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6-21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620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固废处理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效显现,农业废弃物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基本到位;形成了打击固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固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初步形成全民参与的治理格局。但仍存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化持久化机制未形成、工业固废治理能力不足、固废污染防治机制不够健全、固废处置终端设施建设滞后、固废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城乡垃圾处置。以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巡察发现11吨存量飞灰问题为契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焚烧技改扩容和填埋场审批建设三方面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垃圾分类方面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设施建设,切实通过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高度重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摸清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建立系统的工业垃圾处置运行机制,通过资源利用、焚烧填埋等多种途径消纳存量工业固废。

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固废处置。解决好农业生产废弃物堆场容量不足和集中堆放形成的环境“二次污染”问题。积极推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发展沼气、生物天然气以及生物肥料,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双赢”。

高度重视医疗垃圾处置。尽快选址落地东西两片的医疗废物中转暂存点,加大对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经费补助力度,确保全市中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在规定的48小时内得到收集。

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处置。市、乡镇(街道)均要建立适当体量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居民建房、城中村改造等活动形成的建筑垃圾,降低无序乱倒现象的发生率。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研发,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与城市道路交通、河道堤防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于2018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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