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林明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哲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林一锋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林明的乐清市人民法院虹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郑雷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高逸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