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报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3-01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

2022219

在乐清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抓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聚焦检察监督保障职能,主动服务地方工作大局

精准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忠实履行维护稳定职责,贴合共同富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觉在助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效能中展现担当作为。

全力保障政治社会安全稳定。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百年等重大节庆维稳安保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安乐清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739910399人,批准逮捕50356730人,受理审查起诉1191417000人,提起公诉900813122人。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90762人,提起公诉771924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初期,依法从快打击各类趁疫作乱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1818人,在全市范围形成有效震慑,助力疫情防控整体秩序稳定。以坚决态度和务实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精准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433人,提起公诉453人,其中黑恶势力保护伞6人,移送保护伞线索64条,从严从快打击周某某等一批在当地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团伙,维护一方安宁。

协同助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联合市两个健康办出台《关于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开展涉罪企业刑事合规审查试点工作,引入合规考察合格依法从宽处理机制,引导企业在合规建设中提升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分别在正泰集团、浙江省电气行业协会、乐清经济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心),形成具有乐清检察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四大检察职能专业化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3人,提起公诉170,办理的假冒ABB品牌案件被评为全国十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办理温州市首例知识产权刑被评为温州检察十大为民实事。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被温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轻拿轻放政策,与市工商联合作在温州全市率先出台涉罪企业人员从轻处理联合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对145名情节轻微的涉罪企业人员慎用强制措施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得到工商界人士普遍欢迎。在市侨联设立检侨驿站,主动为侨商侨属服务。专门编发涉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南,帮助企业稳发展渡难关,展现乐清检察的司法温度。

深度融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深挖案件办理暴露出的行业源头治理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5份,均采纳并整改。坚持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工作905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有效调处化解矛盾159,控告申诉接访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助力推进共同富裕,对接社会大救助1168工程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向104经济困难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29万元,因案返贫、因案致贫。自觉落实抗疫责任,组织精干力量下沉一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成立专家宣讲团,搭建法治大讲堂平台,对涉企人员、农村干部等重点人群开展各类法治宣讲120场,提供法律咨询2000人次。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烟草专卖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二、对标检察转型发展要求,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强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自觉在践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展现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工作得到持续优化。以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更大力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626人,同比上升41.9%,依法不起诉2791人,同比上升302.7%。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4件次纠正漏捕21人,追诉漏182其中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8,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做经验交流。落实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6条,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13件,监督清理判实未执罪犯108人,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258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31人,切实保障强制医疗执行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发关于加强强制医疗场所执行监督的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工作得到强化增效。维护司法权威,对申请监督的绝大多数正确裁判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公正审判。聚焦民间借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领域,深化对套路贷、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切入,有效开拓监督案件来源,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2件,其中办理的2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强化对民事审判全过程的监督,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70件,创设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监督快速审查办理机制,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落实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涉不动产查封、信用惩戒措施、民事涉企终结本次执行、网络司法拍卖等专项监督为抓手,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38件,助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共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5件,助力行政审判案件的规范化审理。对拆除违章建筑、责令停产停业等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5件,共同破解土地、环保等领域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探索推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针对因超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被驳回的35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行政职能部门追回欠缴罚款37.9万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构建多部门合作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格局,4件行政争议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1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得到有序拓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和保障机制正在有序构建。以诉前程序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公益诉讼最佳状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25件,其中重特大案件61件,案件数量位居温州全市前列,制发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的督促履行土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其中周某某滥伐雁荡山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率温州全市之先创设公益诉讼特邀代表制度,引入第三方外脑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有序向公共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延伸,乐清检察全方位推进公益诉讼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强化检察改革创新推进,深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紧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勇于开展自我革命,自觉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展现担当作为。

构建公正高效刑事诉讼新样板。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件比由改革前的2.4降至1.1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大幅提升。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重点强化刑事检察办案全流程监控,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以责任落实促公平公正。出台类案不捕不诉标准,制定精准量刑建议指引,以量刑建议标准化透明化遏制同案不同处现象。积极总结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强化诉讼主导责任落实,健全主动听取律师意见等控辩合议机制,刑事案件办理已经初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细办。开发认罪认罚一键通数字化项目,以认罪协商过程的可视留痕,倒逼认罪认罚工作的高质量推进,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初期的不足20%提高至9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

探索未成年人融合保护新模式。融合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由同一部门专司履行,从严把握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条件,共不批准逮捕177人,不起诉179人,不捕不诉比例分别为43.1%39.1%,办理支持监护权、抚养权缺失等情形未成年人民事起诉案件10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20件,严惩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的周某某性侵未成年少女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例。融合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强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检警协作建立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办案工作机制融合学校、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力量协同参与,联动开展帮教319人次,社会调查447人,心理救助384人次,指派5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法治宣讲受众上万人次,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设乐检为民司法服务新品牌。以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为目标,网格+检察方式组建25支巡回检察联络组,一对一联系全市各乡镇街道,深入基层开展不捕不诉公开听证、公开宣告90余场次,吸纳5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直接参与检察司法办案,得到基层党委政府、企业商会和村社群众的普遍认可,巡回检察·为民司法服务品牌两次获评全市十佳机关党建服务品牌称号。打造一体化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按照功能集约化、服务便捷化要求,全面融入智慧检务元素,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控告申诉受理等服务。开展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厚植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情怀,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打造生态资源检察保护新高地。以办理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契机,在雁荡山管委会设立全国首个驻5A级景区生态检察工作站,跟踪监督生态赔偿资金落实、生态修复等工作,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创新基层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组建检察专员办案组派驻支持东干河治水攻坚,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28件,监督审查行政执法案件31件,做法获省委政法委专刊转发推广,东干河流域美丽河湖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听证会。会同洞头、龙湾、玉环、温岭法院检察院建立五地十院温台海湾保护协作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出台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四、着力检察队伍全面发展,夯实事业永续发展根基

