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晓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韦开云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包秀露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刘忠敏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磊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李旭丹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 高春阳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 卢芸芸为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汤铭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陈庆林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朱方星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职务; 徐建钦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旭丹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士威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郑剑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包秀露的乐清市人民法院大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忠敏的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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