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3日
在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永斌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乐清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都要赢”的战略部署,牢牢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经济强劲复苏稳定回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3.01亿元,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2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91.8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49.93亿元,分别增长2.2%、4.3%、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38亿元,同口径增长2.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0.13亿元,下降1%;出口总额195.95亿元,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06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70元,分别增长4.1%和7.3%。
(一)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全力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成功入围全国2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榜单。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10.06亿元,增长4.9%,其中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3%、6.4%、4.9%。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规上工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364家,其中亿元以上85家,实现规上工业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增加值83.26亿元,增长6.3%。加快推进企业技改,新增技改项目307个,新增省重点技改项目99个,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350台。稳步推进小微园建设,新增开工小微园5个,建成小微园3个,18个小微企业园通过省市县三级认定,总量居温州第1位。服务业发展有序推进。重点推进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江南里、蝴蝶广场建成开业。网络经济快速增长,实现网络零售额235.96亿元,同比增长10.1%;电子商务就业创业氛围良好,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共有各类活跃网络零售网店16790家,直接解决就业岗位约4.6万个。雁荡山5A级景区服务品质有效提升,中雁荡山通过4A景区整改复核,创成3A级景区镇3个、景区村33个,铁定溜溜石斛综合体、岭底高山漂流等一批全域旅游项目建成投用。全年接待游客2276.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9.96亿元。农业经济高质量回升。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1.6万亩,粮食生产2.46亿斤。完成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建设5118亩。获评2020年度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成功入选 2020 年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培育创建名单,创建省级及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9家,累计创建24家。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步伐,完成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县创建,创新实施“互联网+农机作业”,全市37台无人机累计作业39.9万亩。数字农业提质提效,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成功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县,完成创建农业物联网基地15个共5181亩。
(二)创新驱动持续加强。大力推进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建成长三角电气工程师创新中心,设立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乐清分中心;新增2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乐清物联网技术创新实验室、共建温州大学乐清工业研究院;乐清·南翔科创合作基地入驻优质项目16个,实现项目离岸研发、乐清产业化的创新模式;浙大紫金港·乐清数字经济创新基地列入全省首批省级数字经济“飞地”示范基地,入驻乐清企业16家,技术创新项目43个,20余个入驻项目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加大推进乐清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入选省2020年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名单,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4家,培育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28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1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3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预计达2.7%。推动高能级人才项目入驻乐清,“乐清·南翔科创合作基地”和“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两个人才飞地吸纳57个高能级项目入驻研发,集聚复旦、浙大等专家100余名;16个领军型人才产业化项目落户乐清,49个人才项目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全市在册市场主体 18.23 万户,其中在册企业数 6.38 万户,市场主体总量和企业总量均居温州首位;新增上市企业3家、累计达11家,个转企1001家、小升规255家,新增产值5亿元企业6家、10亿元企业2家、100亿元企业1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市新增专利授权量 959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3059 件。
(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2.5%,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3%,交通投资下降9.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3%,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长1.7%。新增省“152”项目8个,落地开工6个,开工数量居温州第一,全省前列。11个省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2.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6%;19个温州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2.8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3%;104个乐清市本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96.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1%;8个全省第八批集中开工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8.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4.9%。省4+1、六个千亿等各类省级项目均超额完成预定任务。7个全省第九批集中开工项目全部顺利开工入库,46个参加温州市集中开工亿元以上项目全部开工。项目用地得到保障落实,全市供应建设用地6211亩,完成工业供地1720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2221亩,完成供而未用土地6058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368亩、垦造耕地808亩。
