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关于检查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 “两法两条例两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8-01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关于检查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

“两法两条例两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0731)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温州市人大部署和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们从5月开始对我市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青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5月下旬,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6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芙蓉镇生猪生产储备基地、乐清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等12个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个部门和5个镇街关于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充分听取市人大代表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两决定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两决定,加强法律宣传,落实各项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工作成效显著。近三年,共受理动物检疫申报2.7万起,检疫动物116万头(只),全市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明显恢复,乐清湾成了候鸟天堂,前来栖息觅食的候鸟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其中不乏苍鹭、大白鹭、黑嘴鸥等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二是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健全。市政府认真履行动物疫病防控职责,成立市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制定畜禽免疫实施方案,建成投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每年认真部署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三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显著加强。今年森林公安与公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打击行动,清理野生动物经营场所30处,协助办理刑事案件3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7人,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物64只。四是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势头良好。非洲猪瘟疫情过后肉价飙升,群众投资养猪积极性随之高涨,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严格防疫的同时,引导老场复养、扩容,扶持投资发展规模化养殖场,现拟建万头以上的养猪场5个,其中最大规模达15万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两法两条例两决定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养殖户对动物检疫申报缺乏正确认知,我市禽类养殖仍处于散养放养状态,鸡、鸭存栏数高达132万只,农户在饲养和出售时普遍存在不报检现象。野生动物禁食边界不清,自两决定发布后,禁食的野生动物种类从3000多种扩大到100多万种,竹鼠、豪猪等都已列入禁食名录,广大市民难以分辨。市民对人畜共患传染病不够重视,我市宠物犬狂犬病疫苗接种率不足50%(《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达到100%接种)。一些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淡薄,山间私自撒网捕鸟现象时有发生,对禁猎区狩猎野生动物(包括麻雀)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知晓度不高。

(二)队伍力量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全市动物防疫技术力量薄弱,现有在岗17名官方兽医,仅能勉强承担全市25个乡镇、街道和6个屠宰场动物检疫、防疫和监管工作;协检员(一个官方兽医需配备两个协检员)待遇偏低造成人员难招难留;市畜牧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现有55岁以上工作人员占比高达50%,工作负担较重。野生动物保护站所尚未建立,野生动物的保护、防疫、养殖管理工作由林木种苗站兼职完成,没有专职工作人员,部分工作依赖与志愿服务队伍配合完成。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动物防疫队伍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仅占总数的10%,全市没有一名野生动物保护专业技术人才。

(三)工作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立项多年的市肉联中心(即新屠宰场)项目资金至今尚未到位,工程进展缓慢。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管道未接入三级管网,仅靠自建池处理污水。乐清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是全省首批监测站,负责监测乐清湾上百种候鸟疫情,原租用民房办公现又因城中村改造拆除,目前没有地方办公;2019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救护经费预算仅7.5万元,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场地和资金都十分缺乏,工作难以开展。

(四)监管和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监管涉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贮藏、运输等多个环节,监管过程中市场监管、农业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不足,从生产、屠宰到餐桌未形成闭环管理。目前市场上肉类摊贩所出示的两票两证经常出现外地证票复印件,个别乡村还存在牛羊私自屠宰的现象,难以追溯产品来源和检疫情况,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五)畜牧业发展滞后,生猪自给率过低。我市全年生猪消费需求在35—40万头,而目前我市现有存栏数仅有3.9万头,现有生猪供应80%以上依靠省外来源。我市畜牧业发展用地规划滞后,原有部分养殖场长期空置,复养困难,新建规模化畜牧养殖厂用地缺乏。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特别是我市禽类养殖仍未形成规模化,违建鸭栏屡禁不止,畜禽排泄物污染周边环境和河道。个别屠宰场管理存在漏洞,存在未检猪肉混入市场售卖的现象;屠宰费定价过低,目前生猪屠宰费用仅37/头,2013年以来一直没有调整,影响屠宰场运行管理。

三、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加投入,加大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一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两法两条例两决定的要求,完善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压实工作责任。二要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重点是抓紧落实市肉联中心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切实保证全市畜禽屠宰安全;加快规划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所,增加野生动物流行疫病监测经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要深入宣传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厘清部门职责,消除监管死角,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二)招引人才落实保障,加强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建设。一要统筹利用好现有人员编制,尽快向社会招考招聘年轻优秀专业人才,妥善解决官方兽医配备不足和畜牧发展中心专业人员紧缺问题。二要根据我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开遴选我市急需的畜牧兽医和野生动物保护专业高层次紧缺人才。三要给于基层检疫工作人员更多的关心和理解,适当提高协检员工资补贴待遇,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四要落实各项要素保障,做好人员编制、监管经费、监管装备等各项保障工作,缓解基层监管压力。

(三)规划引领规范管理,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一要完善我市畜牧业用地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统筹谋划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项目安排,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场,有效提高我市畜产品自给率。二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畜禽养殖规范管理。三要注重源头管控,加强对养殖户和屠宰场的监督和指导,着力抓好调入生猪和外来畜禽的防疫工作,重视流通环节的检疫工作,消除各种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四要科学厘清禁食野生动物边界,划定常见禁食野生动物范围,分类处置在养的野生动物,确保养殖户平稳过渡。

(四)依法履职强化监管,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要围绕畜牧业全产业链建立完整的监管链条,盯住饲养出售检疫环节,严把屠宰监管关口,并逐步将牛羊、家禽等全部纳入监管体系。二要完善动物防疫溯源体系建设,加强相关平台和终端建设,严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病死动物严格依法处置。三要健全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动物防疫联动执法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制度,严厉查处滥食、捕杀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案件。四要加强对宠物的防疫监管,提高宠物疫苗接种率,最大限度降低人畜共患疫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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