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4年预算草案的调研报告
乐清市人大财经委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24年1月19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的相关人员,就全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开展了调研,分别走访了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5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6.3%(其中:税收收入83.05亿元,增长1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57%);加上转移性收入76.67亿元,收入合计173.7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4%,下降1.9%;加上转移性支出45.1亿元,支出合计173.7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持平。二是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86亿元,为预算的95.6%,增长6.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24亿元,增长15.9%);加上转移性收入52.23亿元,收入合计180.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1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5%,加上转移性支出63.95亿元,支出合计180.92亿元。收支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支出相应减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调减24.40亿元。三是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2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增长18.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7%,增长18.4%,当年收支结余0.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01亿元。四是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加上转移性收入22万元,收入合计15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86.7%,下降13%;加上转移性支出722万元,支出合计1522万元。2023年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1.4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4.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6.71亿元,都控制在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
财经委认为,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市政府及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1310”工作体系,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收入呈现恢复式增长,以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全面落实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和“8+4”政策体系,争取和统筹财政和国有资源资产,保持适度的财政支出强度,加强民生保障,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制造业缓缴税费后仍显负增长,反映税基扩张缓慢、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足的现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较大,自有财力对土地相关收入依赖性较强,支出保障总体略显乏力,紧平衡态势加剧,财政可持续性风险上升;有的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不够精准细化,部分收支相比预算变动较大;部分领域财政资金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绩效结果运用需要强化;基层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保基本运转面临困难;专项债项目成熟度、集中度、精准度不够,资金使用存在闲置和不规范问题;部门过紧日子思想还不够牢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7亿元),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长4.1%,加上转移性收入81.25亿元,收入合计182.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5亿元,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长5.4%,加上预备费和转移性支出46.75亿元,支出合计182.25亿元。收支平衡。二是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0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2.47亿元),增长1.7%,加上转移性收入61.93亿元,收入合计191.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7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0.23亿元(其中,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1.0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1.11亿元),支出合计191.93亿元。三是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17亿元,增长5.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33亿元,增长8.90%;本年收支结余1.84亿元,比2023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45亿元。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纳入省级统筹,不再列入本级预算。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加上转移性收入44万元,收入合计15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544万元,其中: 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额度待省政府下达后列入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认为,2024年财政形势总体仍将处于紧平衡态势,收支矛盾还可能阶段性加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4.1%略低于GDP增速安排较为稳妥;支出5.4%增速安排符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0亿元安排将有短收风险。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总体可行,在促进经济恢复、稳定微观主体预期、改善民生福祉、激发创新动力及控制政府债务风险、保障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
三、意见和建议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深入研究涵养新财源的方式,以创新举措培育新增长点、新增长极。完善“8+4”财政政策体系,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补助政策,精准引导培育高质量税源。全力争取发行并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快推进科创基金组建落地,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优化“41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聚焦突破性创新、攻坚性改革、提升性开放,集中财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和优化结构并举,重点支持提升教育质量。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多渠道促进居民就业和消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密切关注基本养老全国统筹动向,落实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医疗保险温州市级统筹后相关工作。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力度,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支持加强文化建设,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文化单位财政拨款制度,探索文化、体育场馆高效利用政策。完善应急财政支持和资金保障机制。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推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
(三)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与税务部门统筹协同,完善收入滚动测算机制,推动全年收入平稳运行。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出台部门、乡镇(街道)过紧日子清单和评价办法,研究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将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一体推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研究出台全面加强市管国有企业监管意见,统筹盘活教育、卫生、养老等国有资产。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有限的增量资金,盘活、调整存量资金,保重点、压一般,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持续深化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大脑等数字化改革成果。重点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投资项目、中央直达资金、专项债使用等,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四)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政策动向,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保障,落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机制。在政府综合财力范围内,以收定支,量力而为,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有效应对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行稳致远。密切关注“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库款保障情况,高度重视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运行问题,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统筹安排好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积极防范社保基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