(四)城乡建设协调推进。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加速推进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项目建设;基本建成中央绿轴、东运河公园A、B区;建成文化广场、宪法文化公园及人大联络站;建成中央绿轴绿道、清和公园绿道等城市绿道;加快推进西塔公园、南门片文化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无违建市”创建,完成违法建筑处置面积92.66万平方米; 16个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开工建设13个;10个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8个。城市管理不断加强。全面开展“全域美”建设,掀起环境整治热潮。加强市容管理,全市查处人行道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6.36万件,查处市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152起,查处建筑垃圾“滴、撒、漏”173起、乱倾倒332起。拆除新建违建254处,拆除面积1.5万余平方米。全力推进垃圾分类,科学统筹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80.76%。建设加快环卫基础设施,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6公里;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大荆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标基本建成;市飞灰填埋场、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成投用;乐清市第二(大荆蒲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加快推进。交通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建成六环路、疏港公路、乐柳线、盐盆山隧道及连接线、柳市电器城大道,加速推进市域铁路 S2 线乐清段、瓯江北口大桥、228国道乐成至黄华段等项目。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 137.7 公里,提升改造安防工程 97 公里。大力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智能公交廊点 216 个、电子站牌 150 个,更新新能源公交车 250 辆;新增优化公交线路 105 条,开通假日公交和订制公交。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域推进美丽田园创建,完成83个7.76万亩美丽田园整治,成片流转土地5500亩。北塘花果飘香美丽田园、环山美丽田园入选温州十大“最美田园”样板。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4条乡村振兴示范带40个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额7.07亿元。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118个、精品村40个;创成国家级美丽休闲乡村1个、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风景线1条、特色精品村4个,温州市级标杆乡镇1个。村集体经济稳步提升,集中开工251个总投资45亿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组织370家企业与486个村社结对共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面消除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000元现象;出台《乐清市推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20—2022年)》,落实增收1606户。
(五)民生保障切实增强。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高水平通过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城南中学、市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市机关幼儿园、虹桥社区学校等6所学校创成我市第一批省现代化学校。建成投用公办幼儿园6所、中小学7所,34个校建项目加快推进,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8.6%。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同招”新政,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高考成绩再创历史新高,普通类一段上线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文旅体事业深度融合。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建成开放城市书房(百姓书屋)4家,25个乡镇(街道)文化驿站建成并常态化使用;全年送书13.35万册、送戏274场、送展览讲座224场,举办阅读推广活动525场、公益课堂448期、公益大联盟40期、文化走亲6场。文旅体融合创新项目亮点纷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项目入选文旅部、省文旅厅试点工作;举办“中雁荡山杯”第四届全国大书法作品大赛;6家3A级以上景区常设非遗业态;发展8家温州市级非遗民宿创建单位;雁荡山飞拉达获国家体育旅游景区称号;雁荡筋竹涧体验园峡谷拓展获省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体育项目,新增百姓健身房25个,更新及新建健身苑健身器材75套。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提升,举办全市性体育赛事活动 45场,创成全国老年人气排球之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力推进“健康乐清”建设,市定区域医疗康养项目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不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出生服务一体化、健康服务一卡通等服务。全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县域就诊率达75.1%,基层就诊率达79.1%。市中医院迁扩建一期竣工验收,市公共卫生临床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城南、城东、盐盆、清江等卫生院迁扩建加快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省级复查,积极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5个省卫乡镇复查工作通过省级考核,创成省级卫生村26个,温州市卫生村25个。医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建成 9 个医保基层服务网点,不断优化“3+N”报销“一件事”,各类困难群众享受“一站式”结算便利达共享受 13 万余人次,累计支付各类救助、补助资金达 8000 余万元。社会保障力度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有效,我市城镇新增就业1.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1%,创成省级“无欠薪市”;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向企业和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90万元。人才引育服务精准发力,新引进院士等顶尖领军人才11名,引进高校毕业生1.6万人,其中博士、硕士近250人;培训技能人才17021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3825人;率全温州之先启动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14%;落实企业社保费返还和社保费减免,为1.5万余家企业返还社保费2.08亿元,为3万余家企业减免社保费10.65亿元;稳步提高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月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社会救助水平日益提升,成立全省首家县级社会大救助服务中心,资助全额医保参保困难群众 14901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新建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建成温州市首家卫生院和敬老院联建项目—磐石镇医养结合中心。住房保障能力增强,实现1491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户“双清零”;全面完成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个。食品安全保障有力,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完工揭牌,创成省放心农贸市场10家、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3家,全市有证农贸市场实现星级创建覆盖率达100%。
