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4日
在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薛 凯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乐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全力稳住经济大盘,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取得成效,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01.95亿元,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85.0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94.09亿元,分别增长3.9%、2.3%、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47亿元,下降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6.62亿元,增长2.7%;出口总额272.3亿元,下降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5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16元,分别增长5.1%和7%。
(一)产业发展提质升级。工业发展韧性增强。产业链迭代升级,实施“1+4+1”产业链链长制,成功举办全省“十链百场万企”智能电气产业链专场,完成签约490亿元,智能电气产业大脑获评全省“优秀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列入省政府督查激励,成功入选全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创建名单。云谷数据、长江电气列入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正泰仪器仪表列入首批省级数字工厂培育企业,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5家。智能化技改加快推进,新增智能化技改项目310个,新增“工业机器人”486台;新增未来工厂试点企业1家,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7家。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新增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家、省级绿色工厂3家,温州级绿色工厂24家。服务业发展迸发活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落地丰沃物联、志电科技、珀莱雅零售等多个重点项目;正大-旭阳商圈入选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南虹广场入选温州市智慧商圈试点(培育)名单,招引浙江首店2家,温州首店12家;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累计发放消费券7600万元,撬动销售额10.87亿元。打造县域商业体系,获评全省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获得省级资金1000万元。旅游产业提振升级,高规格打造“雁山诗画·文旅振兴”示范带,荆山文旅、曲江文旅项目加快推进,中雁星空露营基地、雁荡山建国房车营地、龙山湖房车营地等一批热门营地投入使用。农业基础持续夯实。全市粮食播种面积31.5万亩,成功申报2022年部级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县,获评省乡村振兴考核优秀县、产粮大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特色产业培育壮大,获批全省首家铁皮石斛食药物质试点企业;建成投用“乐耕清耘”展示展销点,入驻农产品达152种;乐清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雁荡毛峰茶》国家行业标准顺利发布。
(二)创新活力持续增强。创新平台建设步伐加快。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乐清·南翔科创合作基地入选省级数字经济“飞地”示范名单;引进工信部电子五所共建赛宝东南研究院,落地同济平安智慧出行AI实验室,引进西门子乐清工业软件创新赋能中心、华为区块链创新中心,入选“科创中国”省级试点县;乐清湾电力科技小镇入选省第一批特色小镇最佳实践案例;梯队式培育“8+N”产业大孵化集群,新增孵化基地8个,新增面积16.9万平方米,入孵项目300多个。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增强。新增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2家,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51家;开展“三清零”行动,新增研发“破零”企业553家,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支出42.56亿元;年度申报省级“尖兵”“领雁”研发攻关项目8项,温州市级科研项目16项,申报量创历年新高;验收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51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436次;全年新增商标注册量超8000件,专利授权量10379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32件;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人才支撑不断强化。年度申报国家“引才计划”8人、省级90人;入选省“万人计划”2人,引育E类以上创新创业人才281人;新增高水平创新团队1支,新招引大学生19198人、硕士356人、博士41人,引育技能人才1.5万人。
(三)项目建设推进有力。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0.7%、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3%、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长21.3%、制造业投资下降0.5%,交通投资增长16.9%。重点项目扎实推进。14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2.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39.3%;5个参与全省第十二批集中开工项目完成投资7.7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65.5%;12个省“4+1”项目完成投资31.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261%;140个市本级项目完成投资100.7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19.9%;入列省“152”项目7个,落地开工4个,开工个数居温州首位。招大引强持续领先。签约正泰新能源等超百亿项目3个、超10亿元产业项目18个,位居温州市第一、全省前列;落地亿元产业项目55个,其中超10亿元产业项目10个;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0亿元。要素保障得到落实。供应建设用地282宗6057亩,清理批而未供土地3847亩、供而未用土地5703亩,土地清理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完成率位列温州第一。盘活存量用地2416亩,完成率120.8%;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806亩,完成率211.44%。
