。村民想拉石头过来填,开发区不放心。让公司填,村民不答应。中间也考虑过以强制的方式进场,但毕竟是一万多方的石头,并且都要从他们的村里经过,所以十年束手无策。

2012年,由高压政策向问计于民转变。这里牵涉到一个观念问题,我们再不把村一级作为自己的下级看,而是作为村民利益的代表者来对待。也不作对立面看而是作为对手坐下来协商、谈判、讨价还价。由此,一切顺理成章,皆大欢喜。成本没有增加,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第二个案例,乡镇撤扩并始败终成。

乐清原来有31个乡镇,无街道。2005年曾启动程序,计划对乡镇行政区划作出调整,但因遭到的抵制乃至反对的力量较强,致使胎死腹中。

2011年,当这议题再次提出来后,全市上下仍心有余悸。为此,借助乐清市人大近年来一直在致力打造的人民听证的平台,就撤扩并问题举行专门的会议,就重大问题交由全体市民讨论,也与市民作最大的协商。31个乡镇都派出了自己的民意代表,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并相互辨论,会议开得很激烈。

其实,就区划调整此类题目,并非只有一个答案。无论哪一个方案都有利有弊,都有争执,关键在于要让市民说话,把意见表达出来,而且让市民的意见进入决策的程序。他们也知道,自己的话说了不一定有用。正如各级人大代表的发言,你说了不一定有用,但不说肯定没用。但如果不让他们说,就可能成为怨气。协商民主的真实意义在于协商时不一定是由谁说了算,但决不是一言堂。果然,这场会后,撤扩并工作出乎意料的顺利。

第三个案例。仙溪保护,官民合作。

在国家著名风景区雁荡山北麓,有一条美丽的仙溪,但近些年垃圾问题日渐严重,尽管当地镇政府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每到年尾,还能从溪里捞来上千吨的垃圾。

这是社会性的难题,说明单靠政府已经不行,社会性的难题必须举社会之力去解决。仙溪的做法是,就此事与当地的积极人士,尤其是人大代表商量,形成社会和政府共同合作,建立溪流保护和管理的机制。借他们的力量成立仙溪溪流保护协会。民间发力,政府支持,官民合作,共同解决。由于协会是民间性质的,它在宣传群众、实行管理方面却有政府所没有的优势。

以上我举的三个案例,一个是关于纠结了十年的大难题,一个是关于地方重大事项,一个是关于社会管理问题的。在我们的全部工作中有它的普遍性。取协商沟通方法,成本低,风险小。而且,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也得以体现和加强。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中有着强烈的需求和现实的基础。

为此,我以为思想理论界要对“协商民主”进一步作出完整的阐述。它不是一项具体的工作方法,它关系到对民主的理解,关系到对权力的理解,关系到行政理念的转变等等,需要有更多的理论解释。同时,要研究“协商民主”的机制和做法,在程序细则等方面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