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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银明 摄
5月27日,乐清人大“清和学堂”2022年第一讲开课,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开展专题学习。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副主任刘志刚为全体机关干部作辅导报告。 今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人大机关学习最新的地方组织法,对于人大依法开展履职工作非常重要。 刘志刚围绕地方组织法的历史沿革、本次地方组织法的修改情况、本次修订对县级人大工作的影响等三个方面,为大家做了详尽细致的讲解。 本次地方组织法的修正,是全国人大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吸收地方政权建设和基层治理的新成果新经验所形成的法律圭臬,对于更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加快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乐清人大将以新组织法为引领,履职势必做到“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言必称法,行必依法”,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乐清的生动实践,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乐清人大的各项神圣职权,向新时代展现好乐清人大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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