(四)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功能品质加快提升。深入推进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滨江新区建设顺利开局;实施五大“醉美”建设和八大“蝶变”行动,建成投用西塔公园,建成清和、滨海、柳白3个城乡风貌样板区;新建绿道112.72公里,完成率204.94%;清和公园绿道上榜“浙江十大最美绿道”。交通设施建设加速推进。瓯江北口大桥、228国道乐成至黄华段建成通车,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全线贯通;实施104国道大整修2.21公里,农村公路大整修85.9公里,完成城市道路病害点段整治15.27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0.9公里;纳入智慧停车平台管理的公共停车场26个(含共享停车场1个),停车位2838个。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全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市容秩序管理,严管严控车辆违停、道路乱挖、渣土乱弃等行为,不断强化新建违建巡查管控,处置违法面积65万平方米,三改旧住宅区改造6.6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8.27万平方米。美丽乡村逐步展现。高标推进首批186个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创成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省特色精品村7个;实施“1+4+5”未来乡村建设计划,大荆下山头、清江北塘、虹桥峃前、柳市黄华成功创成省级未来乡村;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石斛之乡·康养胜境”列入省第二批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
(五)民生保障切实加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成投用公办幼儿园5所、中小学校3所,市域内组建教共体112所,占比为91.06%;高考成绩再创历史新高,特控线上线率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完成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前期工作,加速创办“乐清人自己的大学”。公共文化服务持续优化。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清和书苑入选“首届浙江省十大最美公共阅读空间”,柳市文化中心入选最美基层文化空间,数量居温州第一;建成105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6家城市书房、2家文化驿站;《以城带乡“乐读”服务网》成功入选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乐清首饰龙灯”荣获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系温州唯一;黄杨木雕、竹壳雕等非遗佳作荣获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深化“健康乐清”建设,建成投用中医院扩建一期工程、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妇保院改造工程,建成投用基层卫生院迁扩建项目3家,建成“一体化”村卫生室9家;迭代升级乐清市远程诊疗平台,打通医保系统,完成远程诊疗服务14251例。社会保障持续增强。新增城镇就业1.52万人,发放稳岗补贴5993万元,惠及企业8496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60万元。全额资助14316名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3%。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调整提高救助标准,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1.7亿元;迭代升级数字化社会大救助,继续开展低收入家庭“2030”行动计划,入围全国社会救助试点单位;启动儿童、老年“双友好”城市建设,创成儿童友好试点单元17个,新增托位数1155个,每千人口达3.4个;完善养老服务新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区域性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建、投用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7家。
(六)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扎实推进,全市8个县控及以上水质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无Ⅴ类水质断面,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6%,PM2.5浓度21μg/m3,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面推进小微危废统一收运体系建设,投用市工业固废分拣中心,攻坚“无废城市”创建,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持续加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网络餐饮经营户签订限塑承诺书2610家,企业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12万个;大力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全面打造生态循环模式,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回收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52.41吨,农膜回收率93.0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15%,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6.65%。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单位GDP能耗预计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建立6700余家工业企业碳账户,于全省率先开展电力电气产品碳标签数字化认证,并入选全省2022年度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创新推出全省首个工业“气候贷”,清江镇北塘村等4个村入选省第二批低(零)碳村(社区)试点,乐清经济开发区入选首批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省级低碳试点县建设年度评估获全省优秀等次。
(七)改革步伐全面提速。共同富裕先行稳步推进。乐清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入选省第二批共同富裕试点;出台帮扶特殊群体若干政策意见文件,形成“1+19+50”共同富裕政策池;全力推进大荆片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全年谋划实施重点项目41个,完成投资11.21亿元。全面深化改革成果丰硕。新增“科创筑梦”助力“双减”科普行动国家级批复试点2项,新增铁皮石斛食药物质管理、公益慈善助残先行区等省级批复试点15项,“执法鉴定”获国家发改委推广、“读行乐清”应用获评全省文旅系统数字化改革十佳应用,工伤e鉴通”应用获得省级试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创新打造“营商环境一体化应用”系统并上线试运行。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一网通办率”达到93%;推动涉企审批流程优化,深化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申报创建温州市“三位一体”示范县。开展宅基地“双激活”改革,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313幢,获批“浙农富裕”应用农房盘活数字化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推广应用单位。对口帮扶工作持续深化。