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反映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切实发挥宣传信息工作在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乡镇(街道)分类 A类(市人大代表数在30名以上,5个):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大荆镇、乐成街道。 B类(市人大代表数在11名至29名,11个):淡溪镇、蒲岐镇、清江镇、芙蓉镇、雁荡镇、仙溪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 C类(市人大代表数在10名以下,9个):磐石镇、南岳镇、南塘镇、湖雾镇、盐盆街道、天成街道、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 二、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及时向上级人大报送宣传信息,A类达标分为45分,B类达标分为35分,C类达标分为30分。在保证数量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宣传信息的质量。其中,A类乡镇(街道)人大每年向温州市以上级人大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数为9篇(条)以上;B类乡镇(街道)人大每年向温州市以上级人大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数为7篇(条)以上,C类乡镇(街道)人大每年向温州市以上级人大报送并被录用的信息数为6篇(条)以上。当年被温州市人大录取信息数低于3篇的,信息考核列为不合格。 三、计分标准 根据稿件采用情况,按篇(条)计分。根据积分,年终一次性进行考核。 乐清市人大杂志、网站、微信平台上发表的动态类信息每篇(条)计1分;温州市级人大网站、微信平台上发表的信息每篇(条)计5分,超出任务指标的篇数每篇(条)计10分;省级人大网站、微信平台、内部期刊上发表的信息每篇(条)计10分;国家级人大网站、微信平台上发表的信息每篇(条)计30分。 各级人大网站、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分量的经领导批示的信息、新闻稿件和文章,按不同层次加倍计分。 在温州全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在全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在全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一等奖计100分、二等奖计80分、三等奖计60分。人大理论研究文章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按好新闻获奖计分办法计分。被评为省、温州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分别计20分和10分。 在乐清市人大各平台上发布的同一篇信息,不重复计分。人大宣传信息员相互合作完成的信息和新闻稿件,按人数平均计分。 四、工作要求及结果运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各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统计工作,每月进行排名,每季度通报信息上报、采用情况。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予以赋分评比,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人大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信息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乡镇(街道)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党领导人大工作”考核。 本办法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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