(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举全市之力铁腕治水,全员发动、全域推进150个“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建设,蒲岐国控断面实现劣五类逆转并持续稳控在Ⅲ类水以上;平原河网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4%,“乐清蓝”成为常态;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土壤详查,完成49个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工作,完成18个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的“对账销号”;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强化危废全过程规范管理;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5.46%、8.74%、2%和1%,完成上级任务。节能降耗工作有序推进,单位GDP能耗完成上级任务。积极推广新能源应用,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27.187兆瓦。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继续深化县域国家节水行动,在温州率先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工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全面开展“农膜回收”工作,全年回收处置123.2万吨,处置率达92.45%。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完成珍贵树种植 20.8万株,建成珍贵树示范林 3片,示范村3个;北白象镇前西塍村等 7个村创建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北白象镇、南岳镇创成省级森林城镇;黄檀硐森林康养基地通过温州市级考核验收;大荆石斛森林公园、翁垟樟河森林公园建成开园。
(七)改革开放纵深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利企“一件事”实际办件量达 180 多万件;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 80 天”,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网办率达98.8%。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企业降本减负,累计减免各项成本59亿元;加大企业金融化解帮扶力度,为15家企业办理应急转贷66笔合计7.06亿元;推出多项金融惠企政策和1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撬动各银行对79个技改项目放贷13.17亿元;不良贷款率降至0.75%。深化“三服务”和“两万两千”行动,解决涉企问题3736个。持续深入“亩产论英雄”改革,于全省率先实现综合评价“全覆盖”,37家企业获温州市重点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称号。深化金融改革,开展“人才科技贷”、“互联网平台”、“无还本续贷”,积极推进小微金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系统,全力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网上办。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成功入选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并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10个直接联系试点之一。特色小镇和小城市培育省级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乐清电子智联小镇列入浙江省级特色小镇第六批创建名单,乐清湾电力科技小镇和乐清智能电气小镇名列创建类优秀榜单,乐清智能电气小镇成功列入第四批省级命名特色小镇名单。扎实推进对口工作,帮助四川省壤塘县实现脱贫摘帽;开展“ 西牛东送”项目,实现消费扶贫金额达3135万元,带动569户贫困人口增收;推进乐清—平阳山海协作,开展产业项目和社会事业合作,助力平阳县消除薄弱经济村。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水平,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760万美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生产经营仍存困难。受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存在订单不足、成本上升过快、税费负担重等主要困难和问题。二是消费市场低迷。消费市场受疫情冲击较大,扩内需促消费进度不快,成效不明显,重点商贸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三是要素制约仍然较大。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支持不足,企业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仍未有效解决,项目落地和推进进程受到制约。四是环卫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不能充分满足处置需求。五是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期望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2020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温州市工作部署,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市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疫情防控形势稳固,实现了风险四连降、医务人员零感染、病例零死亡。
(一)持续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科学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动态优化完善防控体系,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乐人员管控;强化重点单位防控指导,压实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主体责任,始终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两张网;积极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累计出动采样工作人员228人次,采集标本2175份,累计检测发热门诊患者咽拭子标本1072份,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累计采集咽拭子6878份;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完成4家发热门诊完成规范化设置,新增4台方舱CT。