继续推进“西牛东送”合作项目,实现消费帮扶6018万元;聚力山海协作,“消薄飞地”合作项目为平阳30个经济薄弱村带来租金收益达900万元;加快“产业飞地”建设,成立飞地共建开发公司,完成土地划定2115亩,开工建设项目5个,完成投资2.67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平稳运行仍然承压,消费和投资恢复缓慢,有效需求不足;二是经济发展质量有待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科技创新驱动仍显不足,人才梯队不够完善;三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优质资源供给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仍有差距;四是城乡协调发展有待加强,北部山区跨越发展需提速加码。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进“十大标志性成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以实干实效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新篇章。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提出2023年乐清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力争达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2亿元;外贸出口总额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万人;完成上级下达的能源和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壮大实体经济。一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智造体系,重点推进智能电气产业大脑建设,力争新增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个,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100家以上,新增智能化改造项目300个。大力支持企业融合应用5G通讯、云计算、物联传感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推动传统电气向新能源、新基建等应用领域拓展,力争列入全省“415X”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核心区,打造世界级电气产业集群。二是推动数字经济迭代升级。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浙南云谷二期等一批硬核数字新基建,落地运营SAP(温州)数字经济创新中心。持续加大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培育力度,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3%。三是推动产业平台提质增效。强化优势平台引领作用,大力推动乐清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争取获批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动“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提质升级,打造成电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持续擦亮特色小镇金名片,有序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一是稳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全国创新型县(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深化温州自创区乐清园“八大攻坚行动”,落实大孵化集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温大乐清工业研究院、长三角电气工程师创新中心等6大高能级平台功能,加快赛宝东南研究院建设,实现同济平安智慧出行AI实验室成果转化,打造人工智能孵化器,全年新增孵化面积22万平方米。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继续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双清零”攻坚、科技企业“双倍增”等行动,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3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50家。深化校企合作,重视技术转移中心与企业的对接,引导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研平台+头部企业”的创新联合体模式,以产业链为基础打造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三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瞄准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高人才密度领域,大力招引、孵化一批高能级人才项目,吸引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落地乐清,实现“鲲鹏计划”人才1名,新增领军人才30名以上、博士硕士300名以上、大学生1.3万名以上。
(三)着力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聚焦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带动力强、规模大、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全年力争入列省152项目7个、省重点5个、省重大产业项目3个以上。紧盯国字号、央字头和头部企业开展精准招商,落地亿元产业项目50个,超10亿元产业项目10个。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投资进度月晾晒、季比拼,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强化要素保障,全力加大用地计划支持力度,持续开展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谋划和申报,力争获得更多项目资金额度。二是着力促进消费。加快推进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做好首店首发首秀、夜间消费等多种城市消费业态,完成打造夜间经济示范点1个。谋划举办线下促消费活动,积极引导Z世代产品融入各类购物节,释放消费潜力。加强商贸主体数字智慧场景建设,推进乐清正大-旭阳智慧商圈和南虹广场智慧商圈建设。三是着力推动外贸增长。贯彻落实系列稳外贸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国际线下展会,积极“出海抢订单”,推动电气行业与RCEP相关国家的产业合作、经贸交流和境外投资项目。优化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海关AEO高级认证。推进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工作,开展跨境并购、项目投资和营销网络搭建,提升全球资源整合能力。
(四)加大区域和城乡统筹,促进协调发展。一是提升中心城区城市能级。优化县域空间总体格局,加强整体谋篇布局,深度对接温州瓯江两岸协同发展战略,打造瓯江北岸高品质滨江新区。聚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快胜利塘未来新城建设,建成市域铁路S2线,加速推进甬台温高速柳市互通、325省道翁垟至黄华段、温乐快速路乐清段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增强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综合服务能力和高端资源要素配置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质提速未来乡村建设,推进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培育5个未来乡村。深化“千万工程”,开展“三清三整三提升”行动,建成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100个、示范村10个以上。推进“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大力实施“强村计划”,到2023年底全市村集体经济总量达到30亿元,所有村社经营性收入达22万元以上。