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2023年乐清市域土地面积为13.96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3.25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3%,含国有耕地0.0927万公顷、国有未利用地1.633万公顷,国有建设用地1.099万公顷。2023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10宗,总面积324.85公顷,其中,出让方式供应70宗、面积110.66公顷。全市在库储备土地总面积228.03公顷。
(二)矿产资源情况。乐清市地处浙东南隆起区温州—临海拗陷带,泰顺—青田拗断束南东侧。市域西北位于龙西破火山的南缘,属银场—毛坪湾V级铅锌银成矿远景区,区内岩浆活动强烈,构造运动频繁,火山岩极其发育,成矿条件较为有利。2023年,全市纳入统计矿产12种。市内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低、规模小;非金属矿产资源以高岭土为主。2023年全市有持证矿山5家,均为建筑石料矿山,设计采矿能力为768万吨/年,2023年矿石产量171.1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6163.69万元。
(三)海洋资源情况。乐清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的瓯江口北岸,东临乐清湾,原为潮流通道形港湾,是我国最重要海湾之一。全市管辖海域面积284.3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海岛9.5个,其中横仔屿为乐清市与温岭市共有海岛。全市海岸线约156.0千米,其中大陆岸线总长129.4千米,海岛岸线总长26.6千米。海岛岸线主要分布于西门岛,长11.781千米。全年新增审批用海694.79公顷,批准无居民海岛用岛0个。
(四)森林资源情况。2023年全市林地总面积6.841万公顷,约占陆域面积的49.02%,其中国有林地面积0.181万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2.65%。国有森林主要分布在岭底林场、雁荡山林场、雁荡镇、仙溪镇、城东街道等地。全市有国有林场2个,总经营面积0.213万公顷(非全部国有)。全年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36.2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94.2万元,其中使用国有林地面积1.9公顷。采伐国有林木蓄积0.101万立方米。
(五)湿地资源情况。乐清全市湿地资源丰富,总面积27362.98公顷,类型较为丰富,共有4类14型,主要类为: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以及人工湿地,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比重最高,面积23008.28公顷,占84.08%。
(六)水资源情况。202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0.9550亿立方米,较上年水资源总量多6.9%,较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偏少24%。全市4座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2466万立方米,较上年末多508万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和总用水量均为2.568亿立方米,较上年多496万立方米。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根据2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监测结果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为100%,无劣V类断面。地下水大多保持天然状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近岸海域全年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0%,三类海水面积占比3.0%,四类海水面积占比27.3%,劣四类海水面积占比69.7%。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夯实空间规划基础引领力
1. 有序推进国空总规编制攻坚。2023年底乐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已公示,内容承接温州市“一轴一带一区”,系统构建“雁山清湾、两带五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至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77%左右,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2.57万亩。此外,2023年启动了8个重大项目规划编制,截至年末滨江新区城市设计、蛎灰窑片区、汽车城、南门片区等已基本完成,待批复。乐琯运河沿线环境风貌管控专项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
2. 积极争取规划空间。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万亩,新增基础设施建设用地0.57万亩。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范围5.75万亩,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潜力规模2.21万亩,为今后十年的发展开辟广阔空间。
3. 有序出台指导规范性文件。起草制订了《乐清市有序推进工业用地功能转变实施方案(讨论稿)》,为我市退二进三工作科学编制更新改造规划方案。出台《乐清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对规定内容进行有机更新和优化提升,更加契合当下城市发展管理需求。