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在增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上展现担当作为。

擦亮政治忠诚的检察底色。始终牢记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检察机关应尽之责,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邀请市纪委书记、市公安局市法院两长为全体干警上党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为载体,深刻把握党的百年奋斗成就和历史经验,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培育专业担当的检察素能。始终牢记能力过硬是立身之本,以法律监督竞赛活动为载体,强化干警敢于监督意识和善于监督能力,活动得到省委政法委书记和省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坚持和完善干警辅岗、乐检之星评选等制度,开展庭审观摩、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提升干警证据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业务能力。5年来,共培养出国家级业务人才3人,省级人才10人,温州市级人才16人,形成全领域、多层级的检察人才梯队。深化与华东政法大学的检校共建,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共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108篇,其中全国知名期刊27篇,省级以上期刊52篇;立项各级课题42项,其中省级以上课题7项;荣获各类奖项74项,其中全国性奖项3项,省级奖项21项,理论调研成果位居全省前列。

塑造清正廉洁的检察风范。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共开展检务督察119次,谈心谈话617人次,案件质量评查6152件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6+2整治方案,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27项。创新出台分级家访制度,强化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主动向市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向市政协、党外人士、乡镇街道通报检察工作。深化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信息13808条、法律文书8243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1自觉接受全社会的民主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乐清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乐清检察以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不断更新检察办案理念,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将乐清检察人的忠诚、奋斗、担当,凝聚成乐清检察精彩蝶变的高光时刻,五年来先后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26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好服务地方中心大局;只有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才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才能为工作注入新发展动能,接续引领检察新时代;只有坚持从严治检,才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刚性有待加强,司法规范化水平建设尚存短板,开展检察工作的创新精神仍然不够,检察数字化改革赋能项目推进有待提升,对干警日常监督教育管理的力度还需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更高需求,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立足县域全局、聚焦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弱项,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乐清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乐清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乐清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锚定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的乐清样板目标,提升检察履职现代化水平,全力奋战1310,为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和建设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抓好国庆、二十大等重大敏感节点的信访维稳,筑牢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进一步发挥柳市检察室靠前监督优势,强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经济犯罪职能的紧密结合,着重深化民营企业刑事合规探索,协同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挖案件办理背后的社会治理短板和漏洞,以向党委政府制发法律监督工作报告和专项检察建议为抓手,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数字办案手段融入,早谋划,强落实。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置价值为导向,以审前羁押率、轻罪起诉率等数据优化为抓手,强化矛盾化解,推进社会治理,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化传统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探索开展虚假调解司法确认等新领域案件监督,注重司法办案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领,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紧抓行政检察发展机遇期,突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和感受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公益诉讼传统领域和新领域案件的办理,提升重特大案件比率,强化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属性,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以更实举措打造乐检亮点品牌。加快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建设,创设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渠道,破除信息互通壁垒。创设乐·政和行政争议化解数字化社会治理平台,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检察履职拓展重点,探索府检协作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迭代升级,强化案件办理全过程的可视留痕,保障控辩协商机制的良性运转。探索将社区矫正和公益服务教育前置,加强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借力社会大救助1168工程,在办案中融入多元救助方式,落实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平等保护要求。

四是以更严要求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以高度自觉守好红色根脉强化案件质量提升,注重法律文书说理设立典型案例培育专班,加强重点案件打磨。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优化绩效考核标准,提升干警的办案能力水平。积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成果,深化落实分级家访、谈心谈话提醒、检察官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打造风清气正的乐清检察生态。

各位代表,事业总是在接续奋斗中成就。今后五年,市检察院将在乐清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奋斗者的姿态,勇扛使命、勇闯新路、勇当先锋,与全市人民一起拼搏,为我市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附件1

5乐清检察院主要业务数据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第1页第13行):20216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作出系统部署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 涉罪企业刑事合规审查(第2页第21行):是为服务两个健康而创设的一项制度,指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设立一定考察期,要求涉罪企业出具接受合规审查承诺书,并在考察期内根据合规计划,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方式,进而在考察期结束后,检察机关综合其合规建设情况、犯罪情节等决定是否从宽处理

3. 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第3页第7行):指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理中,附带审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民事赔偿案件。为全面落实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保护要求,检察院专设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通过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合一工作方位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为权利人提供高效合理的司法救济

