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11-28     信息来源:   作者:


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

 

20251127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资产监管能力逐步提升,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确权登记、盘活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设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产、土地)开展调查。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关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调查报告,结合会议审议情况,作出如下决议:

一、强化权属管理,筑牢资产根基。一是完善基础信息。继续加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产、土地)排查力度,补充完善资产面积、资产价值等基础信息,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土地资产登记全覆盖,信息无缺项。二是推进权证办理。集中力量攻坚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土地资产权证办理,细化落实市政府〔20124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创造办证条件,开辟绿色通道,特殊情况先予确权备案。三是规范资产入账。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财政部在建工程转固相关文件,规范清理在建工程账务,及时登记账外资产,办妥调拨资产、拆除房屋的处置及账务手续。

二、聚焦盘活利用,化解历史问题。一是制定分类处置办法。针对闲置及低效资产,制定分类分步处置方案。大宗资产“一宗一策”,产权明确且处置条件成熟的,择机公开出让、出租,或转变功能后处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作。二是破解历史遗留难题。对产权纠纷、权属不清资产,积极解决争端,出具确权证明或备案。针对原乡村小学校舍被侵占情况,教育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一村一策”分类处置,加大个人侵占回收力度,必要时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解决。三是健全盘活机制。加强全市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房产使用价值。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整合低效、闲置房产,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提升统筹能力和收益。

三、依托数智监管,健全监督体系。一是完善数智国资监管平台。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衔接,统一监管资产标准,实现与纪检监察、机关事务办公用房管理等平台数据贯通。强化数据分析功能,发挥数据决策作用。二是深化资产云应用。将调查核实的资产信息全面、准确地录入资产云信息管理系统,掌握资产动态,为资产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模块的衔接。三是加强出租外借管理。严格按照《乐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出借行为,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建立出租资产管理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外租房产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外租房产的预算控制和租金标准体系。四是健全监管机制。明确财政、机关事务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职责边界,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健全资产全生命周期配套制度,加强资产配置预算与存量资产闲置率、盘活使用率的衔接。强化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的联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对于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追责问责。

市政府要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目标。整改方案于20261月底前报市人大常委会,20269月底前报告决议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