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药食同源”为契机,全速推进雁荡山铁皮石斛“1115”战略,全力打造超百亿铁皮石斛全产业链。大力培育雁荡毛峰、蒲岐海鲜等特色农业,进一步打响“乐耕清耘”区域品牌。三是持续深化对口协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建设,深化与上海嘉定等先进地区战略合作。深化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加强结对地区产业合作、劳务对接、民生帮扶等方面工作。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扎实推进“扩中”“提低”。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综合性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场地租金等补贴政策,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度和获得感。大力推进就业数字化改革,做实做细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优先安置生活困难人员、4555大龄群体、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新增公益性岗位50个。二是高标准加强民生保障。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和失业保险金水平,消除广大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数字化社会大救助平台,继续推进温州市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试点工作,争创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1个,建成投用老年食堂不少于52个,建设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不少于5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800张。三是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共享。大力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加快推进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建成投用晨曦路小学二期、乐成一中拆扩建、旭阳幼儿园本部等项目,开工建设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深化医疗体制机制改革,深挖新一轮医改政策红利;推进乐清市医疗卫生数字健康大脑项目,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和同乐医院未来医院试点工作,力争打造未来医院县域标杆;持续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健康浙江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使用非遗馆新馆、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项目,提升改造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65个、城市书房(百姓书屋)3家、文化驿站1家,让城乡居民更便捷地享受品质文化服务。推进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办好迎亚运系列活动,争创省体育现代化市。
(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工作,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找寻查挖”专项行动,力争夺取“大禹鼎”;巩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市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27μ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以上;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确保疑似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二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生态环境机制建设,完善污染源账户和碳账户建设,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无废创建模式,力争创成省级“无废城市”;打造美丽温州体验地,推进虹桥镇绿色街镇和仙溪北阁村绿色零污染村试点建设。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投用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二期。三是科学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全面实施《乐清市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推进能源、工业、建筑等六大领域绿色低碳变革。全面推动省级低碳试点县建设,积极探索碳排放监测、碳普惠等低碳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打造乐清特色亮点;持续强化能耗“双控”,大力推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
与此同时,还要积极稳定市场物价,扎实做好粮食与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生产安全、市容环卫、妇女儿童、平安乐清、禁毒治安、统一战线、军民融合和“双拥”工作,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
2023年拟安排乐清市重点建设项目150个,计划总投资107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8.1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80个,计划年度投资71.3亿元;续建项目70个,计划投资86.8亿元。
(一)重大产业转型工程。开工建设山海旅游综合提升、中雁荡山小岙旅游综合体、赶海商街、赛宝(东南)实验室等项目,加快建设雁荡山中高山游线、海洋文化中心、祺泰·白云尖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植然方适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建成中金广场、梅溪里庄园等项目。
(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一是推进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中心区段海塘安澜工程、淡溪水库清淤整治、乐柳虹平原排涝工程二期、乐清经济开发区滨海湿地防洪排涝建设工程(湖心岛)等项目;加快建设港区、翁垟等区段海塘安澜工程、大荆分洪工程、新塘水闸建设工程;建成龙西溪、仙溪溪治理工程。二是推进交通网络项目建设。开工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改建工程湖雾岭隧道段、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翁垟至北白象)、温乐快速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等项目;加快建设疏港公路胜利塘至经开区段(滨海大道)、甬台温高速柳市互通、温州市域铁路S2线千帆路改造、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南连接线及景观建设工程(迎宾大道)、甬台温铁路乐清东站至港区连接线(城南大道延伸)、104国道至325省道连接线乐清柳市段(一期)等工程;建成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二期、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延伸工程(一阶段)等工程。三是推进能源保障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温州亨泰550MW渔光互补(一期270MW)、220千伏高嵩变、110千伏信岙变、观潮变等工程;加快建设220千伏三屿变、浙能乐清电厂三期等工程。
