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2-27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反映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切实发挥宣传信息工作在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乡镇(街道)分类

A类(市人大代表数在30名以上,5个):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大荆镇、乐成街道。

B类(市人大代表数在11名至29名,11个):淡溪镇、蒲岐镇、清江镇、芙蓉镇、雁荡镇、仙溪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

C类(市人大代表数在10名以下,9个):磐石镇、南岳镇、南塘镇、湖雾镇、盐盆街道、天成街道、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

二、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及时向上级人大报送宣传信息,A达标分为45B类达标分为35C类达标分为30在保证数量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宣传信息的质量。其中,A类乡镇(街道)人大每年向温州市以上级人大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数为9篇(条)以上;B类乡镇(街道)人大每年向温州市以上级人大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数为7篇(条)以上C类乡镇(街道)人大每年向温州市以上级人大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数为6篇(条)以上。当年被温州市人大录取信息数低于3篇的,信息考核列为不合格。

三、计分标准

根据稿件采用情况,按篇(条)计分。根据积分,年终一次性进行考核。

乐清市人大杂志、网站微信平台上发表的动态类信息每篇(条)计1分;温州市级人大网站微信平台上发表的信息每篇(条)计5分,超出任务指标的篇数每篇(条)计10分;省级人大网站、微信平台、内部期刊上发表的信息每篇(条)计10分;国家级人大网站微信平台上发表的信息每篇(条)计30分。

各级人大网站、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分量的经领导批示的信息、新闻稿件和文章,按不同层次加倍计分。

温州全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在全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在全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80分、三等奖计60分。人大理论研究文章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按好新闻获奖计分办法计分。被评为省、温州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分别计20分和10分。

在乐清市人大各平台上发布的同一篇信息,不重复计分。人大宣传信息员相互合作完成的信息和新闻稿件,按人数平均计分。

四、工作要求及结果运用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各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统计工作,每月进行排名,每季度通报信息上报、采用情况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予以赋分评比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人大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信息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在相关上作表态发言。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党领导人大工作考核。

本办法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