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


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926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乐清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乐委发〔201943号)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365家,人员编制数27739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6072人。按隶属关系分析,市本级独立核算机构数336家,人员编制数25194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3634人;乡镇(街道)独立核算机构数29家,人员编制数254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438人。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81家,人员编制数396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919人;事业单位核算机构数284家,人员编制数2377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2153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412.22亿元,同比增长5.96%;负债总额58.35亿元,增长1.14%;净资产353.87亿元,增长6.79%按隶属关系分析,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346.79亿元,增长3.81%;负债总额56.36亿元,增长0.91%;净资产290.43亿元,增长4.39%。乡镇(街道)行政事业资产总额65.43亿元,增长18.99%;负债总额1.99亿元,增长8.15%;净资产63.44亿元,增长19.36%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54.59亿元,增长6.91%;负债总额23.60亿元,减少7.38%;净资产230.99亿元,增长8.6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7.63亿元,增长4.45%;负债总额34.75亿元,增长7.89%;净资产122.88亿元,增长3.51%

(三)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流动资产50.68亿元,同比减少4.50%;固定资产60.78亿元,增长18.25%;在建工程131.80亿元,减少2.57%;无形资产4.04亿元,增长164.05%;长期投资4.70亿元,与上年持平;公共基础设施159.22亿元,增长12.45%;其他资产1.00亿元,减少32.43%。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48.57亿元,同比减少5.56%;固定资产58.70亿元,增长19.28%;在建工程130.24亿元,减少2.62%;无形资产4.01亿元,增长167.33%;长期投资4.70亿元,与上年持平;公共基础设施99.57亿元,增长8.23%;其他资产1.00亿元,减少32.43%

(四)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一是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固定资产20.13亿元,其中市本级19.59亿元教育系统10.85亿,卫健系统3.52亿,中心区管委会2.70亿二是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总面积15.27万平方米,租金收入3196.03万元,其中市本级出租房产面积12.04万平方米,占78.85%,租金收入1570.99万元;住建直管公房和乡镇(街道)出租房产面积合计3.23万平方米,租金收入1625.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4三是资产处置情况。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原值4.99亿元卫健系统1.61亿,教育系统0.71亿虹桥镇0.58亿元),包含报废报损0.88亿元,无偿调拨4.11亿元其中市本级处置4.01亿元。四是资产益情况。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1.44亿元包含租金收入0.32亿元,处置收入1.12亿元。其中,市本级资产收益1.22亿元,乡镇(街道)0.22亿元。

二、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资产投入。近年来,我市投入社会民生事业国有资产总额稳步增长,从2019年的136.29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57.63亿元,增长了15.66%,年均增幅5.22%一是教育设施投入方面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扩张,2020年至2022年期间,建成投用虹桥一小新城校区、柳市中学、晨曦路小学等19所中小学校区,投用柳市中心幼儿园、白石幼儿园等22所公办幼儿园校区。加大学校配套设备改善力度,实施健康午休工程和温馨教室工程,公办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及新风系统,配备午休教室,进一步优化学生在校学习环境。二是医疗卫生设施投入方面2020年以来,全市医疗卫生基础投入持续增加,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程结顶,完成市中医院一期项目,建成投用白石、港区2个方舱隔离点及市二医定点医院、健康驿站亚定点,完成传染病定点医院改造项目1个、院区(病区)改造项目1个。完成卫生院改造提升项目5个,建成投用城东、城南、盐盆3家卫生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783张,较2019年增长14.83%;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94张,增长9.44%三是文化设施投入方面建成清河书苑等33家城市书苑(城市书房)和25个乡镇(街道)文化驿站,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实现功能升级,非遗馆新馆、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等项目即将投入使用。2022年末每万人图书藏量10744册,较2019年增长52.31%

(二)不断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乐清管理实际情况,着力搭建乐清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修订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调整完善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和审批程序,强化主管部门的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租赁和处置行为不断健全完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细化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有效推动部门整体资产管理水平提升,教育局印发《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乐教计〔202033号);卫生健康局启动卫健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前期调研和实施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基础工作,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定期轮岗,确保内部资产管理安全运行。

夯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摸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基本情况。经相关部门统计摸底,全市共有政道路74条,桥梁71座,路灯约18600杆,雨水管网120公里,污水管网4236.84公里,公园19个,园林绿化面积758万平方米由于缺乏价值数据,存在资产归属划分和管理体制较为复杂部门管理职责不清问题。二是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入账专项工作。根据20211231日前公路统计数据,市交通局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对已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的公路资产进行全口径、全覆盖清查,摸清全市公路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实现我市公路资产首次全部核算入账。截至2022年底,全市公路资产总计1836.76公里,资产价值138.73亿元,其中,一级公路244.45公里,资产价值58.06亿元;二级公路79.33公里,资产价值22.19亿元;三级公路87.41公里,资产价值10.44亿元;四级公路933.97公里,资产价值36.02亿元;等外公路491.60公里,资产价值12.02亿元。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资产云平台。迭代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云平台(简称资产云2.0拆分为资产云应用管理平台和各类资产业务相关应用,可在应用管理平台上按各单位管理需求订购业务应用或个性化服务,实现多样化管理需求,切实优化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全员管理的资产模式。同时,接轨浙政钉实现移动端业务审批功能,在浙政钉的浙里资产模块内新增资产业务单据审批功能四是采集公房基础信息。配合市纪委组织实施公有房产信息化管理,上线运行公房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建立一房一档,全面掌握房产分布、使用、租赁、闲置和处置等详细情况,实现国有房产动态审批管理,为全省统一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管理系统运行做好数据采集准备。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有房产411,建筑面积总计561.88万平方米,账面总价值80.53亿元。

