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9-3-29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193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2月底至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程天青副主任带领由教科文卫专委、教科文卫工委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以实地走访察看、现场座谈交流等形式,就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乐清建县已有1600多年,历史文化悠久、人文荟萃、人杰地灵,境内文化古迹众多。据统计,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9处、市级77处。内容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窟寺及摩崖石刻、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和重要史迹等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此外,我市国有收藏可移动文物超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8件。以上这些历史文化遗存是乐清千年古县历史发展的实物见证,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物意义十分重大。

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文物行政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物申报、维修、抢修有序开展;文保单位、文物点的利用和环境优化初见成效;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为改观。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市政府仍然投入巨资建成了乐清博物馆,有效提高了我市可移动文物的管理水平,改善了馆藏文物的保存环境,对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是离文物保护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当前,我市一些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在乡村建设中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的思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没有真正与文物保护部门形成合力。

(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建设,是形成城乡覆盖、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护文物管理秩序、确保文物安全的关键所在。我市文物保护委员会自2012年至今,一直未进行调整,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职责分工不明等诸多问题。如我市105处历史建筑和300余处未认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管理保护主体不明、保护机制不健全问题。同时,文物属地管理制度也未严格执行,文物行政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沟通协调还需加强。如2014年发生的一起省级文物蔡家碉楼被拆建房责任事件,相关单位责任人受到了相应处理。

(三)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公益性事业,其工作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需要严格的流程,特别是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所以维修费用比一般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要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和乐政发〔200415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从本级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2%用于文物保护经费。近三年全市基础性文物保护经费、文保抢修专项经费、四有专项经费及业余文保员经费,年平均拨付额仅80万元,不仅与城市维护费中2%的要求差距较大,与温州其它县(市、区)也存在一定差距。这与当前我市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文物较多、维修费用较高的现状难以匹配,如蒲岐四个城门维修概算为483万元;徐可楼宅维修项目概算总投资就需295万元。

(四)建保矛盾不容忽视。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我市在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和道路交通建设中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是由于一些部门和人员文物保护意识淡薄,一些文保单位、需保护的古建筑,如市区东云路东徐氏闺秀书院楼(市区现存最早古建筑之一)、南塘镇里塘村蔡家碉楼(省级文物)遭到建设性破坏、消毁,令人十分痛心,亟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五)文保队伍有待加强。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而且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当前,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669处,但是从事文物管理的专业人员只有6名,平均年龄47岁,中、初级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此外,我市业余文保员虽有97名,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补贴偏低,难以从根本上发挥作用。

三、意见和建议

(一)有效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文物保护工作专题汇报,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帮助解决文保工作中遇到的经费短缺、合力不足、人员不足等诸多问题。要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统筹解决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在城市建设的基础上不损毁文物古迹,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科学合理发展城市建设。

(二)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意识。文物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且与城市综合实力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市新建博物馆的文化教育功能,通过多种渠道、形式、活动、特色文物展览等,用最直接、最生动的真实文物特点来增强对民众的吸引力、感染力,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意识,养成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三)统筹做好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工作,最缺乏的就是资金投入。目前我市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省、市级文物因年久失修,陈旧破损,甚至被列为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亟待保护和修缮。而维修又面临着费用高、工期长、审批环节多等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对文物维护经费的投入,尽快予以修缮,消除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形成城乡覆盖、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议对我市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予以重新调整,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并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要针对我市文物管理专业人员现状,加大对文物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并做好现有专业人员的业务提升和后备文保专业人员的培养工作,以满足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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