(二)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成立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重清单”、加快经济高质量回升等工作专班,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加快制定重大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减负降本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乐32条)以及扶持新基建产业、企业智能化技改、战略性新兴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四大产业新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全省力度最大的“技改新十条”等相关专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全年兑现各类财政资金18.1亿元,发放商贸服务、汽车、文化、工业等各类消费券1.82亿元。推动全市19个市场减免租金925.21万元,惠及市场经营户3300多家。深入开展助企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为全市1359家规上工业企业配备助企服务专员,开展“一对一”驻企监督帮扶指导。支持企业员工返岗复工,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补贴自行返乐人员,协助解决租房问题和随行子女教育问题。探索“企业码”乐清专区运用,率全国之先成功探索“企业码”+“健康码”相互融通,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
(三)全力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全市财政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99亿元,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及设备物资采购等。加速推动口罩生产供应能力,有效缓解重点防疫物资供应紧张。强化粮食安全和物资保供工作,将乐清湾粮库2个仓间转为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中转库,组织各保障经营企业累计向我市调入面粉、大米2200吨,采购各类应急物资340万元。加强重点生活物资市场监测,全市生产生活物资储备充足,市场价格稳定。
三、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开好局,起好步,对于我市高质量发展、助推建设“重要窗口”意义重大。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我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安排如下: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实现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85亿元;外贸出口总额增速高于温州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万人;完成上级下达的能源和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做好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上述预期目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推动工业经济创新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抓好低压电气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省级分行业试点工作,加速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建设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示范标杆,全力以赴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示范集群。二是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快数字赋能新制造,抓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三是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服务能力。推进电气、物联网传感器、精密模具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快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深化与中国信通院泰尔终端实验室合作,建设乐清物联网技术创新实验室,开展检验检测、研发试验等服务;运作好乐清·南翔科创合作基地,招引优质项目到乐清产业化。四是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活科技创新活力;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争取培育更多发展潜力好、增速快、技术含量高的优质企业。
(二)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有效投资支撑作用。一是强化项目谋划招引。做深做实项目谋划,大力实施精准盯引,重点围绕电气产业、电子产业、数字经济、临港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等6大产业项目开展定向招商,切实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完善、充实投资项目储备库。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设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加大土地清理,加强土地资源运作盘活,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积极争取和利用好中央、省财政政策,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与金融部门的对接。三是加大项目攻坚力度。强化项目督查服务,加快重点项目推进进度,推动投资提速增效,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
(三)着力扩大市场需求,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出台促进消费政策。继续研究出台稳消费扩消费政策措施,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二是突出培育月光经济。研究出台促进月光经济发展鼓励政策,打造正大广场、蒲岐十字街、路之遥奥特莱斯二期以及美食街等重点月光经济项目,推进盐盆山一体化、滨海休闲不夜街项目。三是推进重点商贸项目建设。推进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乐清市农副产品四位一体交易中心等项目。四是加快网络经济发展。建设乐清新型数字贸易服务体系,全面普及企业数字贸易应用,推动30家以上企业深化数字贸易业务。持续推进直播促消费活动,利用京东直播基地开发各类新兴直播销售方式,力争做成直播品牌,吸引各地商家入驻。五是提升农村消费需求。抓好农村现代商业网点建设,挖掘农村网购、乡村旅游消费潜力。六是推动外贸增长。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线上交易会,精心组织好企业参加春秋两届广交会。进一步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继续加大推广国贸云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中小企业扩大出口。
(四)着力推进社会民生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一是全力推动就业创业。坚持稳定就业与扶持创业相结合,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推动创业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乐留乐,大规模开展系列职业培训活动,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二是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三是持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建设,补齐普高职高教育短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文化基础设施,组织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和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不断丰富文化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基层首诊率和县域就诊率;健全完善医保政策,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更新,推进信息化临床运用,做好深度随访智能化优质管理等工作。四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全方位开展农村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劳动增收技能;落实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加大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发挥政策和专项工作的叠加效应。
