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2-08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2年10月10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们从4月底开始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夫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建设委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从6月份开始,走访和视察了柳市职业技术学校、虹桥家政超市、乐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10余处与就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个部门关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面对新冠疫情叠加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把促进就业作为落实“六稳”“六保”的首要任务,把促进就业作为共同富裕“扩中提低”的关键前提,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强用工服务保障,优先稳就业保民生,2019—2021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3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43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20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保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2.8%以下。我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促进法》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渐趋完善。健全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完善稳岗奖励、创业扶持、培训补贴、困难援助等配套措施,出台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8号)、《乐清市进一步优化为企服务推进降本减负若干政策》(乐经信〔2021〕100号)和综合性就业创业政策等,并对标上级文件要求,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相关政策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进一步优化疫情常态化后的用工、就业、创业的政策环境。

  (二)重点群体、乡村就业有效推进。在大学生就业方面,出台了博士8万元和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近三年累计发放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补贴2044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5144人,新增在乐就业大学生4.07万人。在就业困难人员方面,通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社保补贴,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兜底等政策,兑现提高帮扶成效,近三年累计向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贴315.21万元。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出台《乐清市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乐残联〔2021〕20号)、《乐清市关于首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项目的实施方案》(乐残联〔2022〕2号),在全市建立4家工疗车间,解决残疾人就业106人。在退役军人就业方面,坚持举办创业座谈会和技能培训,累计培训退役军人2158人次,并协助4名退役军人入驻创业孵化园实现自主创业。在乡村就业方面,大力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发展,通过大荆铁定溜溜等特色项目、发展共富车间等措施,实现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和致富。建立乡村振兴合作创业培训基地10家,近三年开展各类培训53期,通过智富带动致富。

  (三)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就业服务渠道更加通畅,在25个镇街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开设了就业服务窗口,设立运营乐清人才官方网等2家公共招聘网站。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有效提升,与企业合作建立线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7家,线上培训平台6个,拥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省级6家、温州市级16家、乐清市级59家,招引落地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就业岗位供给更加精准,我市共新增规上企业326家,通过用工需求问卷调查,精准掌握企业人才的需求信息9000余条,每年分别举办春秋两季大型公益招聘会10余场,以及不定期小型招聘会、线上招聘会,加大省外劳动力输入,加强本地企业用工余缺调剂。

  (四)劳动者就业保障网不断织密。全市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2021年,全市约有2万人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合计3100万元,3000人领取失业补助金合计539.19万元。高质量推进劳动仲裁工作,20%—30%劳动纠纷案件实现庭前调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就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疫情等突发、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国内外多因素叠加使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市场需求下降,企业发展受到重大影响,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二是重点就业人群人数增加。我市今年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合计将近8000人,加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叠加因素,稳就业压力大。三是劳动力成本上升。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外来新居民离乐返乡就业增多,外出招工难度不断增大,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

  (二)就业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低收入农户、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指导的精准性不足,部分政策照搬上级文件,且过分注重考核指标,政策边际效益不高。特别是对于这部分群体需要一辆小车、一块方布流动式摊贩经营的诉求没有设立疏导途径,运动式管理现象,增加了这些重点群体的创业致富难度。二是企业对劳动者权益重视不够。从往年数据看,大部分企业在“五险一金”方面的覆盖面不广,每周实行“双休”的很少。三是生活幸福感不高。乐清房价高、房租贵,难以保障工薪阶层,特别是该阶层中的新居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受通胀压力影响,物价涨幅较快,在乐生活成本提高,使得乐清城市吸引力降低。四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特别是新居民劳动者关心的子女就学问题,存在公办进不去、私立没钱进、调剂学校路程远等情况,严重限制新生代外来新居民在乐就业热情。五是致富前景悲观。工薪阶层的薪资水平与追求美好生活的差距较大,特别是在父辈创富史影响下,认为就业致富的前景渺茫;大部分年轻创业者倾向在淘宝、抖音等流量平台上创业,但消费者和商家的认知差距,创业成功案例相对庞大的创业群体很少。

  (三)岗位供需结构矛盾突出。一是技能型人才难招难留。随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高薪互挖”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此外,随着家政市场日渐火爆和传统渔民、农民、泥瓦匠、木工等的逐渐老去,相关行业出现本地相关行业人才的结构性短缺。二是本地大学生就业难突出。乐清本地大学生普遍追求高薪酬、高自由度、环境舒适、发展前景好的工作,不愿到一线当蓝领技术员,调研中发现本地人在工业企业中的就业比例较低,而且企业对本地大学生的使用普遍持谨慎态度。三是技能人才成长受阻。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工作无法大范围常态化开展,缺乏实操的线上培训质量和效果受到用工单位的质疑。四是部分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帮扶难度较大。部分山老区无业人员、“4050”对象受困个人面子或家庭原因,就业意愿低。

