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报告
关于乐清市2018年政府性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29     信息来源:乐清人大   作者: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1811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清市2018年政府性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政府性债务调整草案的审查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7.83亿元,比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7.32亿元新增20.51亿元。通过省政府转贷,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3亿元,加上上年债务余额95.52亿元,现在我市政府债务余额117.82亿元。预计地方政府债务率为56%,低于警戒线(100%44个百分点。新增的债务分别用于土地储备13亿元,棚户区改造7.3亿元,置换存量或有债务2亿元,期限分别是5年、7年、10年。这是国务院强化地方债务监管,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政策出台后,我市争取到的难得融资机会,将为推进我市城市化建设提供难得的资金保障。

有关借新还旧的债券调整,主要是针对今年到期的3笔债务,共计6.3亿元。通过置换,延长了还款期限,并未增加债务金额。

二、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情况

2018年年初,经市人代会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597万元。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752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拟调减2891万元,非税收入拟调增76814万元,增减相抵后增加73923万元。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77326万元调整为548465万元,调增27113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7235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7829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33000万元,上年结转调增28272万元,主要原因市财政局已作详细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088万元,主要用于年初已列缺口的部门预算支出9332万元、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88750万元、对社保资金的补助支出452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6365万元,对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湾港区体制补助支出87700万元,对平阳平乐旅游开发公司投资款10000万元,国有企业贷款利息支出11790万元,考核考绩奖励补发56550万元,省转移支付补助追加支出82689万元,部门追加预算支出10694万元。调减上解省级支出55790万元,调减结转下年48236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752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48465万元后,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475985万元,调增3450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1165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84820万元后,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475985万元,调增345062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情况

市政府这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政府性基金中转移性收入由0调整为296456万元,调增296456万元,主要是执行中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3000万元,上年结转调增308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2573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157万元,调增调出资金178299万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000万元。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8829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96456万元,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1105285万元,调增296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4086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61199万元,2018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1105285万元,调增296456万元。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

以上债务调整,均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统一操作,程序规范,且额度控制在省政府的限额内,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有关支出安排合理,建议常委会批准这个方案。

以上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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