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乐清市2021年财政决算与同级审计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9-02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乐清市2021年财政决算与同级审计

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2年8月24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清市2022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乐清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乐清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个重点审查部门2022年1至6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1年,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决策部署及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断提高生财、理财、用财能力,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较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决算情况良好。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真实准确,提出的意见切实可行,符合我市实际情况。2022年上半年,面对国际国内疫情和大规模政策性减收影响,市政府及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克服重重困难,紧紧围绕奋战“1310”、争当九大标兵,在共富路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发展蓝图,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素,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是,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面临预算紧平衡态势加剧、财政防风险任务加重、预算刚性约束力弱化等困难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积极应对当前财政收入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针对疫情、留抵退税和土地收入下滑带来的财力缺口,及早制定预算平衡方案。在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前提下,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加大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可供出让土地早出手、早谋划,努力完成国有土地出让预算目标。抢抓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机遇,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盘活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坚持绩效目标导向,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运行监控,同步当年人大预算重点审查部门的部分项目、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推进评价结果信息公开。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科学组织债券发行,加快项目实施推进,防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提高债券资金绩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探索资产监管新模式,优化国企结构,做大做强国有资本。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重视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国有企业融资的审核和监管,注重风险防范。加大力度推进专项债相关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专项债券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我市经济大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坚持审计监督跟着预算资金流向走,注重资金使用结果导向审计,分析成本效益,强化责任约束。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整改落实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有机结合,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市政府应于2022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办理,并于2022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办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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