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
黄国幸、金佳佳、陈炳慰、叶如爱、虞雨恒、南豪敏、包蒙远、吴力凯、刘海宇、薛品芬、叶爱玲、陈耀云、陈玮莉、黄央微、许晓微、李建通、陈辰、刘诗刚、叶宸汐、徐武杰、林伟强、郑雷萍、朱旭燕、李玲燕、叶建敏的乐清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