4. 套路贷(第5页第9行):指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5.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第6页第4行)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包括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包括对行政非诉执行行为的监督),现行政检察职能正有序向监督违法行政行为领域延伸。行政检察的主要特点就是一手托两家,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既要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又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6. 重特大案件(6页第11):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效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率全国之先出台《关于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的试行规定》,列举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引导检察机关在全面强化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重点聚焦办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特大案件。

7. 公益诉讼特邀代表制度(第6页第17行)为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监督理念,助力检察机关全面、高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91月,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特邀代表制度,择优选聘一批热心公益的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组建一支负有责任担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特邀代表队伍,在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成效、增公益诉讼办案公信力、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充分发挥特邀代表的作用。

8. 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第7页第5行):“捕诉一体”是一种办案方式,与其对应的是检察机关此前采用的捕诉分离办案方式。改革后,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能由同一个检察官或办案组承担,实现批捕起诉一体化。也就是原则上,案件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一杆子插到底办理,即谁批捕,谁起诉

9.-件比(第7页第6行):是指发生的具体案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两者相比较形成一组对比关系数据-件比不仅是观测、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办案环节是否做到极致、衡量办案质效的指标。

10. 认罪认罚一键通数字化项目(第7页第14行)该项目自20217月上线,能够将认罪认罚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认罪认罚过程的可视留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化运转。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市检察院在认罪认罚一键通数字化项目基础上,通过与市司法局等单位多跨协同,升级打造认罪认罚一件事应用场景,可将认罪认罚线上预约、指派、阅卷、具结、归档等功能合并纳入,升级版的认罪认罚一件事应用场景项目现正在建设中。

11. 巡回检察·为民司法服务品牌(第8页第14行):巡回检察检察院主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一项工作机制创新。20182月,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成立巡回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为联系领导,中层干部为联络员,一对一联系覆盖全市25个乡镇街道,通过接受举报、申诉,开展人大代表联络、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法治宣传等工作,有效推进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落实为民司法、便民司法。

12.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第8页第18行):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指示精神,市检察院开展该专项活动,通过树立身边榜样,营造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的争先创优氛围,并引入人民评价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等通过打分投票方式,评价检察办案活动,评比结果作为检察干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通过专项活动,厚植检察干警司法为民情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强化对推进法治的认同感。

13. 检察专员(第9页第4行):20207月,为主动服务保障省委关于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建设,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出台《关于设立特别检察官(检察专员)制度试行办法》,根据党委中心工作、检察重点工作以及社会重点领域治理等工作需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依法授权,由检察官专人在一定期限内融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权,专司推进重点项目工作。

14. 公益诉讼优秀听证会(第9页第8行):20209月,检察院在协同参与东干河流域治理过程中,针对流域源头污染与后续长效治理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水利专家、卫生专家、环境检测专家以及资深媒体记者担任听证员,另有行政机关代表、公益受损地周边群众、人大代表共同听证,推动职能部门间创设多项协作机制,实现东干河流域水污染问题的长效整治。同年11月,东干河流域治理系列案件听证会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听证会。

15. 法律监督竞赛(第10页第5行):20204月,为激发干警主动监督意愿,市检察院率全省之先开展全员法律监督竞赛,活动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每项业务均有具体监督落实的事项。同时,竞赛建立正反双向激励约束机制,活动与每位参与竞赛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业绩考评挂钩,奖优罚劣。

16. 公益诉讼传统领域和新领域案件(13页第12):公益诉讼传统领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案件范围,超传统领域范围的案件均为新领域案件。随着法律的修订,英雄烈士名誉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已相继被列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公益诉讼实践探索不断深化,相信将会有更多新领域被明确列为公益诉讼法定范围。

 

 

附件3

 

5浙江省级以上主要荣誉

 

一、集体荣誉

1. 2018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2. 2017年——2021年,我院连续五年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

3. 2021年,我院控告申诉接访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4. 2018年,我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5. 2019年,我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6. 2021,我院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法律监督成绩突出集体

二、个人荣誉

  1. 2017年,我院庄丽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

2. 2018年,我院陈婵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3. 2018年,我院郑佩娜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

  4. 2017,我院庄丽燕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5. 2018年,我院陈婵娅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6. 2018年,我院侯璐韵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标兵

7. 2018年,我院胡公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

8. 2019年,我院潘勇陈琴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个人二等功

9. 2019年,我院陈婵娅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10. 2019我院庄丽燕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

11. 2020我院彭晓辉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12. 2021年,我院郑佩娜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成绩突出个人

  13. 2022年,我院林志华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办案个人

三、精品优秀案例

1. 2017年,办理的督促履行土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2. 2018年,办理的张某与夏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精品案例

3. 2018年,办理的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

4. 2019办理的杨某某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立案监督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秀案例

5. 2019年,办理责令停止生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6. 2020年,办理的周某某性侵未成年少女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例

7. 2020年,办理的黄某某等人诈骗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精品案例

 

附件4

 

官方网站:http://www.zjwzyq.jcy.gov.cn/

微信公众号: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微信号:yueqingjiancha

 

官方微博:@乐清检察(新浪微博)

 

官方头条:乐清检察(今日头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