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1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干实效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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