(二)打好要素保障多维组合拳
1. 奋力紧抓用地指标争取。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统筹谋划、多管齐下,为我市经济建设夯实用地保障。一是紧抓政策红利,依托4个省“百大”项目、4个省重大项目以及永农整治等激励奖励,多渠道争取新增指标2443亩。二是通过征地攻坚加管家式报批服务创造“乐清速度”,以专项指标、占补统筹指标、温州指标银行等多重保障提前完成理工学院报批,并率先完成指标报批100%,为全省第一。由于完成率高、征地库存项目多、占补平衡准备充足,温州特奖励市级统筹指标500亩,为全市最多,同时争取到省厅追加奖励指标280亩、农民建房100亩。全年我市共获指标3323亩,居温州第一,创近年新高。
2. 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征地攻坚,完成集体土地征收1704.3亩。收储产业用地1625亩、经营性用地843亩,并编制2023年度土地收储“一张图”。供应工业用地(用海)64宗1540亩,完成率110%;出让经营性土地449.1亩。上半年,我市被自然资源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单位,温州唯一。起草了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首宗集体土地入市地块--柳市镇蟾东工业用地在11月摘牌成交。
3. 大力推进资源集约节约。2023年1月份,我市被评为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在此基础上,我市申报的老旧工业区改造案例也成功入选示范县(市)第一批创新典型案例。全年供应建设用地4994亩,其中批而未供2529.6亩,完成率为120%;盘活存量2367亩,总量排温州第2,完成率132%;城镇低效再开发3976亩,总量排温州第1,完成率284%。持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近三年全市用水总量分别为2.5651亿立方米、2.5188亿立方米、2.5684亿立方米,均未超出控制指标,水资源利用率分别为9.2%、18.0%、16.2%,万元GDP用水量逐年下降,分别为17.89、16.77、15.44立方米。在温州率先创成“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城市,实现取水户实时监控全覆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连续6年获省级优秀,创成省级节水教育基地1个,省级节水标杆12个,省级节水型载体95个,节水型公共机构131个,我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完成率达到100%。
4. 着力推进土地垦造。2023年完成永农集中连片整治31198亩。6月,我市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获2022年省政府督查激励,已连续两年获该项激励,温州唯一。开工垦造耕地项目1955亩,验收新增耕地606亩,完成率121%;验收新增水田325亩,完成率108%。在温州范围内率先完成湖雾定头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并完成虹桥-岭底跨乡镇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和3个单乡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断优化农村土地布局,乐清市芙蓉镇清江镇“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获评省级优秀项目,乐清市蒲岐镇娄岙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被评为2022年度省级精品工程。
5. 强化用海要素保障。2023年开展了21个用海项目组件报批,完成海上光伏等3个用海项目出让计4600亩以及滨海大道、安澜工程等7个用海项目审批5733亩,取得自然资源部零星围填海处置备案1425亩。积极申报乐清蒲岐镇镇安塘的7200亩自然淤积区块作为省典型淤涨潮间带代表,正式被列为全省唯二的海岸线动态监测试点,已编制生态恢复建议书,养殖清退破塘5934亩。同时被列入低效用海有机更新试点先行开展范围,为我市低效用海(造船用海)有机更新为工业用海或三产用海开辟新的政策窗口。
(三)守住生态资源多条硬红线
1. 耕地保护走深走实。构建完善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体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已拟定我市“田长制”相关配套文件(试行),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通过提前谋划部署,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我市严守耕地保护考核五项一票否决指标任务要求,将流出耕地整改到位、补足到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盈余905亩,居全市第1;耕地保有量盈余4586亩,居全市第2;全市“零新增”攻坚共涉及图斑99宗149.13亩,已全部整改复垦到位,实现“动态清零”。2023年我市首次耕保“国考”得分位列温州各县市区并列第一,已连续4年获得耕地保护工作考核优秀。
2. 森林管护不断完善。2023年完成了森林健康质量提升3.4万亩,处理松材线虫病疫木360万公斤,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从7.5万亩降至3.4万亩,枯死株数从8971株下降到了4079株,连续7年实现发生面积、枯死株数、发生小班数量三下降。完成互花米草除治任务16505亩,完成率110%。开工建成20个大型森林消防蓄水罐,总蓄水吨数210吨,完成了我市首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乐清市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27年)》已通过专家评审。全年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221只,其中国家一级18只,国家二级175只,共放归野外145只。
