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乐清人大搭建“人民听证”平台 推进民生重大事项落实做法介绍材料
发布日期:2010-10-08     信息来源:   作者:

乐清人大搭建“人民听证”平台  推进民生重大事项落实做法介绍材料

2010108

 

 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

大家好!

国庆长假刚刚过去,就迎来了重要客人。非常高兴三门县人大的贵宾到乐清来,给我们传经送宝,和我们一起交流分享做好县市人大工作的经验体会。下面,我将乐清人大近年来创建“人民听证”制度,推进民生重大事项落实的做法向各位作一介绍。

2007年换届以来,乐清人大逐步推出完善“人民听证”制度,通过在制度和内容上的一系列链条式的设定和实施,实实在在加强了人大工作职能,促进了关系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大局的各项事业的发展,以特有的“乐清做法”有力推进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落实。

一、探索发展“人民听证”制度,落实发挥人大功能作用

我国的政治制度设置和相关法律规定里,县市人大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和实践操作中,它与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还是存在距离。只有准确理解把握人大地位,正确认识人大履职范围和工作定位,才能发挥好人大作用,人大才不至于被“虚化”、“被边缘化”。人大是权力机关,但同时是民意机关、代表机关。而且做为县级人大有一个特性,就是它有直接的选民,在实际工作中,它有一个为选民说话,为选民服务,对选民负责的问题。所以我们近几年来一直在积极探索民意表达和民众依法有序参与的途径,通过搭建“人民听证”的平台,让民意有一个依法表达的机会,让政府和代表、群众有一个制度化的沟通渠道,让民众关注的重大问题有一个讨论落实的平台。

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我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这项职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就是我们所说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空间是相当大和灵活的。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与群众生活、工作最密切相关的问题,与本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有紧密联系或可能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都是重大事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扩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

由于法律、法规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实现形式没有作出具体的界定,使得很多人对“重大事项决定权”产生了误解和争议。而很多地方人大对这些概念的认识比较模糊。此外,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否等同于作出某项决定?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争议。自2007年以来,乐清人大作出各项决定决议共32项,内容涉及召开人代会、批准财政决算、调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人事以及代表建议处理,这些决定决议的内容和“重大事项”的实际内涵并不贴合。而乐清人大以“人民听证”为平台,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为主要形式实施监督的内容却是事关政治、经济、民生的各项重大事项。我们认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落实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利用现有形式,确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这些“重大事项”得到关注和解决。

二、“人民听证”的基本做法

所谓“人民听证”,是指由人大常委会出面组织,有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网络等媒体直播、向公众开放的,以政府官员为对象的质询和公共政策辩论制度。这一尝试和探索,其目的在于加强人大监督,扩大基层群众的有序参与。它有两个基本的内容,一是把对“一府两院”的一般性监督转移到对“一府两院”官员的监督上来。二是构建民意表达的平台,让民众有序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人民听证”会议的流程是这样的:在专门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针对同一议题,副市长或政府部门、“两院”院长首先报告该议题的工作开展及相关情况,人大把自己的调研情况进行阐述,群众通过代表直接把自己的要求、意见带到会场,部门与部门之间、代表与部门之间对同一问题进行辩论、说明,会后人大相关工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公告形式告知“一府两院”,并进行跟踪监督,要求副市长们和“两院院长”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确保落实成效。浙江日报称这种方式为“辩论式议政”。

“人民听证”了历经三年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以20097月那场成为日后“人民听证”雏形的市规划局与房管局关于“危房鉴定”政策的辩论为例,对“人民听证”做一形象的描述:

这次会议和往常一样,温州网进行视频直播。习惯了听取政策传达的公众,见识了政策制订、辩论的全过程,也看到了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真刀真枪”的部门争执。

会议审议的是关于城市中居民危房鉴定和改建的政策,老百姓的关注度很高,它牵涉到政府的二个部门。市房管局认为危房鉴定走热是房价上升和政府对住宅用地供给量控制造成的。2009年实际鉴定房数已经超过2000户。市规划建设局则认为,危房鉴定成为居民在老城区范围内申请建房的前置条件,居民通过危房鉴定达到建房的目的,而对危房鉴定把关不严,导致民房自拆自建量非常庞大,出现了一大批违章建筑,影响了正常的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因此规划建设局建议,房管局要严格规范危房鉴定,不得放低鉴定标准。对鉴定不实的鉴定机构,要给予相应的处理。针对规划建设局提出的问题,房管局承认他们对新的动态情况不明,与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对鉴定不严的问题,房管局认为给该局的鉴定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对此问题进行了调研。相关工委负责人在会上举例报告说,危房鉴定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人情鉴定”的情况。但同时报告说,目前老城区的规划编制同样存在问题,居民们“怨声载道”,并造成大量矛盾。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尔后的审议中有支持继续做危房鉴定的,也有反对的,也有认为危房鉴定和规划许可两者没有必然联系的。

