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0日
在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美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中心大局,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整体工作质效稳居温州全市基层院前列。
一、聚焦为大局服务,着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平安乐清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惩治各类严重犯罪,共批准逮捕947人、提起公诉203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9人。保持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60人,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强化对生产安全领域的监督,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建立乐清市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监督刑事立案4人,公益诉讼立案3件,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高质效制发检察建议16份,助力解决社会治理中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问题,如以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行业协会法治宣讲等方式,嵌入式推动保险行业规范经营,并形成浙江经验在全国推广,以检察建议“小良方”助力社会问题“大治理”。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托乐清市法治助企服务中心、企检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涉企法治服务新场景,对接企业涉法事务266起,提供书面法律意见93份。开展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专项行动,起诉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各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57人,编发《涉企犯罪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为拟上市企业300余名高管开展助企宣讲,筑牢企业内部反腐防线。联动市公安局畅通跨区域冻结涉企账户救济渠道,共受理解冻诉求98件,成功解冻1220万元,全力纾解本地企业资金被不规范“查扣冻”等突出问题,相关经验获评全省“检察护企”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发文推广。联合市司法局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松绑”,依法高效审批327人次,确保相关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实现监督管理和生产经营“两不误”。
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一案四查”,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1件171人。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保证金提存工作,办理的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涉企保证金提存公证案,获评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本通》,归集司法服务“十件事”及司法保护“五大案例”,联合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气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圆桌会,全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涉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工作指引,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努力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为企业“扬帆出海”保驾护航。
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化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依法妥善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8人,推动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强化一体履职,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6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坚决严惩司法腐败,扎实推进清廉乐清建设。
二、聚焦为人民司法,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践。
用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食品安全领域民生问题,常态化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督促整治淡水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一起被冒名长达30年的结婚登记,通过支持起诉帮助遭受家暴的妇女依法提起离婚诉讼,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依法办理保姆虐待老人案,并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发展,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深入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联合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出台“民生工程领域农民工欠薪检察救助先行垫付机制”,共为144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1.8万元,以司法救助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用情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答复群众来信来访595人次。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件控告申诉案件,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持续深化“三融合”解纷工作法,构建诉前调解、保证金提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合一”全流程调解赔偿机制,助企挽损超2300万元。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在一件涉案8000万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实现全额追赃挽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恶性犯罪依法起诉101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犯罪性质恶劣、情节较重、再犯可能性高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52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5人,做实“宽容不纵容”。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协助9名未成年被害人办理转学或入学安置。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私人影院、网约房专项监督治理,查处各类问题50余处,推动新业态场所规范经营。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16场,受众8800余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三、聚焦为法治担当,着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持续强化。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规范“宽”的适用,决定不批准逮捕160人、不起诉689人,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健全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强化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力度,监督立案判决生效160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决生效78人。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充分发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作用,构建组织、介绍卖淫类犯罪数字监督模型,共监督立案49人,已判决20人,其中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获评全省数字检察“十佳”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持续细化。聚焦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在某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中对15件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实现对“隐蔽型”虚假诉讼精准打击,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全力维护金融秩序,挖掘职业放贷、高利转贷等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线索8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依法保障借款人合法权益。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起诉36人,督促案件履行完毕32件,帮助申请人追回执行款3500余万元。开展终本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强化对终本案件的监督力度,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62件,以法检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行政检察持续优化。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的某行政机关超职权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稳妥规范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重点加强对涉企“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构建的“行政罚款不当”监督模型经温州全市推广监督成案155件,获评最高检优秀特色小专项。强化开展行刑双向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363名被不起诉人追究行政责任,并对行政处罚不当跟进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坚决防止以罚代刑、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持续深化。立足公益保护职能定位,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深化非法取水致雁荡山景观用水不足问题整治,协同督促拆除57处非法取水设施,推动2266户景区居民改用自来水,全力服务“雁荡山重振雄风”。持续跟进乐清湾野生鸟类资源保护监督,推动滩涂不规范架设防鸟网违法行为深层整治,助力绘就“和美乡村”新图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防治难题,联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协同处置3处噪声污染投诉最为密集场所,推动安装分贝语音提醒装置,经联合整治重点区域噪声排放达标,合力守护百姓“夜间安宁”。
四、聚焦为强检赋能,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人才专业素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
政治建设坚定有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心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深刻践行“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7次。联动市纪委监委举办“纪检廉动·青春有为”等活动,推动纪法业务和党建双融共促。扎实做好最高检对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联动整改,全力配合温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的强大动能。
队伍建设持之以恒。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以“政治导师+业务导师”双导师制,引导青年干警思想和业务共成长。常态化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扎实开展辩论赛、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业务水平。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竞赛能手,4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市级以上通报表扬,16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10篇理论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省级奖项,以高质效队伍建设有力支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改革全面深化。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全力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新建设和推广应用,构建的“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类案监督”和“行政罚款类案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积极推进“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深化应用,实现行刑双向衔接、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线上发送反馈,更好发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良好效能。持续优化检察管理,围绕构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从严治检纵深推进。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全年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4次,逐级廉政谈话85人次,开展检务督察97次,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刀刃向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日禁酒令等铁规禁令,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共记录报告99件,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完善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持续营造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审查备案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24次,联系代表委员293次,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乐清检察事业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要求,对标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任务,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增强,以法治之力护航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成效尚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纸面监督”“无感监督”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还跟不上、不适应高质效办案的要求,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干实效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在筑牢忠诚之志中把牢方向。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一体抓实法治领域改革和检察改革,更好支撑和服务我市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
二是突出法治护航,在笃行实干之力中扛起使命。紧扣市委“经济大县挑大梁”的重要部署,持续加强对民企内部贪腐、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迭代升级企检服务中心,持续发挥对企业预防性规范化建设的积极作用,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得更实。依法从严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社会秩序持续向好。扎实推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助力我市实现高水平平安县市“十六连创”。持续聚焦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协同做好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专项行动,加大对生态环境、文化遗产、耕地资源等领域的公益保护力度,协同做好“文旅融合”大文章,为推动雁荡山重振雄风、打响最具幸福感城市品牌增劲添力。
三是突出法律监督,在恪守公正之责中续写新篇。精准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推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提高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质效。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落实关于推动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重大部署,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保障特定群体有效行使诉权。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力度,深化行刑双向衔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加主动做好“府检联动”工作。公益诉讼检察严格落实“可诉性”要求,推动构建公益保护协作配合“大格局”。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原则推进检察侦查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建立健全“三个管理”融合贯通机制,构建科学完备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更广覆盖面、更深穿透力、更强精准度的业务管理,真正实现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四是突出固本强基,在砥砺奋进之心中涵养清风。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更好发挥业务骨干的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岗位练兵、同堂培训、业务竞赛等实训机制,推动“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一体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完善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健全检察官权益保障和惩戒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构建巡察整改闭环管理体系,深化对检察履职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永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清醒和韧劲,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市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挺膺担当,为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