3. 国土绿化成效突出。建设战略储备林2422亩、美丽廊道2335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4757亩,完成率113%。创成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森林人家2个。完成全市古道资源普查,实现古道数据全省联网,成功申报浙江省一级古道2条。牵头制定《乐清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争取省级林业专项资金1210万元,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1312万元。
(四)推出改革惠民系列新举措
1. 做好惠企政策制定推广。制定《老旧工业区块改造相关流程手册》与《乐清市关于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的若干规定》,优化完善审批流程,规范改变房屋用途审批行为。推进“带押过户”新模式,即抵押转移双预告双组合登记及贷款联办,买方、卖方可免去“赎楼”过程,直接进行二手房过户。通过对接协商,现已有中国银行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乐清支行等银行支持“带押过户”业务。
2. 推进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发力,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持续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自启动以来共完成“拿地即开工”项目13个,作为温州市促产“一件事”改革典型做法向各县市区、功能区推广。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提效再上新台阶,实现一般登记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和“标准地”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3. 加快不动产登记改革。2023年5月,我市正式开始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登记事项,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类型全覆盖,同时推行“窗口式”办理模式。6月,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核发温州市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
4.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2023年先后完成重点乡镇调查评价4个、重大风险隐患遥感识别35处,新增风险防范区36个、核减风险防范区11个、核销隐患点9个。已排查风险隐患347点次、整治风险隐患20处、工程治理地质灾害10处。强化风险预警预报,新建监测预警试验点33处、无线简易降雨报警器100处,并打造“乐智防”平台,实现平安度汛,全年无因地质灾害造成安全事故。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监察压力较大。由于我市人地矛盾突出,法治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不够浓厚,全市违法占地现象多发,在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中被发现违法问题44宗2999亩,其中1个为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虽然基本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但自然资源(督查)保护机制建设依旧任重道远。而在今年的自然资源督察中,我市被反馈正式图斑问题50宗,虽然督察期间已经整改了39宗,但总数在温州依旧为最多,土地违法形势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耕地占补平衡困难。近年来我市向上争取到大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快速消耗,而造地项目工期较长难以满足报批需求,且财政困难,多方申请调剂占补未果,导致水田、产能指标频繁倒挂。目前,我市尚欠省厅水田350亩,产能43万公斤,年底可入库产生指标仅够归还,而全市库内还存有大量已符合报批条件项目,但因占补平衡无法组件上报,新增用地指标执行率一度只有11.7%(目前为73.74%,全省第19名)。下半年,城市分批次项目报批难以保障,单独选址项目只能通过省内调剂购买。
三是林地流出数量较多。近几年,我市大量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如银溪水库工程(约475亩)、大塘旅游开发(约183亩)、祺泰(约36亩)等,特别在三区三线划定以后,雁荡山及周边的边界外零星文旅项目开发增多,林地指标消进一步增多。2023年我市林地净流出1970亩,排名温州第四。全市虽然有大量山区,但森林覆盖率仅46.89%,目前库内林地指标仅150亩,根本无法满足发展需求。此外,当前主要地类中,耕地、建设用地涉及耕保考核和建设发展,无法用于造林,园地经济效益远高于林地,造林政策处理难度极大,林地缺乏来源。
四是水资源收费较为困难。乐清市荆雁水厂自2022年7月至2024年5月共欠缴水资源费312.7617万元。欠缴的原因一是乐清市雁荆水厂供水价格为1元/吨,一直在亏损运营,售水水价低于制水和运营成本。该水厂供水范围大部分为山老区,民众对用水价格调价反对意愿强烈,水价调整听证会难以通过。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站高谋远编制蓝图
进一步发挥我市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依规管理,提高规划水平。一方面,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我市国空总规已获省政府批复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数据库中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边界外特殊用地、乡村建设用地等图层数据修改完善,并纳入一张图系统,作为土地报批和规划管理等工作的法定依据。同时,尽快启动谋划12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另一方面,加快柳白新区综合发展规划。结合已通过温州规委会审议的概念性规划,加快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与瓯江新城做好衔接,围绕“强城行动”深度融入温州瓯江两岸协同发展,实现五城三园的紧密融合。此外,积极谋划布局温台轨道网交通转接枢纽功能。