(三)重大社会发展工程。一是推进教育事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北白象镇第七小学南屏校区等项目;加快建设实验小学胜利校区、建设路小学南草垟校区、北白象第六小学迁建、柳市镇第二小学拆扩建、蒲岐二小改扩建等项目;建成晨曦路小学二期、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等工程。二是推进卫健事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公立医院提升改造及基层卫生院迁扩建(改建)等项目;加快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提升工程等项目;建成中医院改造工程等项目。三是推进其他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人武部迁建、港区消防站(特勤站)和盐盆、象阳、翁垟等公安基层站所等项目;建成智慧停车楼、大荆、虹桥、清江敬老院、非遗展示馆、戏曲中心和音乐厅融合共建等项目。
(四)重大城乡统筹工程。开工建设胜利社区、市科技馆城市展馆建设工程、海洋生态公园-栈道工程、城区西片道路网联通工程-建设西路延伸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胜利塘北片综合管廊(一期)、柳市林宅湿地公园(二期)、柳市市民体育中心及配套设施、长虹隧道复线、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雁景区周边生态环境改造提升等工程;建成宁康路道路整体提升改造、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建设项目-欢乐公园、清和公园提升、市民公园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项目。
(五)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二期、仙溪水厂建设等项目;加快建设绿色生态新城起步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雁荡山景区水资源涵养保护及生态修复等项目;建成翁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改造、市(磐石)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清江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技改等项目。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克难攻坚、奋勇向前,为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清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1
2022年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目标 | 2022年实绩 |
绝对值 | 增长率% | 绝对值 | 增长率% |
经济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540 | 7.5以上 | 1501.95 | 3.8 |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420 | 9 | 390.4 | 2.2 |
2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104.77(调整预算83.09) | 8 | 83.47 | -14% |
3 |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37 | — | 40.3(前三季度) | —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 | 40 | — | 47.4 | — |
5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 | — | 10 | — | 8.6 |
| 交通投资 | % | — | 高于面上投资 | — | 16.9 |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 % | — | — | 10.3 |
|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 | % | — | — | 21.3 |
| 民间投资 | % | — | — | 10.7 |
| 制造业投资 | % | — | — | -0.5 |
6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627 | 8 | 596.62 | 2.7 |
7 | 网络零售额 | 亿元 | — | 10 | 268.78 | 6 |
8 | 文化与相关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 | 10 | — | -3.23 |
创新驱动 | 9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18.7 | — | 18.4 (预计) | — |
10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13.5 左右 | — | 13.3 (预计) | — |
11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 | 2.95 | — | 2.91 (预计) | — |
12 | 人才资源总量 | 万人 | 28.1 | — | 28.1 | — |
13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8 | — | 7.2 | —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目标 | 2022年实绩 |
绝对值 | 增长率% | 绝对值 | 增长率% |
改革开放 | 14 | 出口总额 | 亿元 | 291 | 6 | 272.3 | -1 |
15 | 实际利用外资 | 亿美元 | 0.7 | — | 0.74 | — |
16 | 集装箱吞吐量 | 万标箱 | 46 | — | 46.2 | — |
17 | 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 | 亿元 | 90 | — | 90 | — |
18 |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 % | 93 | — | 93 | — |
社会民生 | 19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67977 | 8 | 66508 | 5.7 |
2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78783 | 7.5 | 77058 | 5.1 |
21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45560 | 8.5 | 44916 | 7 |
2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2.8 | — | — | — |
23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4 | — | 1.52 | — |
24 | 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新增数) | 个 | 180 | — | 1155 | — |
25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5 | — | 10.5 | — |
26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4 | — | 3.24 | — |
27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7 | — | 96.3 | — |
28 |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 人 | 20 | — | 32 | — |
29 |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2.6 | — | 2.6 (预计) | — |
