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余易达、高春阳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公听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正股级); 林明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黄海丹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周萍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晓娇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免去: 韦开云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职务; 林明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萍的乐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陈晓娇的乐清市人民法院雁荡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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