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乐清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8月16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了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审计监督重点。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紧扣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8+4”政策体系,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的审计力度。紧抓事关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紧盯政府债务、资金绩效、国有资产、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风险,及时揭示各类风险隐患,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以高质量审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对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严格对账销号。针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发挥审计整改源头治理作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在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放大整改成效、提升整改效能,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三、创新审计监督方式。严格落实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数字赋能,加快实施常态化、全过程审计监督,提升工作效能。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强化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功能区)内部审计业务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财经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促进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成果共享,不断增强监督质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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