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余协献请求辞去乐清市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8月16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余协献辞去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