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市人大分组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2-7-11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洪滢滢


620日至71日,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夫,副主任赵明皓、范晓东、陈亦殊、廖凯峰、王东分组带领由市人大各专(工)委、相关部门、部分温州市和乐清市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赴各自检查区域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清江镇北塘村花果飘香田园综合体、北白象镇赖宅村农贸市场、天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虹桥镇河深桥社区等地,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和区域治理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并就村集体经济发展、法治乡村建设、稳粮保供、一二三产融合等情况开展座谈交流。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与相关负责人及村(社)一肩挑干部详细交谈,深入了解我市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在活动开展前,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坚持点与面、好与差、执法检查与督办代表建议、支持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细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各乡镇(街道)人大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做好积极配合、上下协同、区域联动,汇聚全市人大助推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清晰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背景。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既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部署,也是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行动。要深刻认识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一法一条例是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制度基础和重要遵循,对我市加快农业现代化先行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进作用。要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一线,抓住关键,总结经验做法,加快推进补齐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短板。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突出目标导向,认真对照一法一条例,梳理检查重点,提出针对性建议,力求检查和审议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出具有普遍性、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深入剖析研究解决办法。要强化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加强整体衔接配合,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力提升执法检查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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