(五)深入推进全域美建设,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攻坚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工业有机废气整治、“无废城市”建设,确保全市各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稳控提升。二是高要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抓好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新建违建管控,全力实施好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三是持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进入商业运营,建成投用一批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建成虹桥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开工建设虹桥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等。四是全力推进“全域美”项目、美丽城镇和“大建大美”项目建设,进一步焕新城乡面貌、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五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精心谋划2021年新建示范带,力争继续打造若干条样板示范带、争创浙江最美乡村振兴示范带;继续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保障铁定溜溜等主体项目正常运行,持续发展创意农业、亲子体验、功能农业等业态,培育优质星级农家乐;继续深入推进美丽田园创建,加快推进土地规模流转,打造美丽田园示范样板区。六是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强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能源“双控”,落实节能降耗降碳目标;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强化塑料污染治理。
与此同时,还要积极稳定市场物价,扎实做好粮食与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生产安全、市容环卫、人口计生、妇女儿童、平安乐清、禁毒治安、统一战线、军民融合和“双拥”工作,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
2021年拟安排乐清市本级重点项目107个,计划总投资626.7亿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107.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74个,计划投资77.5亿元;开工项目33个,计划投资30.3亿元。
(一)重大产业转型工程。开工建设乐清湾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配套建设工程、中雁荡山景区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乐清经济开发区电力科技创新中心B、C、D区建设等项目;建成乐清湾港区电子信息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
(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一是推进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乐清市海塘安澜工程二期、乐清市美丽河湖建设工程、乐清市山塘提升建设工程、蒲岐镇镇安塘垦造耕地工程、乐清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建设乐清市乐柳虹平原排涝一期工程、清江北岸(清江村至八宝塘段)生态标准海塘建设工程等项目;建成乐清市垦造水田建设工程等项目。二是推进交通网络建设,开工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柳市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县道双店线大荆双峰至智仁大台门段工程、S325省道翁垟至黄华段工程、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建设工程、市域铁路S2线三改工程(千帆路改造工程)、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建设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乐清段)、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乐清段)、228国道至323省道连接线(虹桥水坑至瑶南段)、中心大道三期(象西路至象石线)工程等项目;建成乐清市104国道虹桥至乐成段改建工程、乐清市乐翁西路(北山前至盛岙)道路工程、县乡公路改扩建工程等项目。
(三)重大社会发展工程。一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开工建设建设路小学南草垟校区新建工程、北白象第六小学迁建工程、乐成一中拆建工程、实验小学胜利校区新建工程、柳市镇第二小学拆扩建工程、柳市新区小学新建工程(暂名)等项目;加快建设乐清市中小学建设工程、乐清市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扩建工程(二期)、晨曦路小学建设工程、东山小学建设工程(一期)、柳市中学迁建工程、虹桥一小新城校区新建工程、虹桥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芙蓉一小扩建工程等项目。二是推进卫健事业发展,开工建设柳市镇卫生院迁扩建工程、乐清市互联网医院建设工程、乐清市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乐清市公立医院及乡镇街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雁荡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乐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加快建设乐清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工程、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乐清市中医院扩建工程等项目。三是推进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开工建设大荆敬老院新建工程、乐清市“城市大脑”建设工程、柳市镇市民体育中心建设工程、乐清市水岸同治(旧城-双雁公园)建设工程、南门商贸市场新建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乐清市肉联中心、乐清市柳市镇林宅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温州雁荡山景区市政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温州雁荡山景区水资源涵养保护工程等项目。
(四)重大城乡统筹工程。开工建设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城区主干道整治提升工程、城区西片道路网联通工程、乐清市仙溪水厂建设工程、城区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市区景观绿化设施提升工程、乐清市电器城大道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工程、胜利河综合整治工程(四环路-东银路)、东运河景观工程、南门文化公园、乐清市旧城改造东门片C区安置房建设工程、乐清市旧城改造通井街片区西塔公园及配套用房建设工程、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一标段)等项目。
(五)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开工建设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加快建设污水零直排项目、乐清市水环境治理等项目。
各位代表,完成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部署,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顺利完成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附件1
2020年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2020年实绩 | 指标 属性 |
绝对值 | 增长率% | 绝对值 | 增长率% |