  (四)招才引智机制有待优化。一是人才引进政策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彰显。全市现有高层次人才1079人,在温州地区是排头兵,但与杭嘉湖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二是高层次人才的成长空间受限。企业出于人才保护,一般拒绝让内部高层次人才加入政府或协会搭建的交流或培训平台,限制了他们通过技术交流进行成长的机会。同时,由于成长机会缺乏,部分企业反映从北上广深挖过来的人才,在乐清1—2年后就无法跟上技术升级的要求。使我市在高层次人才使用上陷入了恶性循环。三是职业培训质量有待提高。我市各职业中学实验实训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实验实训设备与企业生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而且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因工资问题难招难留。四是技能劳动者的自我提高意识不足。技能劳动者学历普遍偏低,缺乏职业发展自我规划,参与职业培训评价认定的自发性较弱。

  (五)就业服务保障有待加强。一是公共人力资源数据应用不充分。目前我市主要由市人力社保局对人力资源培训和就业信息进行维护,工会、妇联等单位都有参与相关工作,但是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科室之间的数据库信息没有完全打通,类似接受家政、直播或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人员没有与就业岗位信息进行比对,无法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岗位。而且部分企业表示上报相关部门的用工需求,需要企业经常催办和跟进,最终也不一定解决。二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有待适应新形势。《就业促进法》在新业态从业者的权益保障方面关注不多,这方面劳动纠纷案件也呈多发易发态势。传统工业企业也新出现新生代员工要求按天或按周计薪的高自由择业需求,这些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也要进一步跟上。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工停产,劳动纠纷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同比均有明显增长。三是对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不够,在本地媒体上很少看到受益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成功实现创业或在企业中实现个人成长的新闻报道,同时也很少看到对各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生活状态的相关报道,在社会舆论上没有形成引导多渠道就业和开展创业创新的氛围。四是劳动仲裁调解力量单薄。2020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了解到温州各县(市、区)中,我市仲裁案件数量较多,仲裁人员严重缺编的问题。今年就业工作调研时,我们发现,由于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截至8月份劳动仲裁案件已经超过800个,远远超过2019年全年642个案件的数据,而我市劳动仲裁员现仅3人,比2019年时还少了1名。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就业岗位扩容。一要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放水养鱼的理念,帮助工业企业度过难关,确保现有就业岗位不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筹解决市域内优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用地,推动山老区“共富车间”建设,实现就业岗位扩容。二要做好创业带就业文章。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和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创业政策支持,发挥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平台作用,引导劳动者准确把握新业态中的就业和创业机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三要做好灵活就业文章。强化保障支持,鼓励部分劳动者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适度合理发展“夜光经济”和“地摊经济”。

  (二)推动观念适应新形势,破解岗位供求矛盾。一要正向宣传引导,转变择业观。做好各行各业优秀从业者的典型宣传,既要对焦“睡地板、做老板”的优秀创业者,也要聚焦“专于一事、精于一业”的优秀工匠,提高蓝领阶层的荣誉感和获得感,使更多优秀的年轻人走入企业。二要建职业教育强校,转变教育观。加大职业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尽快推进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的建设进度;加大对学校实验实训设备的更新力度,更好模拟企业生产环境;加大对职业技术学校师资力量投入,支持高薪聘请企业高级技术人才到职业技术学校授课;加强校企合作力度,推动理论课在校园、实践课在企业的教学模式,更好培养企业紧缺岗位人才。三要重视员工培养发展,转变用人观。引导企业重视内部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做好员工能力的挖潜和培养,做大与紧缺岗位适配人数,避免企业互挖形成内卷。

  (三)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建优就业创业环境。一要优化创业就业扶持体系。提高政策透明度,扩大人才政策制定前的意见征求范围,切实加强政策出台后的宣贯力度,多渠道定向推送给相关用工单位;提高就业优先政策实施精准度,完善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群就业动态帮扶机制,合理适度设置公益性岗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设置残疾大学生专项岗位,保障特殊群体公平就业。二要优化购房租房政策。既要关注人才住房需求,更要关注基层劳动者和青年劳动者的住房需求,推进廉租房、配套宿舍楼等设施建设,切实降低劳动者生活成本,增强其在乐工作的幸福感。三要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学习平台。由政府出面搭建人才交流沙龙和培训会,定期邀请北上广深的优秀从业者、专家来乐交流经验和授课,安排本地高层次人才到相关人才集聚地区交流学习,形成人才互促共进的良好发展生态。四要重视创业创新平台的养才作用。鼓励各创业创新平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形成人才流动的双向机制,通过人员委培、本地安置就业等方式,促进优秀研发型、技能型人才在乐就业发展。

  (四)加大力度,提高就业服务能力。一要加强法律宣传。把贯彻实施就业促进相关法律规定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特别是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企业反映呼吁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关注解决。二要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提高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同时打通培训信息库和就业需求库的数据壁垒,实现人岗适配推荐,实现高质量就业服务供给。加快打造乡村振兴“共富平台”,由职能部门牵头建立相关数字化应用,双向解决企业产品外包和村(社)富余劳动力就业,高质量促进社会共同富裕。三要统筹就业政策。进一步健全财税、信贷、产业、教育等政策与就业优先政策联动机制,提升各条线就业政策的系统性和精准性,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四要维护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增加“五险一金”缴纳覆盖面,合理规划用工时长,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析新业态劳动就业纠纷案件内在联系,并尽快出台政策明晰新业态相关从业人员的责权利,保障新业态的蓬勃健康发展。增强我市劳动仲裁院的力量,及时化解因企业经营困难引起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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