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追加调整方案(草案)的 审查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19年12月30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清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追加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2019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7.38亿元,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76.19亿元,本次拟追加调增资金7.5亿元,追加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83.69亿元。2019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7.38亿元,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76.19亿元,本次拟追加调增城乡社区支出7.5亿元,追加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83.6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 2019年初安排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4.92亿元,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调整为75.82亿元,本次拟追加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亿元,追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81.32亿元。2019年初安排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4.92亿元,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后,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整为75.82亿元,本次拟追加调增调出资金5.5亿元,追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81.32亿元。 审查认为,受减税政策和土地出让减收等影响,为保障年底“三保”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我市在12月份加快土地出让金入库5.5亿元、盘活专项存量资金2亿元,共筹措资金7.5亿元。因此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基础上,市政府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追加调增7.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追加调增5.5亿元,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追加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5亿元、追加调增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亿元,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建议常委会予以批准。 以上审查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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