(二)坚持节约集约,精准高效保障发展
持续做好要素保障,改善营商环境,让企业在乐清引得进,留得住,做得强。一是继续紧抓用地指标的争取和报批,以服务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经营性用地项目落地建设为主要目标,2024年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00亩以上。针对占补库内指标匮乏的问题,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提振奋战前进的信心,千方百计把地造得快、造得好,指导各乡镇落实好6000亩耕地恢复和造地任务。二是加强工业用地(用海)保障水平。紧抓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最后期限,加强引导宣传和指导服务,争取入市成交14宗。积极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争取本月发布乐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统一意见,有序推进存量用海有机更新和镇安塘岸线动态监测试点工作。通过深挖上述4个试点的红利潜力,加大用地指标倾斜,优先确保完成2800亩工业用地(用海)保障任务,为我市产业发展注入土地要素强心剂。三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积极响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市政府提振经济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的政策号召,提升服务效能,将助企惠民落到实处。同时,以“清廉机关”创建为突破口,以“破梗阻·优服务”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推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走深走实,完善作风和廉政建设,树立资规新形象。
(三)坚持保护为要,守好自然资源边界
继续发力打好自然资源保卫战,努力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一是确保森林面积不降低。尽快完成2023年度森林卫片和林地审计剩余问题的查处补办或复绿工作。做好森林质量提升文章,争取建设美丽廊道2900亩以上,森林质量提升20000亩以上,并积极谋划外购调剂林地指标。巩固松材线虫病除治效果,严格落实“即现即清”除治要求,力争今年实现全市基本无疫情。二是严防耕地流出。尽快完成自然资源督察剩余问题整改,高度重视日常巡查,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置。在耕保和粮安考核方面,紧盯部级、省级卫片监测疑似流出图斑,按照“能整改、尽整改”的原则,及时整改恢复到位,严防耕地流出。三是加强海洋保护修复。完成国家蓝湾项目,做好交工验收并转入正常的工程维护。在央督问题整改方面,完善细化西门岛红树林种植方案的和工程相关流程,确保滩涂收回后第一时间进场施工。同时,加快完成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
(四)坚持严格管理,提高风险防治能力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在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方面持续发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地质灾害方面,确保年内完成4处治理工程,在汛期中指导属地政府和施工单位落实好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坚持“汛期不过,排查不断”,重点围绕已查明隐患点和已划定风险防范区,以及人口集聚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域,对排查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治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始终秉持“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预防原则,始终保持十二分警惕,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做好短时强降雨和台风暴雨期间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工作。在森林防灭火方面,严防夏季高温和秋冬季干燥带来的森林火险,严格控制全市关键林区入口,谨防火源入林,并全面落实好林长巡林工作。紧密围绕最新出台的《乐清市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27年)》开展系列建设工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注重与现有在建项目相结合,及时补充调整对林火阻隔系统、以水灭火能力建设、森林智眼等项目的资源投入。
(五)坚持内外兼修,实现优质供水安澜
一方面,北部区域充分挖掘市内可建水库资源,大力加快龙西、芙蓉溪水库建设步伐,力争2030年前我市库容达2亿方,满足域内用水需求;另一方面,南部区域以域外引水为保障,“十四五”期间将珊溪水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地,全力实施2条10万方输水管网建设,确保域外应急引水20万方/日的目标。“十五五”期间,争取浙东水配置工程向我市供水,后续通过打通南北部管网,构建“全域成网,多源互补”的水资源体系。加强非常规水和城市再生水利用,争取在“十五五”末年实现非常规水用量1200万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