30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人/亿元 | <0.01113 | — | 0.0073 | — |
生态环境 | 31 | 单位GDP能耗降幅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1.1(前三季度) | — |
3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暂无数据 | — |
33 |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 吨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暂无数据 | — |
34 | 氨氮减排量 | 吨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暂无数据 |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目标 | 2022年实绩 |
绝对值 | 增长率% | 绝对值 | 增长率% |
生态环境 | 35 | 二氧化硫减排量 | 吨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暂无数据 | — |
36 | 氮氧化物减排量 | 吨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 暂无数据 | — |
37 |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95 | — | 98.6 | — |
38 | 细微粒(PM2.5)平均浓度 | 微克/ 立方米 | ≤28 | — | 21 | — |
39 |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县控断面) | % | 75 | — | 75 | — |
注:表中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2022年目标绝对值根据目标增速测算得出。
附件2
2023年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草案)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3年目标 建议 | 指标属性 |
经济 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增长6.2% | 预期性 |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增长8%左右 | 预期性 |
2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 预期性 |
3 |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7% | 预期性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43% | 预期性 |
5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增长11% | 预期性 |
| 制造业投资增长 | 快于面上投资 | 预期性 |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 | 预期性 |
| 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长 | 预期性 |
6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长6% | 预期性 |
7 | 网络零售额 | 增长6% | 预期性 |
8 | 文化与相关产业增加值 | 增长10% | 预期性 |
创新 驱动 | 9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18.7万元/人 | 预期性 |
10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3.5% | 预期性 |
11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3%左右 | 预期性 |
12 | 人才资源总量 | 28.93万人 | 预期性 |
13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7.5件 | 预期性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3年目标 建议 | 指标属性 |
改革 开放 | 14 | 出口总额 | 增长8% | 预期性 |
15 | 实际利用外资 | 0.8亿美元 | 预期性 |
16 | 港口货物吞吐量 | 3700万吨 | 预期性 |
17 |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 92亿元 | 预期性 |
18 |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 93% | 约束性 |
社会 民生 | 19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长7%左右 | 预期性 |
2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长6.5%左右 | 预期性 |
21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长7.5%左右 | 预期性 |
22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1.4万人 | 预期性 |
23 | 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新增数) | 600个 | 预期性 |
24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3.4人 | 预期性 |
25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5% | 预期性 |
26 |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 32人 | 预期性 |
27 |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 2.6平方米 | 预期性 |
28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093 | 约束性 |
生态 环境 | 29 | 单位GDP能耗降幅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0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1 |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2 | 氨氮减排量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3 |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4 | 氮氧化物减排量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5 |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7 | 约束性 |
36 | 细微粒(PM2.5)平均浓度 | ≤27 | 约束性 |
37 |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县控断面) | 75 | 约束性 |
注: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原指标名称为“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以前招商是以乐商回归、浙商回归为主,近两年要求加大对非乐籍非浙籍企业的招引,加大对省外项目的招引,因此指标名称修改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2.港口货物吞吐量:原指标为集装箱吞吐量,2023年因滨海大道建设需要,七里片区已启动政策处理工作,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将整体搬迁,届时乐清集装箱吞吐量将呈下降趋势。同时,集装箱吞吐量仅为港口货物吞吐量的一部分,无法准确反映港口发展情况,因此2023年指标调整为“港口货物吞吐量”。
3.取消2个指标:分别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根据省级统一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