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10-19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1018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8年,市政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自然生态资源空间布局,提升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企业在保障基础建设资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主动履行社会职责等方面也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但是,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国有企业经营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较低、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较大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升资产经营效益。一是支持国有企业利用资产与其他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经营效益。二是探索本地国有企业间的整合重组,以解决职工和资产问题为抓手,集聚资产,支持优秀企业、优势产业发展。三是盘活企业资产,充分利用闲置资产,通过出租或合作开发,促使资产效益最大化。四是加强企业内控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真实反映实际收支盈亏。

二、加强资产监管职责。一是进一步理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列为对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考核指标,考核与薪酬挂钩。二是切实支持企业房产权证的办理,积极协调解决因历史原因缺乏权源资料的权证办理问题,防止资产流失。三是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国有资产被侵占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加强责任追究。四是帮助困难企业解决缺乏整治资金的问题,消除老旧房产安全隐患。

三、控制化解企业债务。一是调整布局,推进国资营运公司向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实现企业融资与政府隐性债务分离。二是健全更加严格的企业借款审批制度,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控制企业债务规模,特别是要解决好停产留守企业向社会个人高息借款问题。三是优化国有企业退二进三政策,帮助和解决困难企业在更改土地用途时缴纳资金的困境,促使企业资产在发挥三产效益的同时,有效控制企业债务。四是高度重视企业债务化解问题,通过一企一策,尽早选取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化解债务。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并于20203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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