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决议
关于接受余协献请求辞去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8-17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余协献请求辞去乐清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816日乐清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余协献辞去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终止事项,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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