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19年度部门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19年11月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清市2019年部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受部门职能调整、“利奇马”台风灾后重建需要、上级考核布置等因素影响,全市33个部门2019年预算调整和追加项目288个共计10.39亿元,其中调整项目45个合计1.58亿元,追加项目243个合计8.81亿元。 审查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提交相应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建议常委会予以批准。 为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建议加强综合调控,科学安排预算,避免过大幅度调整预算;全口径精细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约束;落实好预算调整后的执行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审查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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