(四)增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效能一是推进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算法,实行资产配置计划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严格资产配置计划审批,通过存量控增量,采取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保障资产配置的科学合理。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厉行节约,科学测算资产配置需要,严格履行资产配置计划审批程序并组织实施,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资产二是开展长期未转固在建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单位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现象,对全市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要求整改单位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入账固定资产。虹桥镇第一小学等5家单位通过整改完成在建工程转固会计处理,账面价值合计2.92亿元。是开展国有房产出租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乐清市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出租中存在的租金定价不规范、擅自出租、租金欠缴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深入排查风景区、公园等具有公共属性的各类场所的出租情况,有效整治违法违纪行为62起。四是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制定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国有房产租金收缴公用房产管理方面的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对审计发现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存在国有房产管理不善廉政风险点,持续监督,跟进指导整改,市区公园管理用房风险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五是推进国有房产盘活。出台房产盘活考绩评分细则,将权证办理和资产盘活纳入部门和乡镇年度考核,强化各单位盘活力度。同时,建立房产盘活专班和月例会制度,着力解决盘活工作中碰到的政策问题。截止2022年末,纳入机关事务中心管理范围的办公用房280处,权证齐全的112处,比2019年提高11.1%,两证全无的房产从2019年的162处减少到121处。教育系统自用房产240处,双证齐全的52处,比2019年的22处增加了30处,占比从2019年的不到10%增加到21.67%,两证全无的88处,占比从2019年的43.7%降低到36.67%20202022年,全市共盘活资产53处,实现盘活资产9.03亿元其中总部经济园共盘活资产5.51亿元元柳市综合楼于2020年公开拍卖,成交价格为2070万元,溢价20%

切实做好重大专项工作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20202022年疫情期间,积极落实助企政策,出台房租减免措施对承租行政事业性国有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开展减租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各部门的减租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比对公房信息采集系统、现场检查台账和电话抽样回访,确保各部门减租政策执行到位。经统计,20202022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减免租金1238.36万元。二是做好机构改革调整中的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机构改革调整文件严格实施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资产随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有序调整到位。资产划转过程要全面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物随职走、物随人走,严控机构调整中产生的资产配置需求。三是深化资产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精简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扩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出租审批权限,梳理四大类资产管理审批事项纳入机关内跑平台加速最多跑一次进程。

三、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制度未完善。一是监管不到位。主管部门的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责任履行不充分;部分单位和部门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处置资产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部门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二是制度不到位。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顶层制度及配套管理办法制定时间较早,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另外,因缺乏行业性的专业资产配置标准,财政部门对专业资产的配置审批只能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配置科学合理、节约有效。

(二)管理基础未夯实。一是资产核算有待加强近年来,通过规范资产管理,资产账和财务账不相符的情况已有较大改善,但部分单位因历史遗留问题,账实不符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单位车辆挂账问题严重,如何核销盘亏资产成为难题。交通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外的其他政府性资产未纳入会计核算体系。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未按规定委托财政系统依法备案的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工作。部分单位未履行规定手续,违规无偿占用国企闲置房产用于办公用房。三是资产管理队伍配置不足。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到单位,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的数量和专业能力难以匹配所承担的资产管理工作,在对资产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的大环境下,资产管理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壮大。四是资产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资产云尚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未能与其他财政数据打通;资产云操作模块较单一,目前仍是基本的资产核算功能,缺乏资产分析、预警等高级管理模块。

(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立国家各级部门对建立政府公物仓、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乐清公物仓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统筹调配、共享共用的机制仍未建立。部分临时机构或专项任务使用的资产在事后,因缺乏调剂共用机制而无法有效利用。

四、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善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制度,提升资产管理法制化水平一是完善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推进资产管理重心从注重前置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启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管理范围和原则、管理体制、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资产评估和资产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规定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治理的现代化。同时,研究修订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办法,推动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三是提高制度刚性。严肃资产管理财经纪律,探索资产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推动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完善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监管水平一是加强资产会计核算。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研究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调研、推动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等各类政府资产纳入会计核算,督促单位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完成转固会计处理,夯实资产核算各项基础。是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内容扩充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指导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同时,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学习交流,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素三是持续深化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资产云,加快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进程,加快实现与其他财政数据的联动与整合,减少数据重复录入实现最多录一次。加强调查研究和需求分析推动资产云分析、预警模块的开发建设,完善资产云分析决策功能。

(三)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秉持财政数字化改革理念,梳理资产管理业务事项,探索部分资产业务实行线上审批模式,实现无纸化办公和单位尽量少跑的目标,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工作效能。二是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加快建立政府公物仓,依托资产云的公物仓应用,将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的资产等,在保留资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统一纳入虚拟公物仓,进行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各行政事业单位在配置资产时,优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推进资产使用效益提升。推动行政事业闲置资产支持现代社区建设专项工作三是探索建立报废资产集中处置制度。进一步规范报废资产处置行为,选择符合条件的市管国企作为集中处置主体,实行一般性报废资产的集中处置。优化集中处置流程,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性资产经批准报废后,经实物清点和清单核对后,统一无偿移交给市管国企集中处置,进一步提高处置工作效率和处置收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基本反映了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监管措施、深化改革等方面内容。但是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种类繁多、分布面广,加之工作经验不足,报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加强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长效机制,管好人民共同财富,为我市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绘就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美好蓝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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