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乐清市人大:出台《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日期:2020-8-21     信息来源:乐清市   作者:卢蒙


近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支持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助力高水平推进乐清县域治理现代化。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公益诉讼多领域范围以鼓励开展积极探索。全篇除明确检察机关可在法律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行使公益诉讼职权外,鼓励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积极稳妥地展开公益诉讼探索。

二、规范多类监督方式以确保公共利益的全面保护。在行政公益诉讼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充分运用圆桌会议、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于诉前检察建议提出后,行政机关逾期不回复或虽回复但仍怠于履行职责,检察机关能够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对于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要将公益诉讼办案和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相结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诉源治理。在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检察机关对经过公告后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的公益损害案件,能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受到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能够得到修复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可以在诉前与侵权人就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民事责任承担达成赔偿协议。

三、全面细化调查核实权以强化公益诉讼调查刚性。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能够采取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执法、司法卷宗材料,约谈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负责人,询问违法行为人、行政机关相关人员以及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证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进入涉案单位、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取样、检测等一切必要手段展开公益诉讼调查工作,并规定调查核实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办理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并针对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出现妨害调查情形的,其他主体应当协助检察机关对不配合主体作出处理。

四、补强多方主体协作机制以形成联动共推合力。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鉴定评估、政策解读等方面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支持,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应当认真研究落实整改。监察委员会应当与市检察院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相互移送。法院应当协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对市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和审理,依法作出裁判。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与检察机关关于线索相互移送的衔接机制建设,并依法及时处置妨害、阻碍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并通过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大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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