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将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拟任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组织或个人认为拟任人员有情况需举报的,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或来电举报。凡以组织名义举报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工委: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7楼;邮编:325600;举报电话:61880718、18257776987。
公 示 人 员 名 单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陈 晓
男
浙江乐清
1987.06
2014.12
2009.07
大学
工学学士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 隆
1990.10
-
2014.11
研究生
法学硕士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