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9-3-29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2019328)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从今年2月份开始,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凯峰的带领下,成立调研组,对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大荆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瑞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镀污泥处置项目、雁荡镇田东村垃圾填埋场、乐清凤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市生态环境局空气监测站、翁垟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西部休闲产业带建设,全力开展五水共治”“绿剑1”“清废净土等行动,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认真落实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就环保方面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更进一步的改善提升,空气优良率达到95.1%,森林覆盖率为54.58%,湿地保有量275.52平方公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总体情况良好,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固废污染方面: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乐清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匹配,历史欠账较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垃圾分类转运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迟缓。飞灰填埋场和工业固废填埋场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滞后,建筑泥浆消纳处置困难,存在随意弃置和故意倾倒偷排现象。去年,常委会审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医疗废物中转暂存设施建设,实现医疗废物48小时内收集,将医疗废物财政补助经费纳入常规的年度专项预算等意见没有得到切实执行。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未得到彻底治理,主要是由于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移民搬迁工作效果未达预期,部分村民未迁移或迁移后又返回原住地,生活污水的源头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三)水污染治理方面:污水管网建设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区域存在漏接、错接、雨污合接现象,部分管网出现破损、渗漏等现象,管网运营维护力量过于薄弱,维修不及时。污水处理终端的消纳能力不足,全市日产污水23.6万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17.45万吨。此外,还存在生态调水的水源缺乏、个别畜禽养殖场污水直排等问题。

(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建筑施工工地和交通道路扬尘污染仍然存在,农作物秸秆和工业废料露天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五)海洋环境保护方面:近岸海域污染未见改善,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未明确,执法针对性不强。

(六)土壤污染方面:受污染耕地详查工作进展缓慢,制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资料信息不透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不到位,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七)群众环保意识方面: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比较淡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焚烧秸秆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垃圾收集亭建设存在落地难或者作用发挥难现象。个别企业主环保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未有效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如机械加工企业存在违规处置废乳化油的行为。

(八)协调机制方面: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水利、卫健、市政公用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因机构改革影响,部分管理职能分工尚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在个别环境问题上存在管理真空。如:雨污分流与污水管网项目,从规划到建设、维护,工作系统性不够,部门职能衔接不到位,整体效果不是很好。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快推动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生态红利。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环境共治。

1. “固废治理方面:要尽快制订固废处置终端建设规划,明确各类垃圾终端处置方案与相关工程建设时间表。尽快出台工业垃圾终端处置方案,推进相关工程建设;推进瑞集环保电镀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有效解决电镀污泥处置问题;尽快建成飞灰填埋场;加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费投入,建设医疗废物中转暂存设施;加强危废处置监管力度,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2. 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要加强备用水源地保护,确保供水安全。要继续强化淡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上游山区环境治理工作,及时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在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或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库区上游村要加快移民搬迁工作,严禁移民返回进行违法建房,查处库区违建案件,全力确保全市大水缸的安全。

3. 水环境整治方面: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进一步排摸新增排污口,对原有的排污口实行回头看;优化生态调水,实施虹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引水工程,对蒲岐断面进行生态配水,真正实现水资源循环再利用;深入落实河长制,加大沿河排查督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管理,提高科学性与经济效益,严厉查处随意破坏管网的行为。

4.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继续加强建筑、房屋拆迁、道路整修等施工工地的规范管理,控制扬尘和因道路交通等因素引起的二次扬尘污染;依法加强秸秆管理,严禁露天焚烧;严肃查处焚烧工业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好蓝天保卫战。

5. 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开展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的摸底整治,加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严格执行水产养殖业污水排放标准,提高入海水质。坚决打击违法向海洋排污行为,从根本上遏制海洋污染来源。

6. 土壤保护方面:继续抓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尽快消除农用地超标点位风险隐患,使群众吃得安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实现农作物秸杆、畜禽养殖排泄物、农资废弃包装物等资源化利用。

(三)继续强化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环保长效机制。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的轨道,在完善环保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既打好攻坚战也打好持久战。一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施行严于国家的地方性环保标准,对已有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要严格、到位。要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整改到位。二要加强环保联合执法。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环保与综合行政执法、卫健、水利、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市政公用建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及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三要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保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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