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开发格局”的落实情况 一是县级国空获得批复。2024年6月28日,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准,历时5年的多规合一工作宣告完成。该规划承接温州市“一轴一带一区”,系统构建“雁山清湾、两带五区”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在规划中,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万亩、新增基础设施建设用地0.57万亩,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范围5.75万亩,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潜力规模2.21万亩。二是乡镇国空有序编制。加强规划和用地政策的融合,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要素配置,切实发挥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2024年已向25个乡镇街道派遣驻镇规划师,开展了中心城区和10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目前除中心城区即将公示外,其余已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是详细规划深化提升。为进一步完善详细规划体系,完成全市控规单元评估工作,并结合评估内容开展了温州瓯江新城临港单元的编制。此外,陆续完成滨江新区城市设计、蛎灰窑片区、南门片区等8个重大项目专项规划编制。 二、关于“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024年实现耕地净流入1645亩,年末现状耕地面积达28.9727万亩,永农面积达24.6291万亩(高于任务量248亩),2024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排名温州全市第一。完成耕地功能恢复4389亩,预估稳定耕地净增加量可达4943亩,有效保障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需求。二是狠抓违法违规问题整改。2024年反馈我市正式问题图斑54宗,目前已整改到位48宗,正在有序推进销号工作。对占用耕地变相搞建设的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2024年度部级卫片疑似违法流出409.5亩,通过整改一批、补办一批,目前违法占耕面积已整改核减到15.08亩;历史存量违法占耕图斑政策核减后剩余125宗169.72亩,目前已整改86宗133.35亩,整改率78.57%。三是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2024年完成岭底林场退化林修复569亩,建设战略储备林、美丽生态廊道共5691亩。除治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4.4万亩,清理松枯死木约0.58万株,已连续9年实现发病面积、株数、小班量三下降,成功入列省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试点,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被授予2024年度先进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出台《乐清市森林防火规划》,组织开展森林消防演练9场,建立全市森林防火预警视频监控平台,已建成投用高位视频监控系统6个探头。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新建普适性专业监测点31处、无线简易降雨报警器80处。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2024年共完成工程治理5处,核销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6处,核减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4处。 三、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2024年获批新增建设用地2351亩,迎宾大道等16宗6303亩成功列入部计划单列指标保障,消化“批而未供”1867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768亩,处置闲置土地1宗26亩,为各县市区最先完成任务的单位,新增的6宗政府划拨闲置项目已处置到位,全市无经营性土地闲置。2024年7月,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获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督察激励。二是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国家蓝湾项目进入收尾,累计完成海域生态修复7020亩、保护种植红树林4305亩。三是加强陆海统筹。稳步推动镇安塘岸线动态修测试点探索,第一阶段1700亩已完成全部破塘放水,潮沟开挖完成60%,岸线监测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工作方案已获省厅同意。低效建设用海有机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已上报,目前正在积极推动温州港港口规划变更事项,并委托编制专项规划。四是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13.82立方米,同比下降10.2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率5.84立方米,同比下降15.36%。五是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管理。2024年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22宗637.5亩,供应工业用地(用海)1409.9亩,其中挂牌出让51宗1060亩。全年完成协议出让18宗,划拨转出让9宗,划拨供地32宗。 四、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机制”的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红利,全年成功入市8宗39.91亩。二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4年完成52个单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上报省级入库工作,并率先全部通过省级质检和入库工作,进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统一登记阶段。试点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常态化更新,先后完成19个批次,涉及约2100亩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三是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村延包登记工作模式。推出“合同+登记”一件事办理,真正实现农户延包登记“零次跑”,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多次带队来乐调研延包登记试点工作,予以高度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部《登记与法治》专刊和中国自然资源报刊发。四是启动林权整村登记试点工作。确定翁垟街道、盐盆街道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已完成外业调查勘界,目前进入不动产登记办证阶段。 五、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结合乐清市实际,制定《乐清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计划于今年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将聚焦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二是上线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作为温州市“三仓融合”试点县市,积极探索创新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以公物仓为基础、罚没仓为补充、公益仓为提升,构建“三仓融合”管理模式。依托资产云公物仓应用,在保留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等可调剂资产以及可共享共用资产进行集中收储、调剂共享和依法处置。三是加大盘活闲置资产力度。依托数智国资系统,全面梳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情况。经过前期调研、论证以及与归属乡镇、业主单位等沟通,已初步确定磐石镇老镇政府、大荆镇林技站宿舍等11宗资产作为今年第一批可盘活试点项目。这些资产在地理位置、权属关系、开发利用价值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有望通过盘活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强化数字管理提升资产效能。积极推进数字化监管,研发数智国资系统,全面梳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实现资产动态监控与高效调配。践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开展资产业务审批。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通过健全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精准配置资源,确保资产科学合理利用。 六、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落实情况 一是聚焦核心主业。通过重组数发公司、组建国审公司、成立市文旅集团等工作,推动国有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如南岳小微园、赛宝实验室等项目),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2024年底,乐清市国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实现融资平台清零。二是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减少行政干预,强化国企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国企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引导国有企业注重提升经营能力,督促国有企业强化风险防控和可行性研究,遏制盲目多元化投资。起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初稿,探索建立统一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制度。三是推动部门所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能注销的企业予以注销,能归并的企业予以归并,不能注销、归并的企业通过整合管理的方式降本增效”的基本思路,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金融等手段和办法,以部门为单位,分类进行处置。构建“1+N”整改体系,成熟一个、整改一个,有效推动部门所属国有企业降本增效,推动国有“僵尸企业”改制出清。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关于交办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乐清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作出更大贡献。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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