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乐清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8月16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乐清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紧紧围绕奋战“1310”、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的宏伟目标,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我市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态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仍面临三大需求承压前行、企业经营压力增加、创新支撑有待加强、民生事业还存短板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市场信心提振,助推经济回升向好。着力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一流产业生态,更大力度提振市场预期、稳定企业家信心,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持续培育商贸业新的增长点,激发消费市场潜能。积极谋划一批科技创新、未来产业、城乡融合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抓好项目要素保障和建设进度,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积极挖掘出口新市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聚焦产业振兴提质,持续激活发展动能。聚焦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电气电子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创平台建设能级提升,充分发挥产业孵化集群作用,不断提升成果转化率。鼓励企业加大常态化科研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抢抓政策机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强化要素保障服务。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助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落实落细“民营经济32条”,加大为企业纾难、解困、减负力度。完善人才政策,深化创新人才引育,强化对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尤其是行业领军型人才的招引。迭代优化“数据得地”机制,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大力推进老旧工业区块改造,将有限土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 四、聚焦社会事业发展,做深做细民生实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聚力推进“强城行动”,在文明城市创建、生态环境治理、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上精准发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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