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9-9-17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19916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乐清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乐委发〔201943号)的文件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 本次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听取和审议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7月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成剑亲自主持召开部署动员会并提出明确要求;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友闻带领财经专委、财经工委、预算工委等相关人员开展调研,现场视察了市粮食收储公司等六家国有企业,走访了市财政局(国资办),并分别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市国有资产由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三大类构成。截止2018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共104户,资产总额473.50亿元,负债总额280.95亿元,所有者权益192.55亿元;全市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406个,资产总额98.15亿元,负债总额35.12亿元,所有者权益63.03亿元;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包括土地总面积208.60万亩、矿山保有资源储量3415万吨、水资源总量14.04亿立方米、林地总面积109.75万亩、海域总面积284.30平方千米、海岛陆域总面积7.08平方千米、海岸线总长159.88千米。

2018年,市政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自然生态资源空间布局,较好地提升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总体基本情况。截止2018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共计104户,其中:国资营运经营22户,资产总额433.20亿元,负债总额253.30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79.77亿元),所有者权益179.9亿元;自主生产经营33户(含运输集团下属9家子公司),资产总额32.78亿元,负债总额21.38亿元(年末债务余额3.13亿元),所有者权益11.40亿元;停业留守36户,资产总额 4.42亿元,负债总额5.51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40亿元),所有者权益-1.09亿元;金融经营1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尚未纳入统计中,其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为1.26亿元)资产总额 1.14亿元,负债总额 0.04亿元,所有者权益1.1 亿元;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12户,资产总额 1.96亿元,负债总额 0.72 亿元,所有者权益1.24亿元。

(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一是基本完成国资营运公司整合重组,已整合形成国资营运大平台。二是实行国有企业的分类别管理,积极推进管理结构优化,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布局。三是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并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国有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三)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国资统一监管。2013年以来,随着制度管理体系、国资监管系统和财务审计监督三方面的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严控债务风险。实施债务动态监控、债务管理台账和定期汇总分析,对控制企业债务行为提供决策数据。三是构建薪酬科学评价机制。相继出台有关制度,规范企业工资列支的调控机制,2018年上报预算工资总额的国有企业共70家,批复工资总额预算2.28亿元。乐清市国有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在保障基础建设资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主动履行社会职责等方面发挥了引领模范作用。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强。大部分企业规模小或长期财务赤字,2018年全市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仅0.40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湖雾岭隧道公司、供水集团和运输集团三家利润总额就占总利润的92%,大部分企业都亏损。二是部分企业资产未充分开发利用存在闲置现象。据统计,全市国有企业现有约10%比例即40多处房产土地共8万多平方米闲置未利用。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涉及监管部门较多,导致日常工作中出现缺位,如房产违规出租未能及时查处和欠收租金无人管理等情况。四是企业欠费较多。停业留守企业因常年收不抵支,社保欠费严重,经信、商务系统大部分企业都欠缴社保费,有的数额巨大,如市食品总公司截止2018年末欠缴社保费累计余额630.70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亟待加强。一是权证办理不理想。由于原始资料不全或属地不配合,导致部分企业尚未取得房产权证或权证不齐,全市410处国有企业房产中两证齐全158处、仅单证122处、无证130处。二是部分房产被侵占。据初步了解,现有12处房产实际被侵占,不仅没有收入效益,企业还需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承担安全责任,如虹丰粮油集团公司的虹七仓房产,被侵占多年,至今未得到解决。三是企业老旧房产安全隐患较多。房租是停业留守类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资金的严重缺乏使得房产一直未加固修整,如粮食系统共154处房产出租,其中40多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四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财务处理,致使资产虚存,如乐清机械厂(停业留守类)财务报表中库存零部件账面价值1400万元(2005年相同数额),没有及时报废处理,目前部件均已老旧锈烂。还有一些企业不按规定提取折旧,致使资产净值虚存、利润虚增。

(三)国有企业债务管理还需强化。一是平台举债还本付息压力加重。国资运营公司不仅承担部分政府民生建设,而且因提供保障资金导致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利息支出,2018年仅利息支出就高达7.77亿元,大部分只能靠财政资金补助。二是企业欠债多且不规范。因国有企业收入有限且人员多,部分企业处于长期亏损状态,特别是停产留守企业存在长期收不抵支和无法争取银行贷款的情况,向个人高息借款(年利率12%-18%)更加剧了债务累积,如市食品总公司截止2018年末,共向职工及个人借款余额达3234.50万元;如虹桥百货公司2004年末借款余额仅147.00万元,因长期利滚利等原因,到2018年末竟高达3707.49万元,年利息支出需667.35万元(年出租收入162.04万元),14年间借款规模增长25倍。

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努力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一是支持国有企业混合制改制。充分利用国有企业资产与其他企业在产业、管理、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合资、并购、参股等方式,实现股份制改制,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寻求共同发展。二是探索本地国有企业间的资产整合重组。集聚资产统筹用于发展优良企业,扶持优势产业,清理撤并僵尸企业,发挥企业资产应有效益。三是盘活企业资产。进一步规范资产出租行为,促使资产效益最大化,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招租,如可探索利用企业场地招商引资长期合作开发。四是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杜绝发生资产无人管、出租无人管、租金无人管的现象,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真实反映收支盈亏。

(二)切实加强资产监管职能。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考核机制。进一步理清国资部门与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聘用和激励约束机制,将资产管理列为主要业绩考核。二是切实支持企业房产权证办理。对因历史原因缺乏权源材料办证困难的土地房产,企业主管部门应协助企业加强与办理单位沟通协调,提出办证处置方案,市政府积极协调解决。三是切实解决国有资产被侵占问题。企业和主管部门要守土有责,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解决问题,积极协调公检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保护企业资产,尽早收回被侵占资产。四是重视老旧房产安全隐患整治。对缺乏整治资金的困难企业,市政府可采取安排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整治资金、筹划以整治后出租开发收入为偿债条款的专项借款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使资产得到有效利用。

(三)有效控制化解企业债务。一是完善投融资公司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举债融资要依法依规履行严格审批程序,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控制债务规模,保证按时还本付息,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借款审批制度。特别是停产留守企业,借款必须有还本付息可行方案,量力而行,严格审批,尤其是向社会个人借款,更要集体研究,严控数额和利率。三是支持企业退二进三。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退二进三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协调帮助解决困难企业无法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的困境,在有效控制企业债务的同时,能使资产充分发挥三产效益,更好化解企业债务。四是高度重视企业债务化解问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一企一策,尽早选取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化解债务,以断臂求生的勇气谋求健康生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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