几天后,人大的主任们开会,关于这问题,以人大常委会的名义给市人民政府发了一个公函,内容如下:“《乐清市城市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是1999年由市政府制发的,时间已跨十年,它与现行情况有所脱离。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修正。并在三个月后,将执行情况向人大报告。” 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结合实际于12月出台加强城镇规划区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强危房鉴定和批后管理,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三、“人民听证”的几个特点

一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链条。①在会前两个月定下议题。②通知“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要求会前20天提交报告,人大同步调研并形成独立报告。③会议上“一府两院”部门和人大调研组分别作出报告。④会议就相关议题进行辩论。⑤会后一周召开主任会议,就某些议题的意见向“一府两院”发出正式公函。⑥三个月一轮回,下一次专门会议上,副市长和“两院”院长围绕人大公函的内容作出答复,必要时对落实报告进行评议票决。整个过程环环相扣、首尾相接,依法、有序。20088月,乐清市人大出台了关于人民听证议事方式的暂行规定;2010年初,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人民听证”成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常规性制度。二是整个活动向下延伸。会议讨论的议题基本来自代表的议案或建议。而且是民众普遍关注的事,与“一府两院”的政策和工作存在直接的关系。在选取议题时,不能太生硬、太尖硬。要做到“三合一”。即党委力推,政府应致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换句话说要拿出合乎时宜,关乎民生,有利大局的议题。相应地,根据议题内容和会议需要,到会上进行报告的除了副市长和“两院”院长,延伸到政府部门和“两院”科室负责人。三是突出了“议”字。在会议上有关方面陈述事实和观点,可以公开辩论,并通过视频和电视对全市同步直播。由于代表的参加,老百姓的声音能带上来,民众的表达更加充分。人大的“议”字里有最大的政治空间和县级人大有所作为的地方,能把社会面上一些关注度大的、有影响的问题,议出个名堂来。

四、“人民听证”取得的实效

20075月到20107月,乐清市人大的“人民听证”共进行了11场,涉及教育、环保、城建、交通、社会治安等 “一府两院” 相关专项工作46项。

近年来,乐清的殡葬陋习成为一大顽疾。丧事大操大办,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大肆燃放烟花爆竹,搞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成为老百姓既痛恨又不敢率先摆脱的陋习。对此,今年5月份,“人民听证”将殡葬改革作为一个专题事项来监督。刚刚履新的副市长杨书元就在听证会上表态,坚决遏制住殡葬歪风,要在下次的市长办公会议上,将具体的殡改方案提请会议讨论。727,乐清做出了大动作“回应”——出台了《乐清市殡葬改革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乐清市移风易俗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殡葬改革大行动”。

立项于2004年的104国道乐清市虹桥过境段改线工程,是乐清市的重点工程,也是民生工程,涉及21个村的土地征用。由于最后一个村上河头村的土地征用补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工程一直未能上马。20099月底,“人民听证”将这个事项作为监督议题。当天的会议上,市交通局局长作了“关于104国道虹桥过境段改线工程”的报告,说明了不能开工的原因,并且转达了省交通厅的意见:如果当地政府政策处理无法解决,则取消该建设项目。同年10月上旬,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函告市政府:104国道虹桥过境段改线工程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必须克难攻坚,抓紧上马。建议相应的工作机构予以升格,并对开工时间作出明确的安排。并在三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距下次“人民听证”举行尚有的2个多月时间里,紧锣密鼓展开“路障”消除行动:市长专门走访了征地问题未达成协议村,踏勘线路走向,充实调整了相关机构,启动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报批、上河头村土地征用攻坚等工作。工程已于9月份隆重开工。

乐清市区有一条通往中雁荡山风景区的道路,叫乐白公路。这条道路建于1994年,路基只有7.5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已无法承受目前的交通流量,高峰时段车辆通行拥堵不堪,乐白公路拓宽改建工程建设迫在眉睫。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征地等问题多年来解决不了,公路改建一直没有动静。2008年,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将此作为专项工作进行听证,重点督办。市长办公会议专题进行研究,专门组建了工程建设指挥部。到200910月底,拓宽工程顺利开工。到今年7月底,路基工程已完成,并完成了工程量的55%

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尚处于不断探索和研究阶段,乐清人大的“人民听证”制度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落实,不同于常规的“提出议案、听取对议案的说明、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决议决定”的形式,而是具有鲜明的“乐清特色”,在此供贵县人大参考,也希望借鉴贵方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乐清人大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