发展 质量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300 | 7.5左右 | 1263.01 | 4.5 | 预期性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319 | 7.5左右 | 310.06 | 4.9 | 预期性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94.31 | -5.4 | 94.38 | 2.9 | 预期性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 % | 2.8以上 | — | 2.7 | — | 预期性 |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人/亿元 | 低于0.067 | — | 0.01346 | — | 约束性 |
结构 优化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 | 10 | — | 4 | 预期性 |
交通投资 | 亿元 | — | 10 | — | -9.2 | 预期性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 亿元 | — | 12 | — | 13 | 预期性 |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 | 亿元 | — | 10 | — | 1.7 | 预期性 |
民间项目投资 | 亿元 | — | 12 | — | 13 | 预期性 |
制造业投资 | 亿元 | — | 10 | — | 11 | 预期性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573 | 9左右 | 520.13 | -1 | 预期性 |
网络零售额 | 亿元 | — | 8 | 235.96 | 10.1 | 预期性 |
外贸出口总额 | 亿元 | — | 增速高于温州平均 | 195.95 | 8.6 | 预期性 |
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 | 亿元 | 80 | — | 80 | — | 预期性 |
民生 福祉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69597 | 8左右 | 67069 | 4.1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8671 | 9左右 | 38070 | 7.3 | 预期性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5 | — | 1.62 | — | 预期性 |
资源 环境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 / 万元 | — | 0 | — | 0 | 约束性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万吨 | — | -4.10 | — | -5.46 | 约束性 |
氨氮排放量 | 万吨 | — | -2.20 | — | -8.74 | 约束性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万吨 | — | -1.8 | — | -2 | 约束性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万吨 | — | -0.8 | — | -1 | 约束性 |
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0年目标94.31亿元为预算调整后目标,2020年增长率2.9%为同口径增长。
附件2
2021年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1年目标建议 | 指标属性 |
经济 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8%左右 | 预期性 |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9%以上 | 预期性 |
2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9%左右 | 预期性 |
3 |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7% | 预期性 |
4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32.3% | 预期性 |
5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8%以上 | 预期性 |
| 交通投资 | 高于面上 投资 | 预期性 |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 预期性 |
|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 和水利设施投资 | 预期性 |
| 民间投资 | 预期性 |
| 制造业投资 | 预期性 |
6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0%以上 | 预期性 |
7 | 网络零售额 | 10%以上 | 预期性 |
8 | 文化与相关产业增加值 | 10% | 预期性 |
创新 驱动 | 9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17.5万元/人 | 预期性 |
10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3% | 预期性 |
11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2.8% | 预期性 |
12 | 人才资源总量 | 26.5万人 | 预期性 |
13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 10.3件 | 预期性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1年目标建议 | 指标属性 |
改革 开放 | 14 | 出口总额 | 增速高于温州平均 | 预期性 |
15 | 实际利用外资 | 0.3亿美元 | 预期性 |
16 | 集装箱吞吐量 | 60万标箱 | 预期性 |
17 | 浙(乐)商回归到位资金 | 85亿元 | 预期性 |
18 | 依申请政府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 82% | 约束性 |
社会 民生 | 19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 | 预期性 |
2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 | 预期性 |
21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5% | 预期性 |
2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5% | 预期性 |
23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1.4万人 | 预期性 |
24 | 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240个 | 预期性 |
25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12.4年 | 预期性 |
26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3.15人 | 预期性 |
27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6.2% | 预期性 |
28 |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 15人 | 预期性 |
29 | 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 2.22平方米 | 预期性 |
30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1187人/亿元 | 约束性 |
生态 环境 | 31 | 单位GDP能耗降幅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3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4 | 氨氮排放量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5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6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37 |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5% | 约束性 |
38 | 细微粒(PM2.5)平均浓度 | ≤30微克/立方米 | 约束性 |
39 |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县控断面) | ≥62.5% | 约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